大方廣佛華嚴經疏鈔會本卷第十五 按此回目錄
普賢三昧品第三(入第七經初)
將釋此品,四門同前︰(壹、來意.貳、釋名.參、宗趣.肆、釋文)
壹、來意者︰前眾既集.光示法主.今將說法.是故法主入定受加為近方便故來也。
貳、釋名者︰普賢明說法主.以說普法故.三昧是業用.以非證不宣故。此則人法合舉普賢之三昧.亦此三昧是普賢所有。又三昧境界名為普賢.一切如來藏身為普賢故.此則普賢即三昧.揀餘定也。若準梵本.普賢三昧威德神變品.威德神變皆定之用.攝用從體但云三昧也。▲縱佛加光讚皆因定故.餘會入定受加,起定即說,同為一品。今此開者,文多義廣,勸修學故。言義廣者,建立普賢之行願故.故此比餘,麁相而說,四同六異。言四同者︰入、住、加、出。言六異者︰一、數異︰餘會入起唯一.此會入起俱多故。二者類異︰類餘方故.三、利益異︰定起多人益故.四、光讚異︰如來毛孔光明讚故.五、眾請異︰從定起已待眾請故.六、證相異︰餘會經終方有證相.此品益已,即便地動雨雲等故。四五二種,十地雖有而不具六.今此具六故別立品.以此說果.餘皆因故.又為諸會本故、總故。七八九會雖是果定.說通因果.又非總故。
釋名疏文有二︰第一、正釋.第二、解妨。
第一、正釋中有三釋︰一、釋普賢是人.二、釋普賢是法.三、依梵本義通人法。
第二【縱佛加】下,解妨難︰有二種難︰一、義廣名局難.二【餘會入定】下,違例開品難︰
一、義廣名局難者︰難云.文中具有佛加光讚.何以偏名三昧一法。釋意可知。
二、違例開品難者︰難云.諸會之中皆入定等在於本品.今何開耶.故疏牒此以答.答文有二︰(一)釋餘不開所由.(二)【今此開】下,釋今開所以.
(一)釋餘不開所由者.可知。
(二)釋今開所以有四︰一、正答前問.二【從四五二種】下,展轉生難.難云︰光讚眾請十地亦有.何名六異.彼何不開.今此則開。答意可知。三【以此說果】下,出廣所由.四【七八九】下,通躡跡難.難云︰若說果法,別立此品.七八九會,此三亦說果法,何不立耶。答意云︰彼唯有一.而無二義故。
參、宗趣者︰入法界定,法界佛加為宗.令法界眾成法界德為趣.望於後品,亦說世界海為趣。
「經」爾時普賢菩薩於如來前,坐蓮華藏師子之座.承佛神力入於三昧。
肆、釋文者︰文有六分.第一、三昧分.第二、加持分.第三、起定分.第四、作證分.第五、毛光讚德分.第六、大眾偈請分。
第一、三昧分中有二︰一、明此界入定.二、類通十方。
一、明此界入定分三︰(一)承力入定.(二)彰定名字.(三)明定體用。
(一)承力入定有六︰一、時︰說偈竟時.二、主︰顯佛普德,唯普賢故.三、處︰依如來者常對佛故。四、所依座︰大集云「菩薩得蓮華陀羅尼.故說法處皆有蓮華」.表所入三昧自性無染,含果法故。五、所依因︰謂所入深廣要承力故。六、正入三昧︰心境冥故。
「經」此三昧名一切諸佛毗盧遮那如來藏身。
(二)彰定名字︰毘盧遮那,前已廣釋。
一、解文者︰(一)指前.(二)正釋。
(一)指前者.可知。
復有釋言︰廣大生息.具此三義名【如來藏身】。身即體也.依也.此有二種︰一者修成.二者本性。本性者,凡聖俱成.修成者,唯諸佛有。▲諸佛有者,慈悲無邊故名為廣.智慧無上故稱為大.生相已盡故云生息。涅槃云「離有常住故名如來.萬德含攝是謂藏身.即是出纏之法身也」。★言本性者,謂即藏識.包含種子,建立趣生,故名為廣。本覺現量與佛等故,名之為大.新新生故名之為生.染淨苦樂所不能動,故名為息.即上法身在纏名藏.謂空不空.空為能藏.藏不空故。
(二)正釋者︰正釋毘盧遮那有二釋︰<一>約廣大生息釋.<二>約光明遍照釋。
<一>約廣大生息釋中︰《一》總.《二》【諸佛】下,別。
《一》總中:【毘】者,廣大也.【盧遮】,生也.【那】者,息也.即安國意也。
《二》別中:【諸佛有者,慈悲無邊】下,二廣釋也︰{一}明修成:{二}【本性者】下,釋本性。
{一}明修成者:三義即是三德.謂︰恩、智、斷。言【生相盡】者,即起信意故.彼有三細.謂業、轉、現.總名生相.在賴耶識。今言盡者,論云「菩薩地盡,覺心初起.心無初相.以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覺」.釋曰︰遠離細念即生相盡也.故次引涅槃經離有常住.釋如來義.即第四經。離有.即生相息也.常住之義同上起信。
{二}釋本性者︰言【本覺現量】者︰【本覺】即是所證本性.唯真現量方能證故。【與佛等】者,起信論云「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虛空界.無所不遍」.即是如來平等法身.說名本覺.故以等佛而釋大也。言【新新生】者,釋生息義.雖別明二字,意取即生而息。上約本淨.今約隨染。言【染淨苦樂,所不能動】者︰上約隨緣.此明不變.又上約生滅.此約真如故。約生滅隨緣常生.約真如不變常息。
【即上法身在纏】下,別釋藏字.兼釋如來非報身也.謂空不空,標二藏名.起信云「復次真如依言說分別有二種義.云何為二︰一者如實空.以能究竟顯實故.二者如實不空.以有自體,具足無漏性功德故」.釋曰︰上即雙標。
【空為能藏,藏不空】者,即次下論中意.論云「所言空者,從本已來一切染法不相應故.謂離一切法差別之相.以無虛妄心念故.當知真如自性非有相.非無相.非非有相.非非無相.非有無俱相.非一相.非異相.非非一相.非非異相.非一異俱相.乃至總說一切眾生以有妄心念念分別皆不相應.故說為空.若離妄心實無可空故。所言藏不空者,以顯法體,空無妄故,即是真心.常恆不變,清淨滿足,則名不空.亦無有相可取.以離念境界唯證相應故」.釋曰︰上引論文即雙釋二藏.而疏引意釋於空藏藏不空意,猶似難見.此有二意︰
一者據論標中本意「自性清淨心不與妄合則名為空.性具萬德即名不空」.及至釋文乃云「若離妄心實無可空」.即顯空藏因妄而顯.而不空之藏要由翻染.方顯不空.故云以顯法體空無妄故.即是真心等.如本有檀德,今為慳貪.本有尸德,今隨五欲.本有寂定,今為亂想.本有大智,今為愚癡.是則慳藏於施.乃至癡藏於慧.是故論云「以知法性無慳貪故,隨順修行檀波羅蜜等」.萬行例然。故下論釋本有真實識知義云「若心有動,非真識知」.明妄心之動,藏其真知.是以即妄之空,藏不空之萬德.故下經云「知妄本自真,見佛則清淨」.故上論云「以能究竟顯實故名為空」.故知空藏能藏不空.能藏既空.則不空之藏本來具矣。
二者自性心上無妄為空.隨所無者即不空徳.如空無慳吝即顯有檀.空無妄動顯有性空.故是空藏藏不空也。
若以光明遍照解毘盧遮那.毘盧遮那即是能觀大智.如來藏身即所觀深理.凡雖理有.佛智方照。又毘盧遮那亦通本有.本有真實識知,遍照法界義故.斯即本覺迷而不知,不得其用.唯佛覺此,能無不為.故云一切諸佛.揀非凡也.亦非因也。
<二>約光明遍照釋.曲有二意︰
《一》以毘盧遮那為能證.即是修成.如來藏身以為本有.是故結云.凡雖本有.佛智方證。
《二》【又毘盧】下,以毘盧等以為所證.則以如來而為能證。言【本有真實識知義】者,即起信生滅相中之文.論云「若心起見,則有不見之相.以心性離見,即是遍照法界義故。若心有動,非真實識知」.意云.若無動念即真識知.既云即是遍照,則毘盧遮那亦本有矣。
顯於依正離如來藏,無別自體.故入此也。
二、彰入所以.可知。
賢首釋云︰諸佛遍於一切,即顯諸佛無不周遍法界剎海,及彼塵中所有諸剎.諸剎塵中復有諸剎.如是重重不可窮盡。言【如來藏身】者,明即此遍剎之身,包容所遍法界剎海.無不皆在如來身中.故名藏身.是故融通總有四句︰一、身遍剎海.二、剎在身中.三、身遍身內剎.四、剎入遍剎身。即內即外.依正混融.無礙無障.是此三昧所作,故以為名.將說此法,故入茲定。
三、敘昔異同︰意以身包剎海得藏身名.但是下文用中一義,攝義不周.不為正釋.順經宗意,故存而不論。
「經」普入一切佛平等性.能於法界示眾影像。
(三)明體相用︰此定相用無量無邊.皆悉依於如來藏說.略舉其要句有十三.門乃有十.以後二門收五句故.攝為六對.後之二門各一對故.文有四節.義唯有三.至下當明。
體相用文有三︰一、總科.二、隨文別釋。
言六對者︰
<一>初二句明體用一對︰謂無分別智證平等性以為定體.影現法界為勝用也。▲謂以因因性證彼因性成彼果性.顯果果性.如是佛性則具七義︰一真、二實、三善、四常、五樂、六我、七清淨。生佛之性本末不殊.況佛果果,豈不平等.【佛平等性】即如來藏.是故但入如來藏身,即是已入佛平等性.此為第一契合佛性門也。言勝用者,即示眾影像門.謂能現能生身土智影也。
二、隨文別釋︰(三)言【四節】者︰結束稱讚。
【初二句】下,釋初對︰於中︰(一)【言六對】下,雙摽.(二)【謂以因因性】下,雙釋。
(一)雙摽者︰先釋正入一切佛平等性。
(二)雙釋者︰言【因因等】者.即涅槃二十七師子吼菩薩品云「佛性有因、有因因、有果、有果果︰因者十二因緣.因因者即是智慧,發心已去.果者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果果者無上大涅槃」。今疏文意,因因即觀緣之智.通發心已去。因即所證之理.能證至果為大菩提.為大菩提所證至果名大涅槃。前二是因.後二是果。而有重因果言者.謂十二因緣是正因性.雖有此性,若無觀智不能成果.今由觀智令彼成果,即與因作因,故名因因。菩提對前已名為果.而大涅槃由菩提顯.故此涅槃即是菩提果家之果.故彼經喻云「如無明為因,諸行為果.行緣、識果.則無明亦因、亦因因.識亦果、亦果果」。舉此無明為因因則在行前.行如十二因緣、無明如觀智,則觀智在於十二因緣前。而遠公云「十二因緣,近起觀智,遠為涅槃正因,故名為因」.方依前因以起觀智.依因起因故名因因者.則因因在於十二緣後.理則可矣而不順喻.無明因因在於行前耳。
然上四句之後,經中復有四句云︰一、是因非果.如佛性.二、是果非因.如大涅槃.三、是因是果.如十二因緣所生之法.四、非因非果.名為佛性。此之四句︰三即是前二三兩句.智慧菩提皆依十二因緣生故。初及第四皆前中初一.以十二緣約相是因.若約緣性即非因非果.是中道正性法身理也。二即第四,而菩提望前是果.望後是因.故言亦因亦果。涅槃之後更無所顯,故唯是果。又第四句非前四句.總為四句之體.就緣成四.與此為因,名為因性.與此為果名為果性.猶如真如出煩惱障名為涅槃.出所知障名為菩提.而體無二.隨出得名。佛性亦爾.因等四句皆望緣取.而佛性體,體絕四句,俱非因果.四句已亡.思之可見。若總合上二種四句成五佛性.復成四句︰一、或有佛性,闡提人有,善根人無.是前因性之中一分之義.以未成佛時,善惡無記皆名佛性.亦取其惡,故云一分闡提有也。二、或有佛性,善根人有,闡提人無.即因因性。三、或有佛性二人俱有.即是因性.中通十二緣亦非因非果之性。四、或有佛性二人俱無.即彼果性及果果性。對前兩重四句可以意得。
十二因緣名佛性者︰一、當體淨故.是法身性。二、能知名義成反流故.名報身性.又前滅後生,非斷非常,顯中道故.故初四句後.經云「善男子,以是義故,十二因緣不生不滅.不常不斷.非一非二.不來不去.非因非果」。又三雜染即三德故.翻煩惱雜染以成般若.翻業雜染以成解脫.翻苦雜染以成法身.當相即是性淨三德.觀之則是觀行三德.證之則是圓滿三德。又初因性即染淨緣起.二、因因性即內熏發心.第三果性即始覺已圓.四、果果性即本覺已顯。又初隨緣隱顯.二微起淨用.三、染盡淨圓.四、還源顯實。又初與四俱是理性,但染淨分二.二之與三俱是行性,但因果有殊。又初染而非淨.二、淨而非染.三、亦淨亦染.四、非染非淨。又初自性住性.二、是引出佛性.三四、皆是至得果性。又初二因中理智.後二果中理智.因果雖異.理智不殊。理智似分,冥契無二.唯一心轉,絕相離言.無不包融,故名佛性。由此名為佛性契合門也。
【如是佛性即有七義】者︰即涅槃三十五經云「善男子.如來十力四無所畏,乃至如是等法是佛佛性.如是佛性則具七事︰一常、二樂、三我、四淨、五真、六實、七善」.今但義引,故小不次。澤州云「不遷名常(四).自在名我(六).安隱名樂五).無染名淨(七).離妄是真(一).不空顯實(二).體順成善(三) 」。後明菩薩性有六種.於前七中略無我樂.加少分見.以其未得八自在我,故無我德.未得大涅槃無真實樂德.未見自身佛性故加少分見。
【生佛之性下,釋平等義.言佛平等性.即如來藏】下,會別歸總。【此為第一】下,結十門之一。
【言勝用】下,即釋經.能於法界示眾影像.是第二門.【謂能現能生身土智影】者,即唯識論釋大圓鏡智之文︰謂三身三土三智之影,皆是鏡智之所現故.如第一經說,前鈔已引。
「經」廣大無礙.同於虛空.法界海漩.靡不隨入。
<二>深廣一對︰廣者無邊,不在內外故.大者無上,究竟實際故.無礙者,無所障故。【同於虛空】,成上三義.通為廣大無礙門。後句即入法海漩澓門。漩即深也。
「經」出生一切諸三昧法.普能包納十方法界.
<三>此二句出納一對︰初出生三昧門.謂若自相、若共相等,一切三昧皆從此生.此為諸定本故。後攝受法界門.終歸此故.法界體性故。
【謂若自相等】者︰謂觀色等六塵入正定故,名為自相.若觀無常空等入定,則名共相.並皆不離如來藏性。性即真如故.起信論云「真如三昧是諸三昧根本」。上釋出生一切諸三昧法。
【後攝受】下,即釋普能包納十方法界。【終歸此】者,約事法界.【法界體性】,約理法界。
「經」三世諸佛智光明海皆從此生.十方所有諸安立海悉能示現.
<四>此二句境智一對︰初句能成佛智門.謂不體此理非佛智故。後示現諸境門.然安立言總有三種︰一者世界安立依報.二者聖教安立妙義.三者觀智安立諦相.皆法界藏顯示現前。
前句即三世諸佛智光明海皆從此生。言【不體此理非佛智故】︰體謂體達.若能證入藏身之性即名佛智.正用起信始覺同本名究竟覺。故生公立體理成照義云「理不待照而自了.智必資理而成照.故知理無廢興,弘之由人.智雖人用,不在人出矣.故人有照分.功由理發.失理則失照故.要見此理方成佛耳」。
【後示現諸境門】者︰釋經十方所有諸安立海悉能示現。上攝受法界,即言終歸此故.此能現者,文影略耳。皆自此生者皆歸此故.故知萬物依地而生,終歸於地。
「經」含藏一切佛力解脫諸菩薩智.能令一切國土微塵普能容受無邊法界。
<五>此二句即依正含容門.為內外含容對.謂內含因果智力.外令塵容法界.由塵全依法界藏現,同真性故。
二句共成一門.一門便成一對。【內含因果智力】,釋經「含藏一切佛力解脫諸菩薩智」。從【外令塵】下,釋經「能令一切國土微塵,悉能容受無邊法界」。釋云︰由塵全依法界藏現.即是事塵頓現萬境故。言【同真性】者,約理法界。
「經」成就一切佛功德海.顯示如來諸大願海.一切諸佛所有法輪,流通護持使無斷絕。
<六>此三句即成就攝持門.為成持人法對︰謂初成果人功德大願.後持法輪令不斷絕.由斯玄理法眼常全故。
此三句成一門.一門分二︰一、對前二句成人.經云「成就一切佛功德海」。二、顯示如來諸大願海.是故疏云【初成果人功德大願】,即二句也。
【後持法輪】,即是持法.釋經「一切諸佛所有法輪.流通護持使無斷絕」.言【由斯玄理法眼長全】者.法眼長全無缺減.即第十四經「由真理湛然故悟亦冥符」.理既無虧法眼常矣。
上言四節者︰初四句明無幽不入,釋上毘盧遮那遍照之義。次四句無德不生,釋上一切諸佛之義。次二句內外含容,釋上藏義。後三句成德持法釋上身義。言義唯有三者.體、相、用也。入平等性是定體也.廣大同空是定相也.餘皆定用.此三圓融,總為無礙普賢三昧。
三、結束稱讚︰言【四句】者,即「出生一切」下。言【二句】者,即「含藏」下。言【後三句】者,即「成一切」下.及下三義皆是結束.此三圓融稱讚也。
「經」如此世界中普賢菩薩於世尊前入此三昧.如是盡法界虛空界,十方、三世、微細、無礙、廣大、光明、佛眼所見、佛力能到、佛身所現、一切國土.及此國土所有微塵.一一塵中有世界海微塵數佛剎.一一剎中有世界海微塵數諸佛.一一佛前有世界海微塵數普賢菩薩.皆亦入此一切諸佛毗盧遮那如來藏身三昧。
(一)舉此。
(二)【如是】下,類彼。類彼中二︰<一>明平遍法界.<二>明重疊無盡。
<一>明平遍法界中十一句︰初一總明︰謂盡窮法界.後十別指.以彰曲盡︰一、盡虛空界.二、於空中盡十方處.三、於十方中遍三世時.四、於三世中微細物處,謂毛端等.五、凡諸小隙無礙之處.六、或廣大百千由旬等處.七、人天日月光明等處.八、盡佛眼見處.九、盡神力到處.十、佛身能現之處。此第十句有二義︰一者結上.國土之言通十一段。二者成下.以是身內之剎為微細故。
<二>【及此】下,明重疊無盡.於中略有四重︰一、盡法界塵︰言【及此國土】者,指前十處之國也。二、塵中多剎.三、剎中多佛.四、一一佛前有多普賢。
於上諸處皆入此定.故普賢身不分普遍麁細深廣,平滿重疊。此處入定,類通既然.法界入定,類通亦爾。故約主定,佛前唯一普賢.一切一故。若就類通,佛前各有塵數.一一切故。
【此第十句有二義】者︰昔人唯有後義.則是佛身所現國土中塵有諸佛剎.遂令普賢不遍如來身外之剎也。
【及此國者,指前十處之國】者︰即前第十句中初義.謂及盡法界國土中.盡虛空國土.盡三世國土等。其第十義身中國土,以文近故.疏中不指。
上之四重但所遍故.於中三︰初、正結遍身.二、此處入定下,類通.三、故約主定下,解妨難。謂有難云︰別明入定,佛前唯一普賢.今此結通,何以一一佛前各有多耶。疏中含有二義︰一、正約主伴.二、遍明即入︰初主伴中,謂為主須一.為伴必多。難云︰此中普賢應不為伴。故應答云.若為伴時,亦得有多.二者即由上義故,此一者是即多之一.故疏云一切之一故.彼類通中多是全一之多.故疏云一一切故。前是舉一結多.此是即一即多。前是通辨緣起相由.今明力用交徹,一有一切等.故普賢身不可思議,略有三類︰一、隨類身︰隨人天等見不同故.二、漸勝身︰乘六牙象等相莊嚴故.三、窮盡法界身︰帝網重重無有盡故。今當第三.含有前二。
「經」爾時一一普賢菩薩皆有十方一切諸佛而現其前。彼諸如來同聲讚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能入此一切諸佛毗盧遮那如來藏身菩薩三昧.佛子.此是十方一切諸佛共加於汝.以毗盧遮那如來本願力故.亦以汝修一切諸佛行願力故.所謂能轉一切佛法輪故.開顯一切如來智慧海故.普照十方諸安立海悉無餘故.令一切眾生淨治雜染得清淨故.普攝一切諸大國土無所著故.深入一切諸佛境界無障礙故.普示一切佛功德故.能入一切諸法實相增智慧故.觀察一切諸法門故.了知一切眾生根故.能持一切諸佛如來教文海故。
第二、加持分有三︰一、口加.二、意加.三、身加。
(一)諸佛現前︰以此口加,後無結通.故此總舉重重時處一一普賢前也。
(二)【彼諸】下,讚其得定︰此雖果定,菩薩門入.故云菩薩三昧。
(三)【佛子】下,明得定所由︰所由有三.一、伴佛同加︰佛佛道同故.二、主佛本願︰此二為緣.三、自修行願︰是入定因。
又上三義,前前由於後後.餘豈無斯行耶.法門主故.表說普法故。
(四)【所謂】下,辨加所為︰此文二勢︰一、辨加所為.二、顯上行願之相,故云所謂也。所為謂何,為轉法輪故.有十一句︰初總.餘別。別中初一總攝十智.餘九即是十海︰一、即安立海.二、即眾生及業海.三、即世界海.四、即佛海.五、即名號壽量及解脫海,變化大用皆功德故.六、即波羅蜜海,到實相岸故.七、即轉法輪海.八、即根海.九、即演說海。與下十智令知此十。
【得定所由.所由有三等】,疏文有三︰一、當句釋.二【又上三義】下,展轉釋.謂由自有行願方得主佛願加.由主佛願方得伴佛同加.故云【前前由於後後】。三【餘豈無斯行】下,通妨.難言︰一切菩薩皆修行願,何故不加。【法門主】下,疏答.答中二意︰一、約教相.二【表說】下,約表法說.如金剛藏表地智等。
【餘九即是十海】者︰就十海名二處具出.影帶鉤鎖,文該五處。言二處者︰一、現相品眾海問中十海.二、成就品初標章答中十海.然文小異開合不次。
問中十海者︰一、世界海.二、眾生海.三、長行闕一.偈中即有.謂世界安立海.四、諸佛海.五、波羅蜜海.六、解脫海.七、變化海.八、佛演說海.九、佛名號海.十、佛壽量海。
世界成就品初答中十者︰一、世界海.二、眾生海.三、一切諸佛海.四、一切法界海.五、一切眾生業海.六、一切根欲海.七、一切佛轉法輪海.八、一切三世海.九、一切如來願力海.十、一切如來神變海。若將此十對現相品者,此中一二名次俱同.此中三即問中第四.此四即彼三.此中五六皆帶第二,眾生海中開出.亦可第六根海通下諸海,須知根故.至成就品當更會之。此七是前第八演說,及第五波羅蜜海,是所演故.此八即第六解脫.此九即前九、十、二海,謂名號壽量,皆由願力而得成故.此十即前七。上言此者,此成就品。言文該五處者︰二處如前.三、即此所為中.是為十海故.四者即下意加與智.即十海智故.五、世界成就品答中稱歎十智.即是知此中十海之智.正是此中諸佛所與十智也。此上五處,三處是海.二處是智。其所為中雖無海言,而是海義.然其五處決定相承。謂由問十海.故加所為中,為於十海。佛與十智令知十海.普賢得智將欲說之.故觀察十海。知海難思,唯佛智能知,故稱讚十智,亦是讚所得之智.方能遂佛所為,答前問也。而其五處開合廣略者,顯義無方故.亦似譯人不相對會.故今疏文並為會釋,使前後無違.下成就品更委會釋。今此所為中十句,正對問中十海.有
【與下十智令知此十】者︰上來正釋經文.今對後生起.如前已說。
「經」爾時十方一切諸佛,即與普賢菩薩摩訶薩能入一切智性力智.與入法界無邊量智.與成就一切佛境界智.與知一切世界海成壞智.與知一切眾生界廣大智.與住諸佛甚深解脫無差別諸三昧智.與入一切菩薩諸根海智.與知一切眾生語言海轉法輪辭辯智.與普入法界一切世界海身智.與得一切佛音聲智。如此世界中如來前普賢菩薩,蒙諸佛與如是智.如是一切世界海及彼世界海一一塵中所有普賢,悉亦如是。何以故.證彼三昧,法如是故。
二、意加.於中有二︰(一)加.(二)釋。
(一)加中亦二︰<一>此土.<二>類通。
初一總︰謂與果海之智。而言與者,佛力灌注令增長故.一切智性即果海也.智性即力無傾動故.具十力故.末後智字即能入也。
餘九為別︰即是成就品中十智.由與此智故.後能說彼智.觀彼十海.而文少不次︰▲一即第三法界安立海智.安立無邊量故。二即第四佛海.佛海唯佛分齊之境。三即第一。四即第二眾生業海︰業因微細故云廣大。五含二句.一即第八佛神變海.解脫作用即是神變.神變依定,加三昧言.二含三世智。下文一念知三世由佛不思議解脫力故.由加總句,故合此二。六即第五.七即第九.八即第七願海.以願力故,入法界中一切世界。九即第十.建立演說。▲又菩薩根更有多義︰修十善道有三善根.修諸地度精進為根.攝受正法信慧為根.攝養眾生慈悲為根.為成佛道悲智為根.種種差別皆善知故。
(二)【何以故】下,釋所因中二︰先徵.意云.諸佛有力能與、有慈能普.何以十智偏加普賢。釋云︰普賢得此三昧法爾應與。
【餘九為別.即是成就品中十智等】者,疏文有三︰一、總相會通.二【一即第三】下,別別對釋.三【又菩薩根】下,隨難重釋。二釋中.欲對下智,須知十智名字次第.彼云「諸佛子.諸佛世尊知一切世界海成壞清淨智不可思議.知一切眾生業海智不可思議」.下皆略去不可思議.而加次第。三、知一切法界安立海智.四、知說一切無邊佛海智.五、入一切欲解根海智.六、一念普知一切三世智.七、顯示一切如來無量願海智.八、示現一切佛神變海智.九、轉法輪智.十、建立演說海不可思議.經脫智字.然疏中則易知.但對名字次第.難知已為會釋.並可知也。
「經」是時十方諸佛各舒右手.摩普賢菩薩頂.其手皆以相好莊嚴.妙網光舒.香流燄發.復出諸佛種種妙音及以神通之事.過現未來一切菩薩普賢願海.一切如來清淨法輪及三世佛所有影像.皆於中現。如此世界中普賢菩薩為十方佛所共摩頂.如是一切世界海及彼世界海一一塵中所有普賢,悉亦如是為十方佛之所摩頂。
(一)此土中復二︰
<一>佛手摩頂︰明加彼攝受.又準梵本明十方佛身.皆不來此.舒臂不必長.而同時摩頂,各全觸頂,互不相礙.皆是如來自在業用。
<二>【其手】下,辨手相用.於中十句,以顯無盡︰前五德相圓備.謂傭纖直等,故云相好莊嚴。後復出下五句,明妙用自在.意明此手,亙十方而包三世.收因果而該人法.深廣體用、無邊自在.非言能說也。
(二)結通.可知。
【謂傭纖直等,故云相好】者︰傭纖之言,言兼相好.按大般若三十二相中,第九雙臂修直傭圓如象王鼻.斯則傭直是相,手連臂故。纖者︰三十二中云「五、世尊手足所有諸指,圓滿纖長,甚可愛樂」。言兼好者,八十好中手足指為二十,以一指為一好.謂十指端皆圓纖可喜故。而言等者,即妙網光舒.此言顯故.三十二中云「四、世尊手足二指中間,猶如鵝王,咸有網鞔.金色交絡.文同綺畫」.即是相也。略舉此五.廣如十身相海品說。
【亙十方等】者︰一切諸佛種種即亙十方也.過現未來即三世也.菩薩因也.諸佛果也.上二皆人。法輪即法也.頓具為深.橫該為廣.相好即體.出生等用.皆悉圓融名無邊自在.謂即橫即竪、即人即法等。
「經」爾時普賢菩薩即從是三昧而起。
第三、起定分︰所作事竟故.於中二︰一、此界.二、類通十方。
一、此界中亦二︰(一)起定.(二)眾益。
(一)起定中亦二︰<一>起主定.<二>起眷屬定︰
<一>起主定.可知。
「經」從此三昧起時,即從一切世界海微塵數三昧海門起。
<二>起眷屬定者.於中亦二︰《一》總.《二》別辨︰
《一》總者︰謂一起一切起.由此妙定即是一切三昧海故.餘定為門皆入此故.彼全同此亦受海名。
【總者︰謂一起一切起等】者,此上正釋.【由此妙】下,出其所以。所以有三︰初總攝故.二、終歸此故.三【彼全同】下,通妨難。難云︰若取歸此,如百川歸海.何以能歸亦受海名。故今通云.約隨機別用,故曰終歸.實則體同,更無異味.即是總中之別義耳.如於海中說百川味。
「經」所謂從知三世念念無差別善巧智三昧門起.從知三世一切法界所有微塵三昧門起.從現三世一切佛剎三昧門起.從現一切眾生舍宅三昧門起.從知一切眾生心海三昧門起.從知一切眾生各別名字三昧門起.從知十方法界處所各差別三昧門起.從知一切微塵中各有無邊廣大佛身雲三昧門起.從演說一切法理趣海三昧門起。
《二》別辨︰塵數既多,略列其十︰一、即能知智三昧︰謂無一念暫差,故云【念念無差】.而不廢遍知為【善巧智】。二、即所知塵境︰上能所一對。三、現廣剎.四、現居處︰即於世界總別一對.楞伽經云「如來藏識頓現一切身器及諸受用」.器即廣剎.受用即是舍宅。五、知心念差別.六、知身相名字︰即眾生色心一對。七、知廣處.八、知廣身︰即依正一對。雖說微塵,意彰佛廣.虛空無方有物處則現.唯如來藏是實有.物依此建立.處所各別.隨菩薩行,剎有淨穢.隨眾生業,趣類別故。微塵中佛,復有一義︰謂如來藏是真佛身.其體廣大無能知者.恆在六七微塵之中.一一有情各有藏識.故云各有無邊大身。
【即所知塵境】者,此有二義︰一、塵即微細之塵︰知其相虛.又能容納故.及為物因.如八地中知微塵差別智。二、即六塵境故.亦名微塵境.故安國云「謂色等五塵界是現量境.五識親證.都無塵相。如來藏中頓現身器而無塵相.六七妄想謂有我法想所現相是分別變.分別變相但可為境而無實用.如日發焰帶微塵而共紅.非實紅也.如水澄清含輕雲而俱綠.非實綠也.如觀本質知畫像而非真.若了藏性悟塵境而為妄」.故經云「非不證真如而能了諸行皆如幻事等.似有而非真.故法界微塵以為三昧」。釋曰︰此義易了.亦非經宗.故疏含有.而釋之似巧.故鈔引之。
【楞伽經云︰如來藏性頓現一切身器及諸受用】者︰上即第一經文.然彼明四頓義.此是第三藏識頓知喻.喻於報身頓成.經云「譬如藏識頓分別.知自心現及身安立受用境界」.喻也。經云「彼諸依佛亦復如是.頓熟眾生所處境界.以修行者安處於彼色究竟天」。釋曰︰今疏不取所喻.但取能喻藏識頓變之文。從【器即廣剎】下,以楞伽經配屬今經.上引楞伽雙證三四二句.廣剎即第三句,從現三世一切佛剎三昧門起.舍宅即第四句故.以受用二字配之.彼經但云受用境界。受用有二︰一、共業所感︰外諸器界.即如來藏識頓變.其宅舍即是共中不共.皆屬受用。其器一字乃是義引。欲配二句故。
【微塵中佛復有一義】︰即觀心釋.廣如出現品。
九、從知【一切法理趣】者︰上八約事,別別門顯.此約理趣,總該諸法,故云一切。大般若經理趣分說「諸法皆空.無生無滅.無自性性.離一切相.不可願求.然第一義湛然常住.當知即是此如來藏」.思益經說「處處避空.皆不離空」.深密經說「理趣有六︰一者真義理趣︰謂二障淨智所行真實.二、證得理趣︰謂於真義得如實知.三、教導理趣︰謂自證已,開示眾生.此三為本.後三解釋。四、離二邊理趣︰謂有問言︰云何名為真義理趣.應答彼言︰非有非無.非常非斷。五、不思議理趣︰謂有問言.云何證得。應答彼言.謂不思議.若於諸法遠離戲論.爾時證得真勝義性.故知言說皆非真義。六、隨眾生所樂理趣︰謂有問言.云何教導。應答彼言.隨諸眾生意樂各異.順彼所欲方便開示。彼真義者即此藏身.彼不思議即此三昧」。無著菩薩說四意趣,釋一切經.亦理趣也.如攝論辨。
上來九句唯第三四從現得名.餘七皆從所知立稱.如此等類有一切世界海微塵數合為一定.即知此定是一切定耳。
【從知一切法理趣】下,疏文有三︰一、對前總顯.二【大般若】下,引教成立.三【上來九句】下,總結一段。二中總引三經一論︰初大般若,即第十理趣分.經當第五百七十八.彼經序云「此經並乃覈諸會之旨歸.綰積篇之宗緒」.明是六百卷理趣也.佛在他化自在天.為八十億大菩薩說.今疏義引兩節經文.初至不可願求,自為一節.經云「爾時世尊,復依一切無戲論法,說如來之相.為諸菩薩宣說般若甚深理趣輪字法門.謂一切法空,無自性故.一切法無相,離眾相故.一切法無願,無所願求故.一切法寂靜,永寂滅故.一切法無常,無常性故.一切法無樂,非可樂故.一切法無我,不自在故.一切法無淨,離淨相故.一切法不可得,推尋其相不可得故等」。釋曰︰此上顯性空理趣.【從然第一義,湛然常住.當知即是此如來藏】者︰義引彼經.顯真實理而為理趣.若唯用前,非真趣故.故彼經云「爾時世尊.復依一切住持藏法如來之相,為諸菩薩宣說般若.一切有情住持遍滿甚深理趣勝藏法門.謂一切有情皆如來藏.普賢菩薩自體遍故.一切眾生皆金剛藏.以金剛藏所灌灑故.一切眾生皆正法藏.一切皆依正語轉故.一切眾生皆妙業藏.一切事業加行依故」。釋曰︰前明有法非有.後明無法不無.非有非無是中道理趣.故疏結云【當知即是此如來藏】.亦空不空二種之藏。又攝別從總即藏身三昧之所有也。
【思益經】下,即彼經第一.時有五百比丘.聞說法空,從座起去等.網明令思益梵天為作方便(云云)︰梵天言「善男子.縱使令去至恆河沙劫.不能得出如是法門.譬如癡人畏於虛空.捨空而走.在所至處不離虛空.此諸比丘亦復如是.雖復遠去不出空相.不出無相相.不出無作相。又如一人求索虛空.東西馳走.言我欲得空.我欲得空.是人但說虛空名字而不得空.於空中行而不見空.此諸比丘亦復如是.欲求涅槃行涅槃中,而不得涅槃.所以者何.涅槃者但有名字.猶如虛空但有名字不可得取.涅槃亦爾.但有名字而不可得」.爾時五百比丘聞說是經.不受諸法.漏盡.心得解脫.得阿羅漢道.作如是言「世尊.若人於諸法畢竟滅相中求涅槃者.則於其人佛不出世」。釋曰.上經有二意︰一、不離空,以有遣空.求空不得,以空遣空.二者不離空,顯空體妙有.求空不得,顯空離相.非有非空.亦非空非不空。而諸比丘但得初意.故成羅漢.令畢竟無求。今疏通用二意.皆為理趣.略引初喻.以彰體周.為真意趣。
【深密經中意趣有六】者,即第五經如來所作事品.為文殊說.其第六事,亦名意趣、亦名理趣.即今所引.而但列名,不別解釋。今疏已略釋.疏中有二︰先引經正釋六理趣義.在文可知。後【彼真義者,即此藏身】下,會釋經文.而但釋二者,由前六中前三為本.後三解釋.則以此三攝前三也。今以真義攝於第四,即以前攝後.以不思議攝其第二,即以後攝前.以真義直舉藏身之體.不思議正同三昧之相故。十地論釋云「所以金剛藏入三昧者.顯此法非思量境故」.其第三與六即是他利益.後普賢說法是此二趣.今言出定故略不言。
【無著菩薩說四意趣】者︰但指攝論.而雜集第二、莊嚴論第十三,皆同說四︰謂︰
一、平等意趣︰謂如佛說「我昔曾於彼時之中名毘婆尸.即名勝觀正等覺」者︰無性釋云「謂一切佛由資糧等互相似故.說彼即我.非昔毘婆尸,即今釋迦」。楞伽經中約四義釋︰一、字等.二、語等.三、身等.四、法等.故說即彼而實非彼。
二、別時意趣︰謂如說言.若但誦多寶如來名者,便於無上正等菩提已得決定.又由唯發願,便得往生極樂世界。無性釋云︰謂觀懈怠不能於法精勤學者,故作是言.此意長養先時善根.如世間說.但由一錢而得於千。解云︰以後別時而得千也.以一錢為千錢因.念佛為菩提因.發願為安樂因也。
三、別義意趣︰謂如說言.若已逢事爾所殑伽沙佛.於大乘法方能解義。無性釋曰︰意約證相大乘.不就教相大乘.故作是說。
四、補特伽羅意趣者︰謂如如來先為一人讚歎布施.後還毀者.謂隨此人得成何心故.若人於財物有慳悋心.為除此心先為讚施。若樂行施.施是下善.欲令渴仰餘勝行故.所以毀之。不達言違,皆佛別意趣耳.餘行例然。今明普賢亦善窮究。
「經」普賢菩薩從如是等三昧門起時。其諸菩薩一一各得世界海微塵數三昧海雲.世界海微塵數陀羅尼海雲.世界海微塵數諸法方便海雲.世界海微塵數辯才海雲.世界海微塵數修行海雲.世界海微塵數普照法界一切如來功德藏智光明海雲.世界海微塵數一切如來諸力智慧無差別方便海雲.世界海微塵數一切如來一一毛孔中各現眾剎海雲.世界海微塵數一一菩薩示現從兜率天宮沒下生成佛.轉正法輪般涅槃等海雲。
(二)大眾得益.於中二︰<一>標益時分.<二>【其諸】下,正明得益。
<一>標益時分︰亦是得益所由。
<二>正明得益者︰減數說九︰初五得菩薩法門.後四得佛果法。
初五得菩薩法門.句各一義,皆以前定含此諸義故.又此五句,後後成前前。
後四得佛果法.即如來三業︰一、得照藏身之實智.二、得藏身力用之權智.三、身毛現剎.四、應垂八相.義兼口轉.亦以藏身含此義故。普賢出定他人益者.感應道交故.如春萌芽,陽氣久滿.東風一拂,眾蘂齊敷。諸菩薩眾積善以深,久同行願.纔觀勝境,萬德頓圓.冥顯雙資,于何不可。
【普賢出定,餘人益者】下,上釋文.此下問答顯理︰先問.後【感應道交】下,釋。釋有法、喻、合。合中云【冥顯雙資】者︰謂宿善為冥資,以暗成故.現業為顯資,事昭著故。今當俱句.亦有冥而非顯,但有宿善故.復有顯而非冥,現身精勤,宿無善故。其非冥非顯,此非機感.設欲成機,乃是大悲通相所被耳。此上四句但約於機。對機說應亦有四句︰一、冥應,令所得功德不自覺知.二、顯應,現形說法光照現相等.三、俱.四、俱非。俱非不名為應.若取大聖無心即應無應,亦得名應。以機對應乃成九句︰謂一、冥機顯應.二、顯機冥應.三、冥機冥應.四、顯機顯應。上單四句。二單複相對.復成四句︰一、冥機冥顯應.二、顯機冥顯應.三、冥顯機冥應.四、冥顯機顯應.三、以複對複而成一句︰謂冥顯二機冥顯二應.今此乃成第九句也︰謂宿善冥著精心顯彰.是謂冥顯機也.入定冥資起用顯益,即冥顯應也.今舉冥顯之機,成前得益所以.故云冥顯雙資于何不可。
「經」如此世界中普賢菩薩從三昧起,諸菩薩眾獲如是益.如是一切世界海,及彼世界海所有微塵,一一塵中.悉亦如是。
二、類通十方.可知。
「經」爾時十方一切世界海,以諸佛威神力及普賢菩薩三昧力故,悉皆微動。一一世界眾寶莊嚴.及出妙音演說諸法。復於一切如來眾會道場海中,普雨十種大摩尼王雲.何等為十.所謂妙金星幢摩尼王雲.光明照耀摩尼王雲.寶輪垂下摩尼王雲.眾寶藏現菩薩像摩尼王雲.稱揚佛名摩尼王雲.光明熾盛普照一切佛剎道場摩尼王雲.光照十方種種變化摩尼王雲.稱讚一切菩薩功德摩尼王雲.如日光熾盛摩尼王雲.悅意樂音周聞十方摩尼王雲。
第四、現相作證分︰然得益心喜.喜則地動及有諸瑞.諸會聞竟得益,故現相居後。此會雖即未聞已先得益,故先現瑞.以此會辨果顯殊勝故.文中有四︰一、世界微動.兼出瑞因.由因果二力.言【微動】者是前相故。二、眾寶莊嚴.三、出音說法.四、佛會雨寶。略舉十種以顯無盡︰前三事相寶.後七法化傳通寶.並是出世善根所生。
「經」普雨如是十種大摩尼王雲已.一切如來諸毛孔中咸放光明.於光明中而說頌言:
一、結前生後.可知。
「經」普賢遍住於諸剎.坐寶蓮華眾所觀.一切神通靡不現.無量三昧皆能入。
二、正顯偈辭︰辭中十頌分三︰(一)總述前定.(二)八偈別顯遍相.(三)後一偈結讚所由。
(一)總述前定.可知。
「經」普賢恆以種種身.法界周流悉充滿.三昧神通方便力.圓音廣說皆無礙
一切剎中諸佛所.種種三昧現神通.一一神通悉周遍.十方國土無遺者
如一切剎如來所.彼剎塵中悉亦然。
(二)八偈別顯遍相.於中二︰
「經」所現三昧神通事.毗盧遮那之願力。
<二>後五偈半舉因顯遍︰於中二︰
《一》半偈緣力遍。
「經」普賢身相如虛空.依真而住非國土.隨諸眾生心所欲.示現普身等一切。
初偈即體而用故遍︰前半體.後半用。【身相如空】,法性身也.【依真而住】,法性土也.【隨機普應】,受用化也。
【身相如空,法性身也】者.文有二︰一、略釋經文.二、問答廣顯。
一、略釋經文.具四身土︰前半即一法性身土,具如疏釋.後半有二身土.謂【受用】字,即他受用.【化】字,即是變化.順經示現故。其自受用含在前半.以身如虛空自受用相.良以經有非國土言,故但屬法性身土耳。
問︰法性身土為別不別.別則不名法性.性無二故.不別則無能依所依。
二、問答廣釋︰於中先問.後答。
答︰經論異說.統收法身略有十種.土隨身顯乃有五重。
答中三︰(一)雙標二章.(二)雙釋二章.(三)別示五重土相。
(一)雙標二章.可知。
『一』依佛地論,唯以清淨法界而為法身.亦以法性而為其土。性雖一味,隨身土相而分二別。智論云「在有情數中名為佛性.在非情數中名為法性.假說能所而實無差」.唯識云「雖此身土體無差別.而屬佛法性相異故.謂法性屬佛為法性身.法性屬法為法性土.性隨相異故云爾也」。今言【如虛空】者︰唯識論云「此之身土俱非色攝.雖不可說形量大小.然隨事相其量無邊.譬如虛空遍一切處」.故如虛空言通喻身土。
(二)雙釋二章.然淨土之義,次二品廣明.問明賢首第五迴向等,復當廣說。法身之義玄文已具.一經往往顯甚深旨.此中亦即一段寄如來身顯普賢身。今十中第一,文中有四︰<一>依論正立.<二>【性雖一味】下,論自解妨.<三>【智論云】下,為論引證.<四>【今言如虛空】下,會釋經文。
<一>依論正立.可知︰
<二>解妨者︰即正答前問也︰謂與身為性名法性身.與土為性名法性土.即三土三身之真性也.未失一味。
<三>為論引證者.共答前問.亦猶外典,天地萬物,同稟陰陽之元氣也。佛者是覺.人有靈知之覺.今第一義空.與之為性.故名佛性。非情無覺.但持自體得稱為法.今真性與之為性.故名法性.是故結云【假說能所而實無差】。次引唯識,亦為證前.即第十論云「又自性身依法性土.雖此身土體無差別.而屬佛法,性相異故.此佛身土俱非色攝.雖不可說形量大小.然隨事相其量無邊.譬如虛空遍一切處」。釋曰︰此文兼證後段如空.論文易了。【謂法性屬佛】下,是疏釋論,然準彼疏云︰「佛義是相.為功德法所依止故.眾德聚故.二身自體故。法是性義.功德自性故.能持自性故.諸法自性故。體為土義.相義為身」。此公意云︰屬佛是相.屬法是性.直語所依名土.故云體為土義。以能依名所依.為法性身.故云相義為身。今疏意小異.謂佛有覺義,故名屬佛.土無覺義,但持自性.故名為法性。言【性隨相異】者︰身土約相則有二差.隨所依性則無差別.今以無差之性隨有差之相.故云性隨相異也。
<四>會釋經文︰言【然隨事相其量無邊】者,以變化等三身三土事既無邊.與之為性,豈有邊耶.既如虛空則遍至一切色非色處。
【故如虛空言,通喻身土】者︰按於經文,但言身相如虛空.按唯識云.此之身土皆喻如空.則顯虛空喻兼下句。
『二』或唯大智而為法身.所證真如為法性土.無性攝論云「無垢無罣礙智為法身故」.若爾云何言相如虛空.智體無礙同虛空故。
『三』亦智亦如而為法身.梁攝論及金光明皆云「唯如如及如如智獨存名法身故」.此則身含如智.土則唯如。
『四』境智雙泯而為法身.經云「如來法身,非心非境.土亦隨爾」.依於此義,諸契經中皆說如來身土無二.此則依真之言顯無能所方曰依真.成如空義。
『六』此上總別五句,相融形奪、泯茲五說、逈然無寄,以為法身.土亦如也。此上單就境智以辨。
『七』通攝五分及悲願等所行,恆沙功德,無不皆是此法身收︰以修生功德必證理故.融攝無礙.即此所證真如體大為法性土.依於此義身土逈異。今言身相即諸功德.言如虛空即身之性.下經亦云「解如來身非如虛空.一切功德無量妙法所圓滿故」。
【下經亦云.解如來身非如虛空】者,即第五迴向,第一經疏已引。下更一句云「於一切處,令諸眾生積集善根悉充足故」.前明自利.此明利他。
『八』通收報化,色相功德.無不皆是此法身收.故攝論中三十二相等皆法身攝.然有三義︰一、相即如故.歸理法身.二、智所現故.屬智法身.三、當相並是功德法故.名為法身。其所依土,則通性相淨穢無礙︰我此土淨而汝不見.眾生見燒,淨土不毀.色即是如、相即非相。身土事理交互依持.通有四句︰謂色身依色相土.色身依法性土.法身依法性土.及依色相故。又以單雙互望,亦成五句︰謂色相身依法性色相土等。準以思之。此上猶通諸大乘教。
【我此土淨而汝不見】,即淨名第一.【眾生見燒淨土不毀】,即法華第五.並如下引。【色即是如、相即非相】,即義引大品等經。身土事理互交徹故,結前生後。然結前者,結前三文,成上三義︰謂一、引淨名成第三當相即是功德身土,則具妙莊嚴,通自他受用.二、引法華成智法身土,亦通性相。智所現身者,若大圓鏡智現自受用身.平等性智現他受用身.成所作智現變化身.此三身既融,則三土亦融.變化則毀.自他受用皆悉不毀.我此土安隱即自受用.天人常充滿即他受用。三、義引大品︰色即是如成第一義.相即如故.如即法性土.相通諸土.即法性身與色相身無礙.依土亦性相無礙.是故結云【皆事理交互】。言生後者,生後四句,文有兩重四句︰初四唯單相對.其色相言通於報化.自受用報、他受用報.皆色相故。二、又以單對複成五句.唯出其一.令準思之,以成於五。上即第一。二、法性身依色相法性土.三、法性色相身依色相土.四、法性色相身依法性土.第五有一俱句︰謂法性色相身,依法性色相土.則是性相無礙之身,依性相無礙之土。
【此上猶通諸大乘教】者,結前生後。生後唯屬一乘華嚴之宗.結前不出法性色相之身土,及四身四土之義故︰謂一及第四唯法性.二三唯法性及如智.五六具上諸義亦不出如智.七八方具事理無礙故。上八門不出事理無礙實教之宗.故通諸大乘.即同教一乘義也。故此下二,方是事事無礙法界,華嚴別教一乘宗也。
九、通攝三種世間皆為一大法身.具十佛故。其三身等並此中智正覺攝故.土亦如之.即如空身而示普身,于何不具此唯華嚴。
【通攝三種世間等】者︰如八地中十身.即三世間故.謂眾生身、國土身等.已見玄文。言【即如空身而示普身,于何不具】者,會釋經文︰謂經文但云身相如空等,何有十身之義。故今釋云︰【如虛空】言,即十身中虛空身也.八地之中十身相作。今云示現普身.則兩重十身皆悉具矣.如下經云「虛空身作眾生身、作國土身、作業報身、作聲聞身、作緣覺身、作菩薩身、作如來身」.是為虛空示餘九身。其如來身上既具菩提身、願身、化身、法身、智身等.則有百身千身。一一類身復各攝多.故云示現普身等一切也。又如虛空言含法身智身.即如真身.即真而現何不具矣。
十、上分權實.唯有第九屬於此經.若據融攝及攝同教.總前九義為一總句.是謂如來無礙身土。普賢亦爾.義隨隱顯,不可累安.達者尋文,無生局見。
此為揀淺深以分權實故。前八非實.若不攝權亦非真實.如說海水異於百川.不攝百川非海水矣.隨義布列有十不同.得意而談一一融攝。
上言土有五重者︰一唯法性屬前三身.二者雙泯屬於第四.三具性相五六七八所依.四融三世間屬於第九.五總前諸義即第十依。
(三)別示五重土相︰謂前三如智有離合之殊,故分三身。其所依土唯一法性。餘可思準。
「經」普賢安住諸大願 .獲此無量神通力.一切佛身所有剎.悉現其形而詣彼
一切眾海無有邊.分身住彼亦無量
一偈半大願故遍.兼顯遍於正中之依也.重重皆遍。今不見者機不應故.不見即是虛空身故.亦遍不見處故。
【重重皆遍】下,通其妨難。難云︰如上所說,則無一處無有普賢.今何不見。釋有三意︰一、約機不見︰是盲者過.二、不見是見︰見虛空身.謂以虛空不可見故.若不見者真見虛空.三、亦遍不見處故者,以見則不遍.何者.以可見不可見皆是普賢身。要令可見為身,則普賢身不周萬有.如智不可見,豈非智身耶.明知由有不見之處,方知身遍耳。此第三身何人能見.慧眼方能見.非肉眼所見.慧眼無見無不見,故見矣。
「經」所現國土皆嚴淨 .一剎那中見多劫.普賢安住一切剎.所現神通勝無比
震動十方靡不周.令其觀者悉得見。
一偈半,明所現超勝。
「經」一切佛智功德力 .種種大法皆成滿 .以諸三昧方便門 .示已往昔菩提行。
「經」如是自在不思議 .十方國土皆示現 .為顯普入諸三昧.佛光雲中讚功德。
(三)一偈結讚所由者︰自在難思現無不普.標入一定實則普游.非佛光雲安能讚述。
「經」爾時一切菩薩眾,皆向普賢合掌瞻仰.承佛神力,同聲讚言:
從諸佛法而出生.亦因如來願力起.真如平等虛空藏.汝已嚴淨此法身
一切佛剎眾會中.普賢遍住於其所 .功德智海光明者.等照十方無不見
普賢廣大功德海.遍住十方親近佛.一切塵中所有剎.悉能詣彼而明現
佛子我曹常見汝.諸如來所悉親近 .住於三昧實境中.一切國土微塵劫
佛子能以普遍身.悉詣十方諸國土.眾生大海咸濟度 .法界微塵無不入。。
入於法界一切塵 .其身無盡無差別.譬如虛空悉周遍.演說如來廣大法
一切功德光明者 .如雲廣大力殊勝.眾生海中皆往詣.說佛所行無等法
為度眾生於劫海.普賢勝行皆修習.演一切法如大雲.其因廣大靡不聞。。
國土云何得成立.諸佛云何而出現.及以一切眾生海.願隨其義如實說
此中無量大眾海.悉在尊前恭敬住.為轉清淨妙法輪 .一切諸佛皆隨喜
第六、大眾讚請分︰前眾問佛.佛示法主.眾覩定起.故讚請普賢。前但舊眾.此通新舊,故云一切.所問同前,故但略舉。
十頌分三︰一、八頌歎主請,彰其能說.二、一頌舉法請,正陳所疑.三、一頌歎眾請,明有堪聞之器。
(一)五頌歎普賢因果深廣德,明有說因︰偈各一義︰
<一>第一偈讚己淨法身︰三句明因.一句明果。因有三義︰一、因修法生,義通緣了.二、由大願起,即是緣因.三、依如來藏,證真平等.此為正因.真如即是不空.虛空即是空藏.平等與藏通上二義。
<二>第二偈讚遍住佛剎︰第三句遍因餘皆遍相.因中具智莊嚴.故能等照.具功德嚴令無不覩。
<三>第三偈讚近佛。
<四>第四偈讚常定︰【實境中】者,不隨想轉故。【曹】者,輩也。
(二)三頌說法果中︰
第七偈讚說無等法︰無等有二︰一、能說力勝,具二嚴故.二、所說無等,說佛所行故。
二、第九偈舉法請︰前品所問雖有多門.統其要歸莫過三種世間.故今三句各顯其一.又前問總該諸會.此令當會答故。
三、第十偈頌歎眾請.亦名自述.此有二義︰一、恭敬一心內堪受法.二、諸佛隨喜外有勝緣.故應說也.說則上順佛心.下隨物欲。
【因修法生,義通緣了】者︰然準涅槃,緣因對於正因.了因對於生因.而緣亦名了.如酵煖等為酪緣因.即疏家義通緣了。緣即緣因.了即了因.能了彼乳中之酪令得成酪。而今開異,義小殊耳.故了謂照了,不通於生.緣謂眾緣,義通生了。今從別義.又對正因是真如,故云通緣了.如不可生,故但名了。偈云「出生」者,出於二障.故曰出生.非生真如。諸佛法言,通教理行果.通於二因.義如上說。
【真如即是不空】者︰此言不空自有二義︰一、空者所謂生死.不空者是謂大涅槃。二、對下空藏,是不空藏妙有之中含性德故。
【平等與藏,通此二義】者︰藏通真如是不空如來藏.藏通虛空是空如來藏。「平等通二」者︰一、真如體性平等.二、虛空無相平等.此二不二是真平等.悟法性空是真如故。經云「汝已嚴淨此法身者」,對上真如即是法身.出障名淨.因華行滿是已莊嚴.易故不釋。
【細處有多眾生】者︰即離世間品五十五經.十種如金剛大乘誓願心中第二心云「菩薩摩訶薩又作是念.於一毛端處有無量無邊眾生.何況一切法界.我當盡以無上涅槃而滅度之.是為第二如金剛大乘誓願心」。今云法界微塵無不入.與一毛端處大意同也。
【三頌說法果】者,此有二意︰一、說法即果.對上說因名為說果。二、稱根令喜是說法果。今具二意︰謂具功德光明廣大勝力等即說法因.今能遍說即是說果.是初意也.二、由上遍說勝法能度眾生.即是後義.以稱根故。
【一、能說力勝具二嚴故】者︰即是說因.功德是福德莊嚴.光明名為智慧莊嚴。此以前半力殊勝言,釋此無等。下釋易知。
【又前問總該諸會等】者︰此有二意.唯問於三︰一、以要攝廣故.二、明總別不同故.總即廣問.別故唯三。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鈔會本卷第十五
按此回卷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