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廣佛華嚴經疏鈔會本卷第二十三
按此回目錄
淨行品第十一(第十四經)
壹、來意者︰夫欲階妙位必資勝行,有解無行虛費多聞。故前品明解,此品辨行。又前明入理觀行,今辨隨事所行。又前行此願,並義次第,故次來也。
來意有三︰
一、通對前後辨來︰謂【欲成妙位】是後十住故.【前品明解】即是對前。
二【又前明入理】下,此及第三俱是對前,二即以行對行,但理事不同。
三、即以願對行,則二品全別.故前品具解行二義,此品具行願二義故。
貳、釋名者︰梵云具折囉,此云所行。波利,此云皆也、遍也.戍輪律提云清淨也︰謂三業隨事緣歷名為所行,巧願防非離過成德名為清淨。又悲智雙運名為所行,行越凡小故稱清淨.以二乘無漏不能兼利非真淨故。得斯意者舉足下足盡文殊心,見聞覺知皆普賢行。文殊心故心無濁亂是曰清淨.普賢行故是佛往修,諸佛菩薩同所行也.所行即淨持業釋也。
釋名中二︰一、正釋.二【得斯意者】下,辨行功能。
參、宗趣者︰以隨事巧願防心不散,增長菩薩悲智大行為宗,成就普賢實德為趣。
肆、解妨者︰
問︰文中但辨一百餘願,何有行耶?
答︰文中辨行略有數重.謂就所歷事中,始自出家,終於臥覺,皆事行也。知家性空理行也.觸境不迷善達事理智行也。以願導智不滯自利大悲行也.上二不二悲智無礙行也。遇違順境心不馳散止行也.智不沈沒觀行也.即止觀雙運行也。又對於事境善了邪正,當願眾生,皆假觀也。知身空寂心無染著空觀也。見如實理中觀也。或先空後中、或先假後空、或一或二、或一念頓具,斯為妙達三諦觀之行也。又所造成行皆施眾生,不起二乘之心,安忍強軟兩境,唯增善品。心不異緣,妙達性空,善巧迴轉,皆願利物,同趣菩提。二乘天魔所不能動,善知藥病決斷無差,即十度齊修之行也。又皆願利生皆成佛德,見惡必令其斷,見善必令其具,即四弘誓願之行也。故智首總標諸德以求其因,文殊令善用心頓獲眾果,但言惟願豈不感哉。
復有問言︰夫妙行者統唯無念.今見善見惡、願離願成,疲役身心豈當為道。答︰若斯見者,離念求於無念,尚未得於真無念也,況念無念之無礙耶,又無念但是行之一也,豈成一念頓圓。如上所明也,行學之者願善留心。
解妨中有二︰一、唯願無行妨.二、辨所行非真妨。
一、唯願無行妨中二︰先問.後答。於答中又二︰(一)列.(二)結。
(一)列中略有六重︰一、事理無礙行.二【以願導智】下,悲智無礙行.三【遇違順境】下,止觀雙流行.四【又對於事境】下,三觀一心行.五【又所造成行】下,十度齊修行.六【皆願利生】下,四弘誓願行。
初中三者︰一、歷緣造修事行也.二、觸境不迷理行也.三、雙達事理即事理無礙行也。
第二行中含三行者︰一、大悲行.二、初對悲行總為智行.三、悲智雙運行。
四中有五別明空、假、中為三.四、三觀不次第為一行.五、三觀一心為一行。
三、五、六者,並文處可知.三觀如前後說。
伍、釋文中二︰第一、智首問,舉德徵因。第二、文殊答,標德顯因。
第一、智首問,舉德徵因有二︰一、標問答之人.二、陳所疑之問。
一、標問答之人者︰此二菩薩為問答者,歷事巧願必智為導故.事近旨遠唯妙德故。文殊則般若觀空,智首則漚和涉事。涉事不迷於理,故雖願而無取。觀空不遺於事,故雖寂而不證.是為權實雙游,假茲問答。
【漚和涉事】者︰漚和俱舍羅,此云方便善巧,即肇公宗本論文.論云「漚和般若者,大慧之稱也.諸法實相謂之般若.能不形證漚和功也.適化眾生謂之漚和.不染塵累般若力也.然則般若之門觀空,漚和之門涉有.涉有未始迷虛,故常處有而不染.不厭有而觀空,故觀空而不證.是為一念之力,權慧具矣」.一念之力權慧具矣,好思歷然可解。
二、陳所疑問中有二十云何.總十一段,段各十句,成一百一十種德︰第一段明三業離過成德.二、得堪傳法器.三、成就眾慧.四、具道因緣.五、於法善巧.六、修涅槃因.七、滿菩薩行.八、得十力智.九、十王敬護.十、能為饒益.十一、超勝尊貴。
此十一中,若就相顯.二四與六此三唯因.八及十一此二唯果.餘通因果。或攝為四對因果︰一、二十句問福因福果,先因後果。二、二十句問慧因慧果,先果後因。三、二十句問巧解因,觀行果。四、有五段問眾行因成德果︰初一為因,餘四為果。或分為二︰初十云何,問淨行體是問因義。後十云何,問行所成是問果義。以善修七覺等,亦是淨行之能故。皆言云何得者,為修何行而得之耶。初十望後故說為因,望歷緣巧願成淨行體,即是於果,未是圓果而是分果.故上總云舉果徵因。
陳所問中文二︰一、總科.二【此十一中】下,料揀.自有三意可知。三中【以善修七覺】下,解妨︰謂有問云.其初意中,二四與六此三明因.如何今十皆得名果。故為此通,以約相顯,望菩提涅槃此三為因,是初十成,故得稱果。【皆言】下,釋云何得言。從【初十望後】下,重通復難.問︰初十既因,何以前科云,智首舉德徵因。答意可知。則智首總問因果之德,文殊總舉歷緣巧願,則皆成矣。
「經」佛子.菩薩云何得無過失身語意業.云何得不害身語意業.云何得不可毀身語意業.云何得不可壞身語意業.云何得不退轉身語意業.云何得不可動身語意業.云何得殊勝身語意業.云何得清淨身語意業.云何得無染身語意業.云何得智為先導身語意業。
今分為二:(一)一段總問其果.(二)後十別明。
(一)一段總問其果十句,得此十種三業成下十果.由無過三業故超勝尊貴.由不恚害故常為饒益.由無餘惑不可譏毀故十王敬護.由惡緣不可壞得佛十力.由修行不退轉滿菩薩行.由遠離諸相如如不動成涅槃因.由德行殊勝故於法善巧.由體清淨如虛空故成具道緣.由涉境無染故得堪傳法器.由智先導故成就眾慧。
【一段總問其果十句】下,文分三︰一、依總別科釋.二、先果後因釋.三、當句對惑釋。
一、依總別科釋︰則十一段皆是所成之果兼含料揀中第三意︰初十為能成,下十為所成,從後倒牒十果。按次釋文︰謂第一無過失三業,得第十一超勝尊貴果.第二不害三業得第十能為饒益果.三成第九.四成第八.五成第七.六成第六.七成第五.八成第四.九成第二.十成第三.唯後二前卻耳。亦可如次.猶涉境無染故成眾慧,智為先導成就法器。其中加字已當釋文,如云無恚害以恚釋害,以涉境釋於無染,約體釋於清淨等.細尋歷然。
又由後十能成就此十︰以十三業永無失等,唯佛不共分分無失,亦通於因。又此十句︰初一總顯無過,次八別顯無過,後一總出其因。若以智慧為先導,身語意業常無失故。又於中八︰前二離過,後六成德。
二、先果後因釋︰以初十句為果,後之十段百句為因,故云【永無失等,唯佛不共】。【永無失等】者,等下九句不害業等。言【不共】者︰即十八不共法.謂一、身業無誤失.二、無卒暴音.三、無種種想.四、無不定心.五、無忘失念.六、無不擇捨.七、欲無退.八、念無退.九、精進無退.十定無減.十一、智慧無減.十二、解脫無減.十三、身業智為先導隨智而轉.十四、語業智為先導隨智而轉.十五、意業智為先導隨智而轉.十六、知過去無著無礙.十七、知未來無著無礙.十八、知現在無著無礙.廣如別章。今以十句通攝十八︰謂初二即初三,一由三業無過害故。次二即次三,由有念定慧故、不可毀壞故,三皆云無。五六即七八九.七即定慧解脫,三種無減故稱殊勝.八九即後三,三世無著無礙故云清淨無染.十即十三十四十五︰智為先導隨智而轉.故云【永無失等唯佛不共】.今約分分故為後因。
又後九中不隨於瞋故不害.不隨於慢故不可毀.不隨惡見故不壞敗.不隨於疑故不退動恆修勝行.不隨於貪故清淨無染.不隨於癡故智為先導,所作稱真。如是等業云何而得。
三、當句對惑釋︰以破六根本惑成斯十句︰疑攝三句.貪攝於二.餘四各一故.六攝九。
「經」云何得生處具足、種族具足、家具足、色具足、相具足、念具足、慧具足、行具足、無畏具足、覺悟具足。
(二)後十段別明中︰初一異熟果,次四士用果,次二離繫果,次一增上果,後二等流果。
<一>異熟果即修道之器︰以菩薩起修行時要具此十,方成二利之行。瑜伽具釋「一、常生中國有佛法處.二、種族尊貴非下賤等.三、生信向三寶修善之家,非外道等家.四、形色端嚴非醜陋等.五、具丈夫相諸根不缺.六、正念不忘亦宿念現前.七、慧悟高明善解世法.八、柔和調善離過修行.九、志力堅強故無怯弱.十、性自開覺不染世法。又【無畏】者,依智度論菩薩有四種無畏「一、總持無畏︰於法記持不懼忘失。二、知根無畏︰知根受法不懼差失.三、決疑無畏︰隨問能答不懼不堪.四、答難無畏︰有難皆通不懼疑滯」.今並皆得故云具足。又此十事若約法者生在佛家,是生處具足等,思之.又【具足】者,唯佛一人云云。
【初一異熟果】者,俱舍顯相頌云「異熟無記法有情有記生(一).等流似自因(二).離繫由慧盡(三).若因彼力生是果名士用(四).除前有為法有為增上果(五)」。釋曰︰初二句「生處、種族」異熟果相,但是無覆無記.不通非情.從善惡感名有記生。次句「家具足」等流果相,似於同類遍行自因。次句「色具足」離繫果相,由慧盡者慧則擇也,盡則滅也︰謂此擇滅離繫所顯,故將擇滅釋離繫果。次二句「色、相」士用果相.若法因彼勢力所生,如因下地加行心力,上地有漏無漏定生,及因清淨靜慮心力生,得變化無記心等離繫,名為不生士用.為因道力證得,亦得士用果名。後二句「無畏、覺悟」增上果相.有為法生餘法不障是增上果,故唯有為,除前已生有為之法︰謂果望因,或俱或後,必無前果後因故云除也。除此前外,餘諸有為「慧、行」為增上果.論云「增上之果」。
問︰士用增上二果何殊。
答︰士用果名唯對作者.增上果稱通對所餘.如匠所成,對能成匠,俱得士用增上果名。對餘非匠唯增上果.非匠不造故非士用。瑜伽三十八云「習不善故,樂住不善等,為等流果.或似先業,後果隨轉」。釋曰:此有二義,釋於等流後義果似於因.即俱舍意.如殺生因等,得短壽果。前義即於後果之上,行因似因.如前世殺生,今亦好殺等。瑜伽又云「以道滅惑名離繫果.四人工等事,由此成辦稼穡財利等果,為士用果.若眼識等,是眼根等增上果.身分不壞,是命根增上果.二十二根,各起自增上果.當知一切名增上果」.餘例可知。然上所引俱舍,即是根品.彼論以六種因,成斯五果.非今所要。
【瑜伽具釋】者,第六迴向初,當廣釋之.即有八種異熟.今開成十句︰一、生處具足,總明義當財位果.二、即種族果.三、亦財位.四、即大色果.五、人種性果.非不男等.六、信言果.意由念具故.七、名譽果.八、義當壽命︰離過修行,無夭逝故.九、大力果.十、亦大力.智力覺悟故。
【無畏】下,隨難重釋。
【又此十事】下,約法︰言【生在佛家】者,菩提心家故。等者,等於餘句︰謂二種族,即具佛種性,謂自性住性習所成等。三、明家︰即真如為家,亦四家故,四家如七地。四、明見佛性,如見色故,故涅槃云【佛性有二︰一、色.二、非色,如來所見為色故】。五、相︰謂有悲智等為菩薩相故。餘之五句經自約法可知。
【又具足】下,重釋具足之言。上約橫具為具足.今約竪說之。
「經」云何得勝慧、第一慧、最上慧、最勝慧、無量慧、無數慧、不思議慧、無與等慧、不可量慧、不可說慧。
<二>四段明士用果中︰一、慧為揀擇.二、力謂修習.三、善巧謂智.四、道品助修.悉以三業而得成就。
今初,言【慧】者,即道之體。十中︰一、勝世間故.二、過二乘故.三、揀權教故.四、佛果超因故。上四揀劣,餘六當體︰一、無分量.二、無若干.三、超言念.四、無等匹.五、難比校.六、唯證相應。欲言其有無相無形.欲言其無聖以之靈.欲言俱者慧無二體.欲言雙非非無詮顯,故不可說。
「經」云何得因力.欲力.方便力.緣力.所緣力.根力.觀察力.奢摩他力.毗婆舍那力.思惟力。
<三>【力】者,即具道因緣。皆言力者,此十各有資道之能故︰
【因力】者:即是種性︰謂已有習種,無倒聞熏,與性種合,故名為因.梁攝論云「多聞熏習與阿賴耶識中解性和合.一切聖人以此為因」.無性攝論云「此聞熏習雖是有漏,而是出世心種子性」。
【欲力】者︰有勝欲樂,希大菩提及起行故。
【方便】者︰謂造修力,依六方便成悲智故︰一、慈悲顧戀.二、了知諸行.三、欣佛妙智.四、不捨生死.五、輪迴不染.六、熾然精進。攝論廣說。
【緣力】者︰謂善友勸發。
【根】者︰謂信等。
【觀察】者︰謂於自他事理藥病善揀擇故。
【奢摩他】者︰此云止也。
【毘鉢舍那】者,此云觀也.瑜伽起信等論、深密涅槃等經,廣辨其相.具如別章。今略顯其相以為十門︰一、心行稱理,攝散名止.二、止不滯寂,不礙觀事.三、由理事交徹,而必俱遂.使止觀無礙而雙運。四、理事形奪而俱盡.故止觀兩亡而絕寄。五、絕理事無礙之境,與泯止觀無礙之心,二而不二,故不礙心境而一味.不二而二.故不壞一味而心境。六、由即理之事收一切法.故即止之觀亦見一切。七、由此事即是彼事.故令止觀見此心即是彼心。八、由前中︰六則一多相入而非一.七則一多相是而非異.此二不二,同一法界止觀無二之智,頓見即入二門,同一法界,而無散動。九、由事則重重無盡,止觀亦普眼齊照。十、即此普門之智為主.故頓照普門法界時,必攝一切為伴,無盡無盡.是此華嚴所求止觀。
【即是種性】者,謂種性位由於習種合於性種方名種性也。性種即自性住性為正因性,即是涅槃第一義空性也。習即新熏修成之性.決於佛因稱為種性.引證可知。言【無性攝論】者即第八論.釋因緣云「諸菩薩因緣,即有言聞熏習是無分別智及如理作意」.釋論中云「因即能作因緣義」。有言者︰大乘言音.聞謂聽聞.由此引功能差別,說名熏習。以此為因,所生意言,順理清淨,名如理作意。
【攝論廣說】者,即第七論.瑜伽四十五明內外各有六方便.此即內六。
【瑜伽起信等論】者︰前第一經疏中已引起信.今略引瑜伽,即七十七菩薩地品中.彼論亦引深密.「慈氏問世尊.如來說四種所緣境事︰一、有分別影像所緣境事.二、無分別影像所緣境事.三、事邊際所緣境事.四、所作成辦所緣境事.幾奢摩他所緣境事.幾毘鉢舍那所緣境事」.世尊答云「初一毘鉢舍那所緣境事.次一奢摩他所緣境事.後二是俱所緣境事」.釋曰︰初一即事.二即是理.故無分別智緣.三四通事理.故用二為能緣.則是以事對觀義也.故前第一經疏中已為出意.但不順無分別智證如中義耳.廣如彼說。今取一義,故不言是非.以明十重,從麁至細,自淺暨深故︰初二止觀別行︰一、即瑜伽奢摩他品.二、即毘鉢舍那品.下八皆雙運品.而三正是雙運.對第四雙遮,此為雙照。若取別義雙照皆觀.雙遮皆止。上四以理事為能成.止觀為所成。五融於心境.即合前三四二門︰以初二事理即三四所融.故絕事理即第四門中境.無礙即第三門中境.泯止觀即第四門止觀.無礙止觀即第三門止觀.合上二重止觀與二重之境,明非一異。不壞二相故不一.二體無異故不二.故雖融心境.方是事理無礙之門。但言相融,不說何者是止是觀者.此通三意︰一、但融上二重止觀.即是此門止觀。二者照斯二而不二、不二而二.即是於觀不取諸相,即名為止。三者不礙心境而一味,成即觀之止.不壞一味而心境,成即止之觀。後五即事事無礙門中止觀。六是一多相容不同門。七是諸法相即自在門。八即合前即入.義當同時具足門。九即因陀羅網境界門。十即主伴圓明具德門。欲顯後後深於前前.故合即入耳。餘可思準。此亦一處明示止觀.兼廣演玄言。
「經」云何得蘊善巧、界善巧、處善巧、緣起善巧、欲界善巧、色界善巧、無色界善巧、過去善巧、未來善巧、現在善巧。
<四>於法善巧,皆約流轉以明.前四流轉之體.三界流轉之處.三世流轉之時.三科之義略如前釋,廣如別章。緣起六地廣明.三界三世如前後釋。皆言【善巧】者︰一、善知彼法空無所有.二、善知不壞假名分別法相.三、加能攝無盡.彌善巧也。
【皆約流轉以明】者︰由善巧義,通還滅故。總釋善巧乃有三義︰一、知理.二、知事.三、云加能攝無盡,正是事事無礙.兼於事理無礙.故大品云「一切法趣色.色尚不可得.云何當得有趣非趣」.一切同歸於空.諸法之空不異色空故.即事理無礙意。今取一攝一切.即事事無礙善巧,開此為二便有四義.瑜伽五十六七廣說三科善巧多約相說.即第二義。
「經」云何修習念覺分、擇法覺分、精進覺分、喜覺分、猗覺分、定覺分、捨覺分、空、無相、無願。
<五>修涅槃因︰七覺、三空、十地品廣說。
「經」云何得圓滿檀波羅蜜、尸波羅蜜、羼提波羅蜜、毗梨耶波羅蜜、禪那波羅蜜、般若波羅蜜、及以圓滿.慈.悲.喜.捨。
云何得處非處智力.過未現在業報智力.根勝劣智力.種種界智力.種種解智力.一切至處道智力.禪解脫三昧染淨智力.宿住念智力.無障礙天眼智力.斷諸習智力。
<六>滿菩薩行︰此下二種明離繫果:初六度四等.修即士用.滿即離繫.治諸蔽故。
<六>具足十力.並見上文。
「經」云何常得天王、龍王、夜叉王、乾闥婆王、阿修羅王、迦樓羅王、緊那羅王、摩喉樓伽王、人王、梵王之所守護.恭敬供養。
<八>十王敬護.是增上果。
【十王敬護.是增上果】者︰即有力增上,由己具德令彼護故。
「經」云何得與一切眾生為依、為救、為歸、為趣、為炬、為明、為照、為導、為勝導、為普導。
云何於一切眾生中,為第一.為大.為勝.為最勝.為妙.為極妙.為上.為無上.為無等.為無等等。
<九>此下二段,明等流果︰由本願力為依救等.由本行力為第一等。今初能為饒益.依等十句如迴向初。
<十>【為第一】下,超勝尊貴.十地論釋。今就佛果略釋其相︰謂如來功德海滿更無所少.故稱第一.此亦總句︰【大】者,體包法界故.【勝】者,自利圓滿故.【最勝】者,利他究竟故.【妙】者,煩惱障盡故.【極妙】者,所知障盡故.【上】者,望下無及故.【無上】者,望上更無故.【無等】者,望下無儔故.【無等等】者,望儔皆是無等者故.所以廣舉諸德者,欲顯行之勝故。
上來問竟。
【由本願力為依救】等,即瑜伽前意.行以昔修故。言【由本行力為第一等】者,即第二意果似昔因.既為第一故是行果。
「經」爾時文殊師利菩薩告智首菩薩言:善哉佛子.汝今為欲多所饒益、多所安隱、哀愍世間、利樂天人.問如是義。
第二、文殊答標德顯因中,文分為二︰一、歎問成益︰二、佛子下,正酬其問.
一、歎問成益者︰【饒益】者,利益也.【安隱】者,安樂也.【利樂】者,即上二也。佛地論第七有五重釋利樂之義.已見光明覺品。
【佛地論第七有五重】者︰一、修善因得樂果故.二、離惡攝善故.三、此世他世益故.四、世出世益故.五、福德智慧益故。上之五重各先義後利。
「經」佛子.若諸菩薩善用其心.則獲一切勝妙功德.於諸佛法心無所礙.住去來今諸佛之道.隨眾生住恆不捨離.如諸法相悉能通達.斷一切惡.具足眾善.當如普賢色像第一.一切行願皆得具足.於一切法無不自在.而為眾生第二導師。
二、正酬其問.於中二︰(一)標因成德.酬其舉德.(二)指事顯因.酬其徵因。
(一)標因成德.酬其舉德︰一、標其因.謂善用其心。心者神明之奧,心正則萬德攸歸。言【善用】者,即後歷緣巧願觸境入玄.如上所辨。二、【則獲】下,顯所成德︰初總,後別。總謂一切勝妙功德皆因用心.一百一十門德何足難就,可謂一言蔽諸︰勝謂獨尊.妙謂離相.又德無不備云勝,障無不盡名妙。此之總句亦即酬上十種三業之總句也.餘九別顯。句雖有九義亦有十.如次酬上十段之德︰一【於諸佛法心無所礙】者即初第一堪傳法器德,念慧覺悟皆具足故。二【住去來今諸佛之道】即上成就眾慧,三世諸佛唯以佛慧為所乘故。三【隨眾生住恆不捨離】即上具道因緣,成就種性欲樂方便,常以眾生為所緣故。四【如諸法相悉能通達】即十善巧,義無惑也。五【斷一切惡】即七覺三空,揀擇棄惡無越此故。六【具足眾善】即六度四等。七【當如普賢色像第一】由此故得十王敬護。八【一切行願皆得具足】即是前文成就十力,得佛果位方具足故.故晉經無此一句,而有成就如來一切種智。斯為十種智力定無惑也。唯此一段望前不次.以內具種智,外具色相。此二同在果圓,前後無在,或譯者不迴。九【於一切法無不自在】故能與物為依為救為炬為明。十【而為眾生第二導師】即是上文於眾超勝.上求第一唯佛一人,今纔發心則道亞至尊,故云第二.然舊經中亦云而為眾生第一尊導.故知第二,譯者意也。
【一言蔽諸】者,即論語云「詩三百,一言以蔽諸.曰思無邪.包曰蔽猶當也.謂歸於正諸之也」。
「經」佛子.云何用心能獲一切勝妙功德:
(二)指事顯因.於中三︰<一>總徵.<二>別顯.<三>總結成益。
<一>總徵.可知。
<二>別顯中,五門分別︰《一》總明大意︰《二》通顯文旨︰《三》別開義類。
《一》總明大意者︰文中總有一百四十一願,菩薩大願深廣如海.應如迴向,非止爾也。此蓋示於體式,餘皆倣此,又非無表。一百者,十信圓融.一一具十也。四十一者,即四十一位也.明此諸位所有惑障由此能淨,所有勝行由此能行故。
【四十一位】者︰此約行修有障等.第四十二即妙覺位,是所求故,無障非行故。
《二》通顯文旨者︰然此諸願句雖有四,事但有三,義開為六。
言三事者︰謂初句願所依事.次句願所為境.後二句是願境成益。
開為六者︰初事有二.一者內.謂菩薩自身根識等.經云菩薩等故。二者外︰謂他身或依正資具等.經云在家等故。次事亦二種︰一、能發願者.二、所願眾生.經云「當願眾生」故。後事亦二︰一者自益︰由此諸願成前諸德故.二者益他︰由此發願願眾生故。此後二句,或前句是因,後句是果.如云「所行無逆.成一切智等」。或二俱是因.如云「巧事師長、習行善法等」。或二俱佛果.如云「永離煩惱、究竟寂滅等」。或俱通因果.如云「以法自娛、了妓非實等」。或三四二句共成一句.如云「演說種種、無乖諍法等」。亦可後二句中︰初句所入法.如云「知家性空等」.後句所成益、「免逼迫等」.以不必具故合為一。
《三》別開義類者:然上三事中︰
『一』願所依事雖有多類不出善惡.依正內外隨義準之。
『二』願所為境︰其一一願盡該法界一切有情,不同權小談有藏無故.又願即是行,成迴向故.一一皆成所行清淨善業行故.如云「知家性空」則菩薩之心必詣空矣。
『三』願所為境成利益中,由願於他成種種德,自獲如前所說功德。然有二義︰【一】通.【二】別。
「一」通則隨一一願成上諸德,斯為正意。
「二」別顯者︰如願於他得堅固身心無所屈.則自必成十種三業離過成德之德也。二、願於他具足成滿一切善法,則自成就堪傳法器。三、願於他深入經藏智慧如海,則自成眾慧。四、願於他具諸方便得最勝法,則自成就具道因緣。五、願於他語業滿足巧能演說,則自成就十善巧德。六、願於他得善意欲洗除惑垢,則自成七覺三空。七、願於他所作皆辦具諸佛法,則自成滿菩薩行德。八、願於他捨眾聚法成一切智,則自成就如來十種智力。九、願於他皆如普賢端正嚴好,則自成就十王敬護。十、願於他統理大眾一切無礙,則自成饒益為依救德。十一、願他得第一位入不動法,則自成就超勝第一德。以斯十一配上答中總別十一段.文並可知。通別交絡應成四句︰謂一切願成一德.一切願成一切德等.以因願一多相即故,成德亦一多鎔融。
【不同權小談有藏無】者,小乘謂唯佛一人有大覺性。權即五性.談其有者。藏其無者,在有佛性中故。又云通別類異︰通即皆有.別則有有佛性、有無佛性。
『四』對辨成例︰謂若以初後二事相對辨例.略有十例。一、會事同理例︰如菩薩在家事也,性空理也。二、處染翻染例︰如若得五欲染也,拔除欲箭翻染也。三、相似類同例︰如若有所施令一切能捨等。四、世同出世例︰如上升樓閣願升正法樓等。五、以因同果例︰如正出家時願同佛出家等。六、捨偽歸真例︰如著瓔珞願到真實處等。七、以人同法例︰如見病人願離乖諍等。八、以境成行例︰如見涌泉願善根無盡等。九、以妄歸真例︰如見婆羅門願離惡等。十、以近同遠例︰如受和尚教願到無依處等。
『五』正釋經文︰長分為十。初、有十一願明在家時願。二、有十五願出家受戒時願。三、有七願就坐禪觀時願。四、有六願明將行披挂時願。五、有七願澡漱盥洗時願。六、有五十五願明乞食道行時願。七、有二十二願明到城乞食時願。八、有五願明還歸洗浴時願。九、有十願明習誦旋禮時願。十、有三願明寤寐安息時願。
「經」菩薩在家 當願眾生 知家性空
免其逼迫 『明在家時願』
孝事父母 當願眾生 善事於佛 護養一切
妻子集會
當願眾生 怨親平等 永離貪著
若得五欲 當願眾生 拔除欲箭 究竟安隱
妓樂聚會 當願眾生 以法自娛 了妓非實
若在宮室 當願眾生 入於聖地 永除穢欲
著瓔絡時 當願眾生 捨諸偽飾 到真實處
上昇樓閣 當願眾生 昇正法樓 徹見一切
若有所施
當願眾生 一切能捨 心無愛著
眾會聚集 當願眾生 捨眾聚法 成一切智
若在厄難 當願眾生 隨意自在 所行無礙
第一段在家有十一願︰
初一總舉在家︰以家是貪愛擊縛所故,若了性空則雖處居家,家不能迫。
次一在家行孝願︰以是至德行本故首而明之.大集經云「世若無佛,善事父母.事父母者即是事佛.父母於我為先覺故」。今翻令事佛者,生長法身故.【護養一切】者︰一切眾生皆我子故護之.一切男女皆我父母故養之.生生無不從之受身故平等敬之,法身佛故。
次四受家室等願︰然五欲射心猶如箭中.王侯有宮,餘皆名室。
次五在家所作事業等願︰在頸曰瓔,在身曰珞。珞以持衣,瓔以繫冠。【一切悉捨】亦捨心也,了聚無性成佛智也。
【以是至德行本】者,即外典意.故孝經夫子語曾子曰「先王有至德要道.民用和睦.上下無怨.汝知之乎」.注云「至德者孝悌也.要道者體樂也.故上至天子.下至庶人.皆當行孝.無始終也」。言【行本】者︰俗典以孝為百行之本.下引佛教證.菩薩戒亦云「孝養師僧父母」.孝名為戒.亦名制止。
「經」捨居家時 當願眾生 出家無礙 心得解脫『出家受戒時願』(正捨俗家)
入僧伽藍 當願眾生 演說種種 無乖諍法 (出家方便)
詣大小師
當願眾生 巧事師長 習行善法
求請出家 當願眾生 得不退法
心無障礙。
脫去俗服 當願眾生
勤修善根 捨諸罪軛
(正落髮出家)
剃除鬚髮 當願眾生 永離煩惱
究竟寂滅
著袈裟時 當願眾生 心無所染 具大仙道
正出家時 當願眾生 同佛出家
救護一切。
自歸依佛 當願眾生 紹隆佛種 發無上意
(受學戒時)
自歸依法 當願眾生 深入經藏
智慧如海
自歸依僧 當願眾生 統領大眾 一切無礙
受學戒時 當願眾生 善學於戒 不作眾惡
受闍梨教 當願眾生
具足威儀 所行真實
受和尚教 當願眾生 入無生智 到無依處
受具足戒 當願眾生
具足方便 得最勝法。
第二段、出家受戒時有十五願︰
初一正捨俗家︰
次三出家方便︰【僧伽藍】者,此云眾園。眾有六和法,則事理一味故無諍也。【大師】謂佛,眾所宗故.小謂和尚,親所教故。若約末世三師為大.七證為小.靡不有初鮮克有終,故希不退。
次四正落髮出家︰【袈裟】者,不正色衣也.亦云染色.表心染於法.要無所染.方曰染也。然二乘之染亦非真染.必心染大乘.故云具大仙道。為於正法除其結使,方為究竟寂滅。落髮披衣之後為正出家。
餘七受學戒時︰初三自歸.佛在之日則五受之一.佛滅之後受五八戒,必依三歸。歸要三者,翻彼外道邪師邪教及邪眾故.猶如良醫良藥及看病人,煩惱病愈故,為與眾生為緣念故。三寶之義至下當釋。【受學戒】者,即十戒也.亦通五戒.優婆塞戒經云「欲受菩薩戒.先應遍受五戒、十戒、二百五十戒.若尼則受六事及五百戒」。受謂受戒.學即隨戒。願中即止作二持。【闍梨】者,此云正行.軌
【然二乘之染,非真染等】者,即涅槃第二南經哀歎品.佛訶三修比丘云「汝諸比丘.勿以下心而生知足.汝等今者,雖得出家.於此大乘不生貪慕。汝諸比丘.身雖得服袈裟染衣.其心猶未得染大乘清淨之法。汝諸比丘,雖行乞食,經歷多處.初未曾求大乘法食。汝諸比丘.雖除鬚髮.未為正法,除諸結使。汝諸比丘.今當真實教勅汝等.我今現在,大眾和合.如來法性真實不倒.是故汝等應當精進,攝心勇猛,摧諸結使」.釋曰︰此以小乘方大,尚未能除所知無明,染法空法,常住妙法.故云爾也。
【五受之一】者︰一、善來.二、上法.三、三歸.四、八敬.五、羯磨。多釋不同,多依此五。
【歸要三】者︰前歸敬序中,已廣說竟。言至下當明者,即明法品.前是抄廣,故此指下。
【和尚此云親教】者,是昔時梵語.即龜茲已來梵言.正云鄔波陀耶.此云親教。
【戒有二種等】者,依比丘戒則五戒、十戒、八戒皆為方便.五眾之最為最勝法.若菩薩戒為具足.則比丘戒亦為方便.超二乘上為最勝法.願所成者,明是佛果。
「經」若入堂宇 當願眾生 昇無上堂 安住不動(坐禪觀時願)(為修方便)
若敷床座 當願眾生 開敷善法 見真實相
正身端坐 當願眾生 坐菩提座 心無所著
結跏趺坐 當願眾生 善根堅固 得不動地。
修行於定 當願眾生 以定伏心 究竟無餘
(正修止觀)
若修於觀 當願眾生
見如實理
永無乖諍。
捨跏趺坐 當願眾生 觀諸行法 悉歸散滅
(修行事訖)
第三段、七願明就坐禪觀時願︰初四為修方便.次二正修止觀.後一修行事訖。
「經」下足住時 當願眾生 心得解脫 安住不動 (將行披挂時六願)
若舉於足 當願眾生 出生死海 具眾善法
著下裙時 當願眾生
服諸善根 具足慙愧
整衣束帶 當願眾生 撿束善根 不令散失
若著上衣
當願眾生 獲勝善根 至法彼岸
著僧伽梨 當願眾生 入第一位 得不動法
第四段、明將行披挂時六願︰下衣蓋醜故願得慚愧.上衣即衫襖之輩。前已辨袈裟故此直云僧伽梨。【僧伽梨】者,義云和合︰新者二重.故者四重.要以重成故云和合.即是三衣中第一衣故。
「經」手執楊枝 當願眾生
皆得妙法 究竟清淨 『澡潄盥洗時願』
嚼楊枝時 當願眾生 其心清淨 噬諸煩惱
大小便時 當願眾生 棄貪瞋癡 蠲除罪法
事訖就水 當願眾生 出世法中 速疾而往
洗滌形穢 當願眾生 清淨調柔 畢竟無垢
以水盥掌 當願眾生 得清淨手 受持佛法
以水洗面 當願眾生 得淨法門 永無垢染
第五段、澡漱盥洗時有七願︰楊枝五利是曰妙法,去穢為淨。西域皆朝中嚼楊枝.淨穢不相雜.此為常規.凡欲習誦,別須用之。盥者澡也。
【楊枝五利】者︰一、明目.二、除痰.三、除口氣.四、辨味.五、消食。新經有十義。
【朝中嚼楊枝.淨穢不相雜】︰此兩句語,全是無行禪師於西域寄歸之書.南海寄歸傳亦廣說之。
「經」手執錫杖 當願眾生 設施大會 示如實道「乞食道行時願」(游涉道路)
執持應器 當願眾生 成就法器 受天人供
發趾向道 當願眾生 趣佛所行
入無依處
若在於道 當願眾生 能行佛道 向無餘法
涉路而去
當願眾生 履淨法界
心無障礙
見昇高路 當願眾生 永出三界 心無怯弱
見趣下路 當願眾生 其心謙下 長佛善根
見斜曲路 當願眾生 捨不正道 永除惡見
若見直路 當願眾生
其心正直 無諂無誑
見路多塵 當願眾生 遠離塵坌 獲清淨法
見路無塵 當願眾生 常行大悲 其心潤澤
若見險道 當願眾生 住正法界 離諸罪難
第六段、乞食道行時,總有五十五願.更分為三︰一、十二願游涉道路.二、見眾會下,十九願所覩事境.三、見嚴飾下,二十四願所遇人物。
一、十二願游涉道路者︰【錫】者,輕也,明也.執此杖者,輕煩惱故.明佛法故。更有多義.具如經辨.今略明二用︰一、執為行道之儀。二、振以乞食.故發相似之願。【無依之道】,是真道也.【向無餘法】,真涅槃也.【真淨法界】,心所履也。【險道】有二︰一、多賊鬼毒獸.二、陜徑阻絕︰初惑業罪苦,凡夫之險道也.後自調滯寂二乘之險道也.皆為難處。不斷生死而入涅槃.【正法界】也。
「經」若見眾會 當願眾生 說甚深法 一切和合
若見大柱 當願眾生 離我諍心 無有忿恨
若見叢林 當願眾生 諸天及人
所應敬禮
若見高山 當願眾生 善根超出 無能至頂
見棘刺樹 當願眾生
疾得翦除 三毒之刺
見樹葉茂 當願眾生 以定解脫 而為蔭暎
若見華開 當願眾生 神通等法 如華開敷
若見樹華 當願眾生 眾相如華 具三十二
若見果實 當願眾生 獲最勝法 證菩提道
若見大河 當願眾生 得預法流 入佛智海
若見陂澤 當願眾生 疾悟諸佛
一味之法
若見池沼 當願眾生 語業滿足 巧能演說
若見汲井 當願眾生 具足辯才 演一切法
若見湧泉 當願眾生 方便增長 善根無盡
若見橋道 當願眾生
廣度一切 猶如橋樑
若見流水 當願眾生 得善意欲 洗除惑垢
見修園圃 當願眾生 五欲圃中 耘除愛草
見無憂林 當願眾生 永離貪愛 不生憂佈
若見園苑 當願眾生
勤修諸行 趣佛菩提 。
二、十九願者︰覩事境願。
第一偈,覩眾會︰謂眾聚多談無義,故願說深法.眾心易乖,故令和合。
第二偈,【大柱】者︰舊經云大樹.梵云薩擔婆.此云樹也。薩擔婆,此云柱也.由茲二物呼聲相濫.古今譯殊。柱有荷重之能︰一、舍由之而立.翻此願離我能之諍.忿恨何由而生。
第三偈,德猶叢林,森聳可敬。
第十一偈、【陂澤】者︰畜水曰陂.不集諸流,故願一味。
第十二偈、說文曰︰穿地通水曰池.沼即池也。取其盈滿,引法流故.亦可巧思穿鑿,能有說故。
第十三偈、汲者取也︰辯才演法猶綆汲水。【無憂林】者,處之忘憂故。
「經」見嚴飾人 當願眾生
三十二相 以為嚴好
見無嚴飾 當願眾生 捨諸飾好 具頭陀行
見樂著人
當願眾生 以法自娛 歡愛不捨
見無樂著 當願眾生 有為事中 心無所樂
見歡樂人 當願眾生 常得安樂 樂供養佛
見苦惱人 當願眾生 獲根本智 滅除眾苦
見無病人 當願眾生 入真實慧 永無病惱
見疾病人 當願眾生 知身空寂 離乖諍法
見端正人 當願眾生 於佛菩薩 常生淨信
見醜陋人 當願眾生 於不善事 不生樂著
見報恩人 當願眾生 於佛菩薩 能知恩德
見背恩人 當願眾生 於有惡人 不加其報
若見沙門 當願眾生 調柔寂靜 畢竟第一
見婆羅門 當願眾生 永持梵行 離一切惡
見苦行人 當願眾生 依於苦行 至究竟處
見操行人 當願眾生 堅持志行 不捨佛道
見著甲冑 當願眾生 常服善鎧 趣無師法
見無鎧仗 當願眾生 永離一切 不善之業
見論議人
當願眾生 於諸議論 悉能摧伏
見正命人 當願眾生 得清淨命 不矯威儀
若見於王 當願眾生 得為法王 恆轉正法
若見王子 當願眾生 從法化生 而為佛子
若見長者
當願眾生 善能明斷 不行惡法
若見大臣
當願眾生 恆守正念 習行眾善
三、二十四願所遇人物︰
第六偈云【獲根本智.滅除眾苦】者︰若得見道無分別根本智,則斷惡道業無明故.三塗苦滅則三苦八苦亦皆隨滅.死及取蘊,直至金剛後根本智則能永斷。
第七偈,願【入真實慧.永無病惱】者,此有二種︰一、約入真見道之慧,斷身病之苦惱及煩惱病.謂一切惡趣諸煩惱品,所有麁重是分別起.亦為身病遠因.至歡喜地真見道中一剎那斷.頓證三界四諦真如.身病及惑永不復有。二、約金剛心慧,頓斷一切諸煩惱病及習氣隨眠.證極圓滿真實勝義.諸惑永亡。依上解者,真實慧者即根本智.但約所滅惑苦不同耳。
第八偈、四大乖違成病,知空則永無所乖。
第十一偈【於佛菩薩.能知恩德】者︰諸佛菩薩始自發心普緣眾生.難行苦行.不顧自身.垂形六道.隨逐眾生.見其造惡如割支體.迄成正覺隱其勝德.以貧所樂法誘攝拯救.見其憍恣示迹涅槃.留餘福教以濟危苦.故自頂至足,從生至死,皆佛之蔭.斯之恩德何可報耶.得人小恩常懷大報。不知恩者,多遭橫死.故經云「假使頂戴經塵劫.身為床座遍三千.若不傳法利眾生.畢竟無能申報者」.故唯自利利人,如說修行,為報佛恩耳。
第十四偈、【沙門】,此云止息.畢竟止息唯大涅槃。
第十八偈、世之【甲冑】,隨於師旋.進忍【甲冑】,趣於無師。
第二十偈、能離五邪方為【正命】︰謂一、詐現奇特.二、自說功德.三、占相吉凶.四、高聲現威令他敬畏.五、為他說法。行此五事,若為利養.皆邪命也。第三句通願離五.第四句但離初一.明斷,方稱【長者】.守王正法,始曰【大臣】。
【三苦八苦亦皆除滅】者︰由三塗苦滅,故生老病苦亦滅.由斷此惑,不造十惡業.故無怨憎會苦。由斷分別欲貪,故無求不得苦及愛別離苦.從此唯有死及取蘊.至金剛無間道根本智斷彼二苦.雖有漏善法,此時猶在行苦所隨.由被勝智照同法性.於解脫道不待擇滅.任運棄捨功歸無間。上約法相說.取正體無分別智名為根本.以望加行得名.雖通諸位,而見道金剛二處最顯,故略舉之。又有約法性,以本覺為根本智.以與始覺為根本故.此唯約解脫道證理時與根本冥合,乃名獲得本覺根本.從此永無死及取蘊。雖斷惑證理立二道名然.同一剎那獲智亦爾.是故無間道斷見修二障種時,即是解脫道時斷也。
【約入真見道之慧等】者,亦有二義.例同斷苦.斷身病之苦,牒前所斷.及煩惱病是此所斷。【謂一切惡趣諸煩惱】下,出所斷體︰麁重即是種子.分別揀於俱生。【亦為身病遠因】者,非近因故.如房色過度是身病近因.由貪故爾即為遠因。言【一剎那斷】者,至初地中廣釋。【頓證三界四諦真如】,至十迴向中釋。
【約金剛心頓斷一切諸煩惱病】者,即俱生也.此上所轉捨.依上解下結成前二。
【諸佛菩薩】下有三︰一、列十恩.二【故自頂】下,結成恩重.三【得人】下,引證。
一、十恩者︰
(二)難行苦行恩.猶如慈母嚥苦吐甘.捨頭目髓腦國城妻子.剜身千燈.投形餓虎.香城粉骨.雪嶺亡軀.如是等事皆為眾生。
(三)【不顧自身】者,一向為他恩︰曾無一念自為於己.猶如慈母但令子樂,自殺不辭.經云「菩薩所修功德行.不為自己及他人.但以最上智慧心.利益眾生故迴向」。
(四)垂形六道恩︰謂已證滅道,應受無為寂滅之樂.而垂形六道.遍入三塗.長劫救物.入於地獄.以身救贖一切眾生。
(五)隨逐眾生恩︰上辨橫遍六道.今約長劫不捨.如子見父,視父而已,無出離心.如來隨之,如犢逐母.備將萬行隨逐救攝.如須彌音遍淨天王,得隨諸眾生永流轉生死海解脫門。
(六)【見其造惡如割支體】,即大悲深重恩.故善財童子謂無憂德神云「聖者.譬如有人唯有一子愛念情至.忽見被人割截支體.其心痛切不能自安。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見諸眾生造煩惱業.墮三惡趣.受種種苦.心大憂惱。若見眾生起身語意三種善業.生人天趣.受身心樂.菩薩爾時生大歡喜」。今略舉悲深.喜亦深故。
(七)【迄成正覺隱其勝德】者,即隱勝彰劣恩.十蓮華藏塵數之相,海滴難稱無盡之德,並隱不彰.但云百劫修成三十二相.三十四心斷見修惑.五分法身.覺樹初圓.如老比丘.同五羅漢.故法華中脫珍御服.著弊垢衣.執除糞器.往到子所。
(八)【以貧所樂法誘攝拯救】,即隱實施權恩︰圓頓一乘隱而不說,乃以三乘人天小法教化眾生。此上二句,即淨名經第三香積品中.彼諸菩薩問維摩詰「今世尊釋迦牟尼以何說法.維摩詰言.此土眾生剛強難化.故佛為說剛強之語以調伏之.言是地獄是畜生是餓鬼.是諸難處.是愚人生處.是身邪行.是身邪行報等.乃至云如是剛強難化眾生,故以一切苦切之言,乃可入律。彼諸菩薩聞說是已.皆曰未曾有也」.如世尊釋迦牟尼佛.隱其無量自在之力.乃以貧所樂法度脫眾生.斯諸菩薩亦能勞謙.以無量大悲,生是佛土。
(九)【見其憍恣示跡涅槃】者,示滅生善恩︰故法華云「若佛久住於世.薄福之人不種善根.貧窮下賤貪著五欲.入於憶想妄見網中.若見如來常在不滅.便起憍恣而懷厭怠.不能生難遭之想、恭敬之心.是故如來以方便說.比丘當知.諸佛出世難可值遇.乃至云.斯眾生等聞如是語.必當生於難遭之想.心懷戀慕.渴仰於佛.便種善根」.四十七經有涅槃佛事.與此大同。
(十)【留餘福教以濟危苦】者,即悲念無盡恩︰謂世尊同人中壽應壽百年.留二十年福以庇末法弟子.大集月藏分第十卷云「悲愍眾生故,捨壽第三分.令我法海滿,洗浴諸天人.假使毀禁戒,悉住不退地.若有撾打彼,即為打我身.若有罵辱者,則為毀辱我。又云.留白毫之福以覆弟子」。言留教者,即三藏八藏,廣益眾生.依之修行,皆得成佛.形像塔廟乃至舍利.一興供養千返生天等。
二、結成恩重.可知。
三、引經證成者.共引三經︰初即涅槃第二十八.【不知恩者多遭橫死】,即此經四十八隨好品.【故經云】下,三、引他經︰先一偈具足經文.唯自利下取意引。彼亦一偈云「唯有傳持正法藏,宣揚教理施群生,修習一念契真如,即是真報如來者」.會意可知。
【能離五邪】者,即智論二十二.其第五名稱說所得供養,以動人心.前四全同。
「經」若見城郭 當願眾生 得堅固身 心無所屈。
若見王都 當願眾生 功德共聚 心恆喜樂
見處林藪 當願眾生
應為天人 之所歎仰。
入里乞食 當願眾生 入深法界
心無障礙
到人門戶 當願眾生 入於一切 佛法之門。
入其家已 當願眾生 得入佛乘
三世平等
見不捨人 當願眾生 常不捨離 勝功德法。
見能捨人 當願眾生 永得捨離
三惡道苦
若見空鉢
當願眾生 其心清淨 空無煩惱。
若見滿鉢 當願眾生 具足成滿
一切善法
若得恭敬 當願眾生 恭敬修行 一切佛法。
不得恭敬 當願眾生 不行一切
不善之法
見慙恥人 當願眾生 具慙恥行 藏護諸根。
見無慙恥 當願眾生 捨離無慙
住大慈道
若得美食 當願眾生 滿足其願 心無羨欲。
得不美食 當願眾生 莫不獲得 諸三昧味
得輭軟食 當願眾生 大悲所熏
心意柔輭。
得麤澀食 當願眾生 心無染著 絕世貪愛
若飯食時 當願眾生 禪悅為食 法喜充滿。
若受味時 當願眾生
得佛上味
甘露滿足
飯食已訖 當願眾生 所作皆辦 具諸佛法。
若說法時 當願眾生 得無盡辯
廣宣法要
第七段二十二願.到城乞食時願︰
初三總處︰【王都】則賢達輻輳.【林藪】則眾德攸歸。
次三入家︰未入則諸家差別.入已唯一無多.如入佛乘無二三也。
次七得食正食︰
後一食訖說法.亦為報施主之恩也。
其中云【藏護諸根】者,瑜伽名善守根門.淨名云所見色與盲等.乃至云知諸法如幻相是也。
【瑜伽名善守根門】者,即第二十三論云「云何根律儀.謂如有一能善安住,密護根門、防守正念」.乃至廣說「云何名為密護根門.謂防守正念.常委正念.乃至防護意根.及正修行.意根律儀等」。
【淨名云.所見色等】者,即迦葉章.令迦葉以空聚想.入於聚落.所見色於盲等.所聞聲與響等.所嗅香與風等.所食味不分別.受諸觸如智證.知諸法如幻相.無自性.無他性.本自不然.今則無滅等。是故藏護諸根則不犯塵境.成六自在王.豈為六賊所劫奪耶。
「經」從舍出時 當願眾生 深入佛智 永出三界
若入水時 當願眾生 入一切智 知三世等
洗浴身體 當願眾生 身心無垢 內外光潔
盛暑炎毒 當願眾生 捨離眾惱 一切皆盡
暑退涼初 當願眾生
證無上法 究竟清涼
「經」諷誦經時 當願眾生 順佛所說
總持不忘
諦觀佛時
當願眾生 皆如普賢 端正嚴好
若得見佛 當願眾生 得無礙眼 見一切佛
見佛塔時 當願眾生 尊重如塔
受天人供
敬心觀塔 當願眾生
諸天及人 所共瞻仰
頂禮於塔 當願眾生
一切天人
無能見頂
右繞於塔 當願眾生
所行無逆
成一切智
繞塔三帀 當願眾生 勤求佛道 心無懈歇
讚佛功德
當願眾生 眾德悉具 稱歎無盡
讚佛相好
當願眾生 成就佛身 證無相法
第九段、習誦旋禮時有十願︰右者順義故.普耀經第二亦云「菩薩降神趣右脇者,所行無逆故」。佛功德者.謂如來十力等。
「經」若洗足時 當願眾生
具神足力 所行無礙
以時寢息 當願眾生 身得安隱 心無動亂
睡眠始寤 當願眾生 一切智覺 周顧十方。
第十段、寤寐安息時三願︰【一切智覺】者,非唯三世齊明.抑亦十方洞曉.一日始終既爾.餘時類然。
「經」佛子.若諸菩薩如是用心.則獲一切勝妙功德.一切世間.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乾闥婆.阿脩羅等,及一切聲聞.緣覺,所不能動。
<三>結歎因所成益︰若能如上.為善用心.若此用心則內德齊圓.外不能動︰心游大智,故人天不能動.心冠大悲,故二乘不能動。不動有二︰一、修行時,此等不能惑亂故.二、不希彼故。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二十三 按此回卷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