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爾時金剛藏菩薩說此下,請分中三︰第一、說已默住.第二、是時下,三家五請.第三、爾時金剛藏觀察下,許說分齊。
【此下請中三】者︰疏文有三︰一、總科.二、顯意.三、釋文。
所以默者.將欲演之.必固默之.欲令大眾渴仰請說故。
二、顯意︰然通論請分,總有三意︰(一)明請中所顯之法.(二)依法生成之行.(三)以請對說互相起成.今三段中具此三意。文中有二︰(一)顯默所以.(二)釋請所以。
(一)顯默所以中,令生愛樂請法行故.文中又二︰先立理︰即借老子意.彼道經云「將欲歙之必固張之.將欲弱之必固彊之.將欲廢之必固興之.將欲奪之必固與之.是謂微明」.釋曰︰意
【欲令大眾渴仰請說】者,次正顯意也︰總云請說.細辨多意︰一、令菩薩敬請.二、如來加請以顯重法.三、希佛加被聽者.四、冀佛教其說儀.義在下科而論但云「何故默然住.欲令大眾渴仰請故.復增菩薩尊敬法故」。今疏將論初意以釋默之所由.後意轉釋請意。
所以俟請者.略有二意︰一、增諸菩薩尊敬法故.二、前本分中,舉地歎勝,為增樂欲.令此請中生正解故。云何生解︰謂由請故,得說默之由.顯地體甚深,離於言念.令眾先解。後聞說分.不隨聲取.離謬解故。即復由此故,有第三示說分齊。
(二)釋請所以︰此疏有二意︰前意之中自有二義︰一、為生行︰生於恭敬重法行故.由上首大眾及於如來,加被請說,知法可重,故增恭敬。二、為起說之由.令恭敬故.剛藏便說。
【二、前本分】下,是疏第二意.亦曲有二意︰一、為生行︰謂生正解.解亦行故.若以請對,說請為生解,說為生行.若但就請,解亦名行.對所顯法,就人名行故。二者顯法︰即次疏言【云何生解等】︰謂徵釋上解.便明顯法。云何顯法.請分為欲顯於地體離言念故。
【得說默之由】者︰由解脫月意︰第一怪默騰疑請.第二金剛藏法深難受止.即默所以.故經云「菩薩行地事.最上諸佛本.顯示分別說.第一希有難.微細難可見.離念超心地.出生佛境界.聞者悉迷惑」.即默所以中顯地體也。
【令眾先解】下,釋上顯法之意.便成第三請說相成之義。此中正明以請起說.然下說中,意義有二︰一者明行.二者明說。今請對彼亦有二義︰一、對彼後行命其起行.若不正解,後行顛倒.隨聲取著,行亦謬故.正今文意。二、望後教,亦為起教︰眾有謬解.剛藏不說.故上辨起說意。云何以說成此請耶.以後說因分行相。言教詮表,顯斯地體真實離相.今明請意故略不論說能成請。
【即復由此】下,釋第三段所以。言【即復由此】者︰上說默之由顯於地體甚深玄妙.本為彰默之意.傍令物解。第三段中將欲為說.特明義說二大顯法之深玄.令知所說,但是說因說大可說.因於說大悟解深義.亦為令眾不隨聲取離謬解故.故有即復之言。
「經」爾時金剛藏菩薩,說此菩薩十地名已.默然而住不復分別。
第一、說已默住.可知。
第二、請中三家請殊.即分三段︰謂第一段解脫月請.第二段大眾請.第三段如來請。
【請中三家請殊等】者︰疏文有四︰初、總科為三.二、出三所以.三、明三次第.四、釋上首請。
所以要三家者.顯法深妙令聞解故。眾首顯揚,當機渴仰,化主加勸,事方周故.道大兼亡,法應請故。為順請主,此眾堪聞,言不虛故。為成請者,如來護念而生信受,言有徵故.此約因請生請.亦是次第。又佛請者,即名為加︰謂眾雖已請,要假主佛威光,方堪說故.亦名為教.如來教說,顯剛藏說傳佛教故.又前二家請,顯此地法因人修故.後一家請,顯此地法佛所證故。前之二請餘經容有.後之一請餘經所無。法華三請,但是一家,良以地法甚深,寄位難說故。
二、出三所以︰於中三︰初總明顯深.次【眾首顯揚】下,別明.後【前之二請】下,結歎。
次別明中有四︰(一)正助分別.(二)相因分別.(三)主伴分別.(四)因果分別。
(一)正助分別者︰眾首為正.餘二為助。
【道大兼亡】下,(二)相因分別︰即相躡起故.道微則自濟.道大則兼亡.亡字無心.此訓無也.兼於無道之人.故論語云「夷
【為順請主,此眾堪聞,言不虛】者︰此第二家,因第一家起也︰謂初剛藏云「法深難受,故止不說」.次解脫月歎眾堪聞請云「此眾無諸垢.志解悉明潔等」。眾若不請,則非堪聞.令解脫月此言虛謬.故大眾請,則言不虛。
【為成請者,如來護念而生信受,言有徵】者︰即第三請亦躡第一家生︰謂解脫月末後雙歎人法請云「佛子.願承佛神力分別說此不思議法.此人當得如來護念而生信受.何以故.說十地時法應如是得佛護念.得護念故.於此智地能生勇猛」.即其文也。為成此言,故有第三如來加請.文云「若為善逝力所加.當得法寶入其心」.即護念生信,言有徵也。
【此約因請生請】者︰總結上意。【亦是次第】者︰此中正顯三家所以.下文方說三家次第.今此所以兼於次第,故致亦是言耳。
【又佛請者】下,(三)主伴分別︰上首為助,但可名請.如來為主,故有加言。
【又前二家】下,(四)因果分別。
【前之二請】下,三、結歎︰此言因於天台而生.謂彼法華經疏歎身子三請竟,云餘經無此殷勤之請.唯華嚴解脫月請金剛藏可為連類.而彼因人請於因法.此請佛慧.故亦不同。今此翻明法華劣.此略言但是一家.細分乃有多異.且略四門︰彼是一家.此有三家.一不同也。彼之一家但是聲聞.此有三家是佛菩薩,二不同也。彼唯三請.此有五請.三不同也。彼唯因人請.此有佛請.四不同也。但彼云︰法華請果,華嚴請因者.然此請因乃是佛因.說分等中因果兼說.是故經云「此是菩薩向菩提最上道.亦是清淨法光明門.又云如來大仙道智起佛境界」。第十地後校量佛德,地影像分十山依地、十德依海,皆明因果相順.又有因果二分,令於因門徹見果海.所入智地亦通果故。法華雖然請說佛智.及下廣說,但示因門.故說眾生皆有知見.諸佛智慧即此證道.其智慧門即此教道.教證二門該因徹果非此獨因.各隨所弘,自揚聖教耳。
又三請次第者︰
第一段解脫月請者︰彼眾上首故.餘問則亂。何緣大眾不亂問耶.眾調伏故。由前二止三請,抑揚時眾.故次眾請以表虔誠.然非爭起.依前請儀同聲齊請,故亦不亂.後聽說理窮,故如來勸說。
三、明次第︰初上首請.次【由前二止】下,大眾請.後【聽說理窮】下,如來加請。
「經」是時一切菩薩眾聞菩薩十地名,不聞解釋.咸生渴仰,作如是念︰何因何緣.金剛藏菩薩唯說菩薩十地名,而不解釋。
今初眾首請中,總有三請。所以三者.順世儀式.少不殷重,多則繁亂,正得中故.以止有三,抑揚當時,調伏機故。二家助成,各唯一請。然依三請應分三段.若兼三止應分為六.以前默住之止,通為五請之本.不可唯屬於初.故止請相乘,且為五段︰一、怪默騰疑請.二、法深難受止.三、歎眾堪聞請.四、不堪有損止︰謂雖有堪者亦有不堪故。五、雙歎人法請︰謂不堪聞者以法深故.亦得佛護固應為說.於是剛藏理窮更無違請。
一、怪默騰疑請中分二︰(一)明大眾覩默生疑.(二)解脫月下,騰疑為請。
(一)明大眾覩默生疑者︰言【何因何緣】者,疑怪之辭︰為因說者不能說耶.為緣聽者不堪聞耶。【金剛藏】下,出所疑事。
四、別釋上首︰於中有四︰初辨三請意.二通妨.三科判.四釋文。今初自有二意︰一、順世得中故.二【以止有三】下,對止須三故.上意通諸經.下意正是今意。言【抑揚當時】者︰三止皆抑.三請皆揚.謂初止通抑不堪.次止正明法深難受.後止劣者不堪.故皆抑也。請皆揚者.初請怪默騰疑,有疑欲問.次請歎眾堪聞.後請雙歎人法.皆是揚也。夫請法者,必歎人歎法︰歎法,有教有證.歎人,歎說歎聽.故請儀具矣。
【二家助成各唯一請】者,二、通妨。謂有問言︰若三有表,餘何不三。通意可知。
【然依三請】下,三、科判。
【今初】下,四、釋文。
「經」解脫月菩薩知諸大眾心之所念.以頌問金剛藏菩薩曰:『騰疑請』
(二)騰疑為請中二︰
初、敘請因︰謂領眾疑故。
「經」何故淨覺人 念智功德具
說諸上妙地 有力不解釋 【說者無過】
次、以頌正請︰文有五偈.顯說聽無過,是以應說即分為二︰第一偈說者無過.亦遣大眾何因之疑.後四聽者無過.亦遣大眾何緣之疑.雖似初二徵默所由,為拂眾疑。後三請說為遂眾欲.文彰略耳.非不互通.故依前判。
第一偈歎說者淨覺無過︰偈初二字、偈末三字,合為徵問之辭︰謂有中間淨覺無過.何故不解釋耶.聖德雖多偏歎淨覺者,是說因故.覺即覺觀,由此得為口加行故.具能所治,無思發言,故云淨覺。淨覺之人名淨覺人.三字為總.餘皆是別。別歎淨覺有二勝能︰一、攝對治︰謂念智具.念謂四念.智謂如智。二、離諸過︰謂餘十字.具字兩用︰初中由有能治,所治不生。所治有二︰一者雜覺︰謂凡夫尋伺與四倒相應.即迷事倒.以四念為治。二、雜覺因︰憶想分別.謂隨名相轉.即迷理倒.以真如智為治。前唯凡夫.後通凡小。言離過者.離三種過︰一、由無瞋等功德具故離慳嫉過︰謂無瞋治嫉等取無貪.無貪治慳.不等無癡.無癡即前念智攝故。二、由前已說上妙地故,無說法懈怠過。三、由有樂說辨力,無不樂說過.然念智正為治雜覺,等故受治名.而無瞋等本意不為治於嫉等,有此任運自無彼故,但名離過。
【雖似初二徵默所由】者,文具二意︰前意約所歎分別︰歎說歎聽故分為二.後釋約徵請分別︰徵請互有,故依前判。言互有者,如初二中,何故不說,即正顯徵默所由.既云何故不開演,亦是請說,為順眾欲。如後三中,此眾皆欲聞,願為分別說,正是請順欲說。若為宣說,眾疑即除相視恭敬,義兼徵默.故論經云︰迭共相瞻住.一切咸恭敬.即上句正是怪默意也.故云互通。歎說歎聽則不互有,故依前判。
【合為徵問之辭】.總言何故不解釋︰細論何故是徵問之辭.不解釋是徵問之相.中間淨覺是徵問所以.故疏合云【謂有中間淨覺無過.何故不解釋耶】。
【聖德雖多】下,釋偏歎所以︰【具能所治】下,別釋淨義。
【別歎淨覺有二】下,釋此別句.疏文有三︰初開章總釋.二【初中由有】下,依章別釋.三【然念智】下,會通違妨。
【一者雜覺】者︰常等四倒,思求名覺.穢濁之心,目之為雜。【以四念為治】者︰觀身不淨等,能治淨倒等。
【二、雜覺因】者︰想心見倒,能生四倒,名雜覺因。憶想分別即三倒也︰憶是心倒.想是想倒.分別是見倒.令心亦倒.不能見如.妄取染淨因果相故。【謂隨名相轉】下,即疏釋論︰由不了如故隨名相.若得如智,斯倒自亡。
【離慳嫉過】者︰悋法為慳.忌勝為嫉,正是說法之過.三善根中無貪在初.瞋為菩薩大障.故論舉瞋等貪。說法懈怠者,有人雖無慳嫉,而墮開演故。
【無不樂說】者︰有人雖勤而無巧慧.凡所言說令他不樂.故此不樂之言乃屬於他.亦可屬自。若爾.何異不懈怠耶。謂復有人心勤欲說,無有辯才,故不樂說。
【然念智正為治雜覺等】者,第三通妨難也︰謂有問言雜覺是過.有念智等即得名離.慳嫉是過.功德具等豈非能治.何以前覺偏名攝治,此離慳等為離過耶.故為此通.前由先有雜覺,故修念智治之。此先無貪等,自無慳嫉.故別立名。前猶以藥治病.後猶內有妙藥眾病不生.故有二別。又遠公釋云:念智內德,對治義顯.不貪無失離過義彰.故有隱顯.理實具通。
「經」一切咸決定 勇猛無怯弱
何故說地名
而不為開演
諸地妙義趣
此眾皆欲聞
其心無怯弱
願為分別說
後四偈歎聽者無過中,四偈分三︰初二歎同生眾︰論云「同法決定故.有樂聞故」。次一偈歎異生眾︰論云「復示餘者心淨故」。後一偈雙歎︰論云「又顯此眾皆堪聞法故」。
歎聽者無過,疏文有二︰先總科.後釋文。前中引論即是釋前偈.前論雙明說聽無過.上疏已明總意及說者無過.故今但引聽者無過.彼論云「復顯聽者同法決定故.有樂聞故.復示餘者心淨故.又顯此眾皆堪聞法故.偈言迭共相瞻住故」。釋曰︰上即聽者論文.今疏以偈配之,於文可見。同法二字該於二偈,是同生眾故。決定二字唯屬初偈.有樂聞者是第二偈.異上同法,而云餘者,故是異生。此眾皆樂則知雙歎.皆者俱故。
今初二偈︰第一偈歎根,故云【決定】.第二偈歎欲,故云【欲聞】。若有欲無根雖聞不解.有根無欲設聞不受.故須雙歎。
第一偈歎根︰同法即是同生.揀後異生.決定即是根器.揀後樂欲。
初句為總︰論云「決定者黠慧明了故.黠慧即根.黠能知教.慧能入證故」。
次二句別︰論云「決定有三:一、上決定願大菩提,故云勇猛。二、名聞決定︰他善敬重.故云無怯弱.由內無怯弱,外著大名。三、攝受決定︰謂彼說者善知故」.即經說地名.由堪攝受方為說耳。
下句徵默可知。
【若有欲無根】下,雙結上二︰根約器量.無之則猶牛跡不能受海。欲約愛樂.無之若許由洗耳。
【黠慧即根】者︰此疏釋論︰黠即訓慧。今分二別︰黠即當智︰智能了事.慧照理故.故分教證。此二無暗通曰明了.根體是慧.故以黠慧釋根。
【願大菩提,故云勇猛】者︰然經云【勇猛無怯弱】.論經云菩薩大名稱。今順經帖.願大菩提即是論釋。既云菩提則諸德皆上.大願為主故偏說之。以梵云薩埵有勇猛義.勇猛求菩提故.故二經語異,願求菩提義同。
上三決定,若別相說︰前二是證決定.後一阿含決定.通皆具二。
第二偈歎欲中︰初句所欲之法.次二句正明有欲.後句結請。論云「是中若但有阿含決定,無證決定,但有非現前決定,無現前決定.如是決定,法器不滿足故,不能聽受者」。現前是欲,現見起故.非現前是根,但冥具故.此中意明︰但有根而無欲不堪聞法.今前偈於教決解,於理決證,具二決定,為非現前之根.復有今偈現前之欲.教證決定.則具足決定.故堪受也。【其心無怯弱】者︰論經云︰佛子智無畏.無畏即無怯弱.契理之心即名為智。然智有二種︰一、證法.故此屬前根.二、現受故︰此屬今欲.欲亦須智,故於樂聞心無怯弱。總前二偈根欲雙具.諸地妙義,願為說之。
【後偈歎欲中】下,疏文有三︰初略科釋.二【論云】下,舉論辨意.三【其心】下,隨要重釋。
二、舉論辨意中有三︰(一)舉論文.(二)【現前是欲】下,略釋現義.(三)【此中意明】下,總出論意。
(一)舉論文中,然論初標云【決定】者,是中有阿含決定等。所以先標決定者.以前偈云同法決定。決定是根.根能受法故云決定。今此意云決定之言,根欲具足,方稱決定。唯根無欲,法器不具,非真決定.故此標云。言決定者必須根欲。言【是中】者︰是聽者中.有阿含決定,非證決定者︰謂若前偈但有教根而非證根.亦不具足.則反顯前具有教證。次云【但有非現前決定.無現前決定】者︰明若前偈有教證之根,為非現前決定.而無今欲現前決定.法器亦不具足故。結云【如是法器不滿足,故不能聽受】.則反顯前偈有根,今此有欲為具足也.若但兩字是疏義加,使義明了.不違論意。
(二)釋現非現義。【現前是欲】下︰言【根但冥具】者︰有人雖有堪聞之智為冥具,而未欲聞.故云冥具。冥具宿成故.如五頂子具足七德,堪傳六句.而著妻奴,未欲其教。
(三)總出論意.【此中意明】下︰即論云︰示現此眾具足決定,故能聽受。
三、隨要重釋︰【其心無怯弱】下,於中有二︰先正釋此句.後【總前二偈】下,雙結歎意.釋於初句及第四句。
「經」眾會悉清淨
離懈怠嚴潔
能堅固不動
具功德智慧 「歎異生眾」
第三偈歎異生眾︰但云眾會故.雙歎根欲︰初句為總.心無濁故名為清淨。三句為別.別離六濁︰一、不欲濁︰謂無心餐採故.離懈怠治之。二、威儀濁︰不恭肅故.嚴整治之。三、五蓋濁︰貪名等故.潔淨治之。四、異想濁︰謂貢高雜染、輕慢雜染等.皆名異想.今說行堅固不動治之。五、不足功德濁︰善根微少故.於彼說中心不樂住.具功德治之。六、愚癡濁︰謂愚闇不了故.智慧治之。
【四、異想濁】者︰論云「四、異想濁.妬勝心故.破壞心故」.釋曰︰妬勝就人.破壞約法.又亦通二。今不依論。云貢高等者,義廣異想.即瑜伽論三十八云「聽法由離六種相,遠離貢高雜染.由四種相,遠離輕慢雜染.由一種相,遠離怯弱雜染」。言六種者︰一、應時聽.二、殷重聽.三、恭敬聽.四、不為損惱聽.五、不為隨順聽.六、不求過失聽。言四相者︰一、恭敬正法.二、恭敬說人.三、不輕正法.四、不輕說人。言一相者︰謂不自輕蔑。復由五相故,無散亂心聽法︰一求悟解心.二、專一極心.三、聆音囑耳.四、掃滌其心.五、攝一切心。故總有二︰謂不雜染心、無散亂一心,聽法。今疏舉前二名,等取怯弱及無散亂。上皆異想.妬勝破壞,此二偏重.故本論舉之。
【五、不足功德濁】︰此段全是論文.善根微少語因中.心不樂住明無現果.謂由善少多緣多病懈怠散動.故於說中心不樂住。
【六、愚癡濁】︰愚謂迷教.暗謂惑理.即釋上癡。
「經」相視咸恭敬
一切悉專仰
如峰念好蜜
如渴思甘露
「雙歎」
第四偈雙歎二眾︰云一切故.相視為總.論云「迭共相瞻者,示無雜染故」。餘皆是別︰咸恭敬等無輕慢雜染.下半喻顯,敬法轉深.何有雜染。論經云「如蜂欲熟蜜」.古釋云︰齊心趣證,如蜂欲熟蜜.專意求教,如渴思甘露。今即但云念蜜.則二句皆通教證。然蜂之念蜜,渴之思漿,喻希法喜解脫之味.更言好蜜復思甘露,顯法之妙思渴情深。
一、總釋偈中【相視為總】者,正是此偈之總.既雙歎二眾,則相視之總,遍前四偈.而論正說是此偈總。下例餘偈皆有總別.則歎異生中不濁是總.上歎欲中欲聞是總.初歎根中決定是總.歎能說中淨覺是總。別等可知。
【論經云】下,二、會經文中三︰初舉論經.二、引古釋.三、會今經。念通教證者,熟蜜如教,蜜成如證。今念有二︰若明記為念即是念教.若無念念者即是念證.故起信云「若知無有能念所念是名隨順」.此念教也。若離於念名為得入.此念證也。
【然蜂之】下,三、別釋喻︰法喜如蜜.蜜即食故.故法華云「法喜禪悅食,更無餘食想」.解脫合上甘露.甘露如漿故.故淨名云「甘露法之食。解脫味為漿」.即甘露為食。今以蜜當於食.故以甘露配於解脫.故涅槃中亦以甘露況於涅槃.涅槃即解脫故。
「經」爾時大智無所畏金剛藏菩薩聞說是已.欲令眾會心歡喜故.為諸佛子而說頌言『法深難受止』
二、法深難受止︰文中二︰(一)敘意.(二)偈酬。
(一)敘意中︰令眾歡喜是總酬答相︰謂說偈本為除前疑惱得心喜故。
(二)酬答有二︰一、堪酬答︰自有大智故.二、不怯弱酬答︰不畏大眾之不堪故。論云「此二示現自他無過故.故後偈意明法難說.非己無智而不能說.但言難聞,非斥大眾全不堪聞」。
【是總酬答相】者,疏文有二︰先正釋.後【故後偈意】下,以此長行成後偈文。
【除前疑惱】者︰由前覩默生疑,疑則心惱.又請未說,心尚疑惱,故為除之令心得喜。然大智無畏乃是經家取當時意讚述說者.是故論主用此成前總令意悅。
【二、不怯弱酬答】︰論釋云離不正說者︰若畏大眾是不堪說.隨情而說是不正說。
「經」菩薩行地事
最上諸佛本
顯示分別說
第一希有難【明法難說】「顯難說之法」
微細難可見
離念超心地
出生佛境界
聞者悉迷惑
「顯難說所以」
偈中五偈分四︰(一)初二頌明法難說,遣上何因之疑.成上有智。(二)次頌顯法難聞,遣上何緣之疑.成前無畏。(三)次一偈喻難說聞。(四)一偈舉難結默。
(一)初二頌中分二︰前偈顯難說之法.後偈彰難說所以。
初偈末【難】字,即是總相︰謂難得故.難得所以,後偈明之。此難有二種︰一、最難︰體出名相故.經云【第一】.二、未曾有難︰在相所無故.經云【希有】.上二明難相。何者是難法體,即偈初二句︰菩薩行者是出世間智,謂即是證道.證心涉境故名為行.【地事】者︰謂十地事行即是教道.相差別故.【最上】者︰通說上二勝故.【諸佛本】者︰釋上證智得菩薩行名.所以行是因義.覺於佛智所以名佛.今此證智亦覺佛智.故為彼本.本即因也。此之教證於何處成難︰謂顯示分別說.證道亡心,故難顯示.教道依證,亦難分別。
【遣上何因之疑.成上有智】者︰上云何因何緣不說.論釋云「為因說者不能說耶.為緣聽者不堪聞耶」.今云難說,非不能說。成上有智者,亦由難說,非已無智。下【遣上何緣】,例此可知。
【初偈末難字】下,疏文有四︰初、釋難字.【此難有二種】者︰二、別釋第四句上四字,明難義相。三【何者是】下,釋初二句明難法體。四【此之教證】下,釋第三句顯其難處。
三中云【覺於佛智所以名佛】者︰然論但云「諸佛之根本」者,覺佛智故。此語迷人。以佛是梵音,覺是此語.若順西方應云佛佛智故.若順此方應云覺覺智故.安得以唐釋梵為釋義耶。此有深意︰謂佛智即是菩提,此但云覺。佛陀是人,此云覺者.以人得法故名覺者.故今疏云【覺佛智】故,故名為佛。今十地菩薩為能覺人,亦將因智以覺佛智.故為佛本.為分人法,唐梵互彰,譯者之妙.今加於字以釋論故。
四中︰難示難說,即同淨名「其說法者無說無示」。後約難聞,即其聽法者無聞無得。然無則一向約遮.難則遮表雙辨。若準楞伽,宗通自修行,說通示未悟.宗說即是教證,則二全別。今明教證皆有說者,有示有說,但云難耳.則示即說即證.說證之相,如何可知.廢詮論實真體一味說之為證.亦如義大及說大三漸次中辨.若真俗詮異,說為十地,目之為教.以證攝教故俱難說。
後偈釋難所以者︰彼前菩薩行事所以難者,由住微妙深義故.故論云︰彼菩薩行事義住,不可如是說。
偈中︰初二句對劣彰深.次句就勝顯妙.末句舉聞迷惑,顯成難說。於中難者是總相。云何難.難得難證故。
難得有四︰一、微細難得.顯非聞慧境故。二、難見難得.亦非思慧心眼見故。三、離念難得.亦非世間修慧境故.以地智是於真修.故非地前心數分別緣修之境。四、超心地難得︰非唯非地前之境.亦非登地已上報生善得修道智境︰謂變易所起異熟心識名為報生.生便能知無常等.故名善得修道智.以非照實之智.故亦不測地智.知無常等。未忘心境名為心地.以七地已還,皆容出觀故。又此善得修道智,即加行後得智.非根本故.所以揀之.故瑜伽五十五修道位中,有出世斷道,世出世斷道。既通於世故非其境。既非四心之境是誰境耶.即佛智境。何者是智,見實義故。出生有二義︰一、生彼佛智故.二、出離於生是無漏故。末句云所以難說者︰聞者隨聞取著悉迷惑故。
釋難所以中,疏文有二︰先總明所以.二、隨文釋。初中即是論意.論云行者即牒前菩薩行.事者即牒前地事.義住者語倒應言住義.故疏云由住微妙深義.深義即義大妙理也。
【偈中初二句】下,隨文解釋︰
【難得難證故】者︰論經云難得.論釋云難得者難證故.即以證釋得。今疏經論雙牒耳.以論經有難字及難得字.今經但有一難字,故雙牒彼經論。論經偈云「微難見離念.非心地難得.境界智無漏.若聞則迷悶」。
【難得有四】下,釋別︰於中有三︰初、釋對劣彰深,初之二句。二【既非四心】下,釋第三句。三【未句云】下,釋第四句。初中【一非聞慧境】者,有二義︰一、非所知境.二、非分齊境。聞慧之中無此相故。論釋聞慧云︰麁事不須思惟.謂教法麁事聞慧能得故.二、思慧則可了見於心.三、世間之修未忘念慮.故並非之。問︰三慧皆是世間,何以就修偏云世間。答︰有二義故︰一、修有真偽︰真修似於正證,故不揀之.二、報生識智亦是修慧.今取世間之修耳。
【四、超心地】中,疏文有四︰一、以論釋經.二【謂變易】下,疏釋論.三【知無常等】,釋經【心地】之言.四【又此善得】下,重釋論文。二中言【善得修道智】者︰生而即得,不假修習故名善得.其由生而知之者上也。言【無常等】,等取苦空無我及常樂我淨.以昔久修無漏因故,變易酬彼名為報生。言【以非照實】者,釋不能知︰夫照實者忘心體極.今報生識智雖知無常等,不契合故不能知此。
【未忘心境名為心地】者︰心地之言通有二義︰一、就體性︰如梵網經說盧舍那佛心地法門.謂心體包含生成住持.亦如法華一切智地.斯為妙也。今言心地是所揀者,即是心量法門.故楞伽說「覺自心現量.非心之心量.我說為心量.心量即心地故」。
【二、出離於生是無漏故】者︰如見道名離生.是無漏故.離生之義前已頻釋.良以論經云.境界智無漏故為此會.無漏出生皆是離過,當體得名.生於佛智。就於功能,望他立稱.然二相成.由無漏故能生佛智。
「經」持心如金剛
深信佛勝智
知心地無我 能聞此勝法
【顯法難聞】「舉德難聞」
(二)顯法難聞︰顯難聞者.論云「已辨難說,復顯難聞」.然偈中舉具德能聞,反顯難聞.兼欲使人學能聞故.於中三句舉德.末句結成能聞。初中︰初句為總︰謂持聽法心堅如金剛.則能得聞。下二句別。堅有二種︰一、決定信堅.即第二句.若無此堅,於他分法不能入故.二、證得堅.即第三句.若無證堅,於自分法不能入故。
深信之相云何︰謂於佛智設心智不及.仰推佛智非我境界.是深信相.即勝鬘三種正智中仰推智也。
所信是何︰謂佛勝智慧.以此地智上同佛智故。佛智有二︰一、菩提智︰是自行證法.稱性無邊。二、化生權智︰是利他教法.隨機隱顯種種差別.即是法華諸佛智慧及智慧門.於此二深皆能信故。
云何證堅.此亦有二︰一、知是能證.二、心地是所證。言【無我】者︰通能所證.心地即二空真理所依之事,謂唯識相.論云「隨心所受三界中報.此即異熟識」.又隨心所行一切境界亦名心地。此即前七轉識及通八識相分內外諸境。於此二類如實了知我法二空成無我智。下句結成。既知難聞之義如。是具上二堅方聞上來微細勝智。
【即勝鬘三種正智中仰推智】者︰彼經勝鬘白佛言「云何三種善男子善女人︰於甚深法義,離自毀謗,生大功德,入大乘道。何等為三︰謂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自成就甚深法智.若善男子善女人,成就隨順法智.若善男子善女人,於諸深法不自了知,仰推世尊,非我境界,唯佛所知,是名善男子善女人仰推如來智。除此諸善男子善女人已.餘諸眾生於諸深法堅著妄說.違背正法.習諸外道,腐敗種子.當以王力及天龍鬼神力而調伏之」。
【所信是何】下,釋佛勝智字.於中有四︰初明地智得佛智所以.二【佛智有二】下,開義別釋.三【即法華】下,證成勝義.四【於此】下,對能結所。
二、開義別釋中有四對義,共成一義︰謂一、前是菩提實智.後是化生權智。二、前是自行.後是利他。三、前是證道.後是教道。四、前實智稱性無分量.後權智則差別有隱顯。說權為實則隱實施權.說權為權則權實皆顯。其無邊種種即是論文.由佛菩提無有邊故.故佛化生所說法門種種差別。
【即是法華】下,三、證成勝義︰即方便品初云「爾時世尊從三昧安詳而起.告舍利弗.諸佛智慧甚深無量.其智慧門難解難入」.論釋云「諸佛智慧即證甚深.其智慧門則阿含甚深」.故此二句即佛教證二道.故古人云︰二深先唱,警察群座之心,是也。彼經自釋.如來知見廣大深遠即實智也.如來方便知見波羅蜜皆已具足即權智也。所以難解者︰一、當體深故.二、權實隱顯故.故云︰唯有諸佛乃能知之。下廣文云︰諸佛隨宜說法,意趣難解.即智慧門難入也.唯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即智慧甚深也。昔不言三是方便,故方便門閉。今云三乘是方便門開.開則見實故。彼經云「此經開方便門.示真實相故」。方便門如蓮之華.真實相者如華之蓮。此華不有則已,有則華實雙含.此經不說則已,說則權實雙辨.一經唯為說佛智慧.故彼文云︰說佛智慧故諸佛出於世。以佛智慧不離教證權之與實.故說二深.即以略示法華經宗。此二亦即淨名經中「智度菩薩母.方便以為父.一切眾導師.無不由是生」.故地智二道徹果海之二深,是所信也。四【於此二深皆能信故】︰結成信義。
【心地即二空真理所依之事.謂唯識相】者︰出義體性也。言所依之事者,明非能依理.理即無我故。言唯識相者,則顯非唯識性。唯識性即二無我理.二無我理即勝義諦.故唯識云「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此分性相二門不同.即此心地便是無我.事理非異非一故.是此所信。次【論云】下,論釋心地︰通於二類︰初即第八識.二【又隨心】下,次即通七識及八識所緣之境。言【內外境界】者︰六識緣六塵即是外境.第七緣第八即為內境.第八識緣三境根身種子即是內境.緣器世間即是外境。又意識亦通緣內外.五識亦有通內外義.故云諸境。而皆名心地者,生成住持義故.依八生於七,七復熏成八.以心變於境.託境而生心.皆得心地名。
【於此二類】下,總相收束一句之意。
「經」如空中彩畫
如空中風相
牟尼智如是
分別甚難見
【喻難說聞】
(三)喻難說聞中︰上半喻.下半法合。
【上半喻.下半合等】者︰此段疏文有四︰
一、總科。
此中喻意,不單取虛空.以無畫處空不為喻故。亦不單取畫.以壁上畫不將喻故。正取空中之畫.風喻亦然。於中能依風畫以喻阿含.所依之空以喻證智。然空中風畫不可言無,謂若依樹壁則可見故.亦不可言有,依空不住故.非有非無故不可說。文意正爾。
二、總出喻旨︰有三︰初釋喻相.二【於中能依】下,舉法合.三【然空中風畫】下,正顯喻意。
論有三段︰第一段、釋喻相.第二段、釋合相.第三段、揀喻不同。
第一段、釋喻相中有三︰初離釋二喻以明非有.次合釋二喻以明非無.後雙結二喻成不可說。
初中畫喻有二︰一、正顯喻相云︰此偈示現如空中畫色、如壁者.謂此空中畫色不異壁上畫色,故云如壁.若爾.何以不見。二、顯其非有︰論云「是中不住故不可見」.謂壁上之畫有壁可住,故可得見.空中之畫無可依住故不可見。下風喻亦有二段︰一云.如空中風、如樹葉︰此正顯喻相.二云.是中不住故不可得見.此顯非有︰謂樹葉上風,有葉可依故可得見.空中之風無可依住故不可見.
次合釋二喻,以辨非無云︰此動作者非不空中有是二事.此論意明但無可依故不得見.非風動畫作,其體全無。
後結成不可說義云︰是虛空處事不可得說處者.虛空處是風畫所依之空.虛空事是空中風畫之相.由前義故不可說有.由後義故不可說無.故此空處及畫事風事皆不可說其處所。
第二段、釋合喻中,次第合上三段而但雙合︰初論云「是畫風如說」者︰此合上喻相.次論云「以非自性不可得見,是不住故,以其客故」者︰合上非有,即以非自性,合上不住.以其客故者,出名無性不住所以︰謂名是實之賓故無所住,無自性也。二、合前非無云「非不於中有此言說」。三、合前結成不可說云「如是佛智言說顯示地校量勝分別難見」者︰佛智即所分別,合上空處.言說顯示下,是能分別,合上空中事.以詮從旨故亦難見,合上不可說處。然論佛智即今經牟尼智。牟尼此云寂默.以智相即智性故.此即地智而名佛智者無二體故.亦是譯人見牟尼之言.謂是釋迦故耳。
第三段揀喻不同者︰舉二喻者,喻旨別故。論云「畫者喻名字句依相說故」︰謂畫有相狀.如名句之屈曲,能顯地相.風者以喻音聲.聲無屈曲如風之相︰假實既殊故雙舉之。又假實相依,闕一不可.故云.又說者以此二事說.聽者以此二事聞.故舉二喻雙喻說聞。
三、舉論廣釋︰具引論文.科釋畢備.細尋可見。但文中云【合上非有即以非自性、合上不住】者︰由上論云【以非自性不可得是不住故】.即知非自性不可得,是聲名等,從緣無性故不可得,如彼風畫依空無住.故云【以無自性合上不住也】。
【出無性不住所以】者︰謂聲從緣生故無自性.依法立名故是虛假.故肇公云「名無得物之功.物無當名之實.名無得物之功非名也.物無當名之實非物也。若實即名,見面則應知名.若名即實,召火則應燒口.故知名是假設,安有自性」,即如風等與虛空合。
【然論經云佛智】者,即會論經今經二經同異,可知。
【假實既殊故雙舉之】者,出用四所以也︰謂聲為實,名句文假故.即總取四法為教體義耳。
【又假實相依】者,重釋用四所由︰名等依聲得有曲屈,故名等為能依.若無名等,空有一聲,不能詮表,故非教體.則聲依名等.故云假實相依。
若將二喻喻所詮者,仍有兩重︰
(2)將風畫復喻地智︰地智所以不可說者,以即同果分離言說相故.如風畫合空。若以果從因,則亦可說.以智從相地有差殊.以旨從詮可聞可說.是則無聞說之聞說也。
四、例釋說默︰謂上論文但以風畫喻於能詮.但以空喻所詮佛智。今例論意,唯就所詮.自有兩重能所之異.兼上論意則有三重。於中有二︰先以能依就所依.則三重皆不可說︰一、以詮就旨.二、以相就智.三、以因就果。後【若以果從因】下,例以所依就能.則三重皆可寄言︰一、以果從因.二、以智從相.三、以旨就詮。是則風畫喻於三法︰一、喻教.二、喻地相.三、喻地智。當知虛空亦喻三法︰一、喻所詮.二、喻地智.三、喻果海。總有四法成三重能所.逆順互望則有六重.可自思之。
「經」我念佛智慧
最勝難思議
世間無能受
默然而不說
【舉難結默】
(四)舉難結默者︰若準上義,以二事說、以二事聞.則可說可聞.但是難見.如何不說.故有此偈。意云︰說聞本在證見.難見說之何益.況復加以難信.故我默然。初句所證見法.次句難證.難中之難故云【最勝】.次句難信︰非地前證信,故曰【世間】。上三句舉難.後一句結默。
疏文有三︰初、躡前微起︰生下偈意.二、【意云】下,舉偈意酬。三、【初句所證】下,釋文。
「經」爾時解脫月菩薩聞是說已.白金剛藏菩薩言:
三、歎眾堪聞請︰前已歎竟.此復歎者︰由聞上言證信難得.示現此眾有信有證有堪能故︰(一)長行.(二)偈頌。
(一)長行中分二︰
(1)敘請。
【此復歎】下,生起歎意︰先問言此復歎者,以前怪默騰疑請中,已有四偈,歎眾請竟.今何重歎。從【由聞上言證信】下,釋重歎意︰謂前歎眾不因止生.今歎因前法主止生.故得復歎。
「經」佛子.今此眾會皆悉已集.
(2)發言正請.於中三︰(甲)陳眾集。(乙)善淨深心下,歎眾具德。(丙)善哉下,結請。
(甲)陳眾集。
「經」善淨深心。
總謂【善淨深心】︰離教證過,故名善淨。深心有二︰一、具修一切諸善行故.即下教淨。二、與理相應故.即下證淨。
「經」善潔思念.善修諸行.善集助道.善能親近百千億佛.成就無量功德善根.
餘九別中︰前五阿含淨.後四證淨︰謂順教修行名阿含淨.證理起行名為證淨.教通地前.證唯地上。
前五阿含淨中︰
一【善潔思念】即欲淨︰隨所念阿含,得方便念覺淨.謂得方便,即不取念相,名為善潔。
二【善修諸行】者,求淨︰三業敬順起求法行故。
三【善集助道】,即生得淨︰願得益眾生處,上上勝生.生而便得悲智勝念以助正道故。
四【善能親近百千億佛】,即受持淨︰親近多佛,意在多聞憶持故。
五【成就無量功德善根】,即行淨︰為求地上真證法故.習少欲頭陀等離著善根。
【善潔思念,即欲淨等】者:此之五淨.前二聞慧.三四思慧.五是修慧。欲淨是求法心.樂法稱欲.隨所念阿含得方便念覺淨,即是論文。從【謂得方便】下,疏釋論文。上言隨所念者,所念非一故.得方便念覺是能念心.念是欲念.覺是思覺.疏家但釋得方便言。然方便乃有二意︰一、以念覺與聞慧為由.二者不取念相.今疏但出深意耳。
【三業敬順起求法行】者︰起行攝法故名為求.但令三業修行順法即名求耳。
【即生得淨】︰論當第四.今以論就經耳︰【益眾生處】,即是【上上勝生】.【悲智勝念】,即是思心。此順論文.若遠公意云「論文語倒.合云得生淨.生是所求勝生.得是思慧.集於勝念」.亦是一理。
【即受持淨】,論當第三︰持即思慧.憶持不忘.經言近佛.論言受持.義豈為同.故疏出意云︰近佛意在受持法故。然論經約由見多佛受持法故,常得勝生.故受持第三。今經約由得勝生故生生見佛,受持妙法.故受持第四,而同思慧。
【離著善根】者︰欲入證時,先須修行離著之行.十二頭陀皆為捨著故。
「經」捨離癡惑.無有垢染.深心信解.於佛法中不隨他教.
後證淨四中︰
(一)【捨離癡惑】者,得淨︰現智善決定故.謂真見道中得無分別智,非比知故,名為現智。相見道中以後得智審觀理智故,決定無惑.亦可俱通。相見道中亦名現觀.真見道中決理無惑.皆破無明.故云捨離癡惑。
【得淨︰現智善決定故】者︰上皆論文.【謂真見道】下,疏釋。於中有二︰先別配現智善決定.後亦可下通配二句。前中︰以現智二字配真見道.即六現觀中第四現觀智諦。現觀名為現智。
【相見道中】下,以善決定字配相見道。言【後得智】者︰然三心見道,有配根本智、有配後得.彼論以其後義為正.故今疏中名相見道.是以三心及十六心皆配後得。言【審觀理智】者︰三心見道悉皆緣理.十六心見道八觀真如、八觀正智.故知相見道通緣理智。
【亦可俱通等】者︰通配二句.但前所不通︰謂前相見道不名現智.今亦得名.以論亦名為現觀故。三心見道亦是第四現觀少分所攝.是觀非安立.後得無分別智故。十六心見道即是第五現觀所攝。
【真見道中決理無惑】者︰上真見道但名現觀,不名善決定.今亦名決.親證真如,於理決定故。
【皆破無明,云捨離癡惑】者︰以上二釋會釋經文.上但釋論現智善決定言.今此所明二種見道皆破無明.是故經云捨離癡惑。謂真見道正能破於迷理無明.故云捨離癡也。相見道中是後得智.無力能破迷理無明.而亦能破迷事無明,謂所知障.故云離惑。故下剛藏牒此文云「雖此眾集.善潔思念.捨離愚癡.及以疑惑」.明知癡惑二字義殊。
上言【六現觀】者︰即唯識第九釋二見道後云.此二見道與六現觀,相攝云何︰
六現觀者︰
一、思現觀︰謂上品喜受相應,思所成慧.此能觀察諸法共相,引生煖等.加行道中觀察諸法,此用最猛偏立現觀.煖等不能廣分別法,又未證理,故非現觀」。彼疏意云.思有三品.上揀餘二,劣故非也.喜受相應揀於捨受.此明利故.共相即是無常苦等。能引煖等者,思生修故.雖未證理而觀於法.勝於煖等.用最猛故偏立現觀。煖等近見境界微略,又未證理,故非現觀。
二、信現觀︰謂緣三寶世出世間決定淨信.此助現觀令不退轉立現觀名。釋云:信亦上品.通漏無漏.現觀是慧故信為助。
三、戒現觀︰謂無漏戒.除破戒垢,令觀增明,亦名現觀。釋云︰即道共戒。
四、現觀智諦現觀︰謂一切種緣非安立根本後得無分別智。釋云︰謂在何位,但緣非安立,即通二智皆是此攝.故言一切種.大論五十五說三心見道.是此現觀.故知亦是後得智攝.即見道修道之二智也。不取無學之二智者,與究竟現觀不殊別故。
五、現觀邊智諦現觀︰謂現觀智諦現觀之後,諸緣安立世出世智。釋曰︰謂緣安立十諦等後所得智.然通有漏無漏一切見修道緣安立諦智.大論七十一等,說緣安立諦境慧是此自性故。
六、究竟現觀︰謂盡智等究竟位智。釋云︰即無學道後盡智無生智等而為自性。
論︰此真見道攝彼第四現觀少分.此相見道攝彼第四第五現觀少分.彼第二第三雖此俱起而非自性故不相攝。釋曰︰第四觀緣非安立根本智即真見道攝、緣非安立後得即三心相見道攝.第五觀緣安立諦故十六心相見道攝.而通修道故云少分。論云「菩薩得此二見道時,生如來家住極喜地.善達法界.得諸平等.常生諸佛大集會中.於多百門已得自在.自知不久證大菩提.能盡未來利樂一切」。釋曰︰諸平等者,攝論第六得三平等︰謂一切眾生、一切菩薩、一切如來。
以上皆唯識論文.上疏已引意釋.但觀論文居然可知.故二見道皆是第四現觀︰謂緣非安立根本即真見道.緣非安立後得即三心相見道.十六心緣安立世出世智故是第五現觀。
(二)【無有垢染】,即不行淨︰修道中一切煩惱不行故。相見道後至金剛無間道中皆是修道.復數修習無分別智,故名修道.滅二麁重皆使不行。對見道中初斷所知,故云垢染成.唯識第十云「煩惱障中修所斷種,金剛喻定現在前時,一切頓斷.彼障現起地前漸伏.初地已上能頓伏盡令永不行.如阿羅漢.由故意力,七地之中雖暫現起而不為失.八地已上畢竟不行等」。煩惱即是垢染.不行即是無有.然見道中非不斷惑,見理義增.修道位中審慮重觀除障義勝.故此偏說。
先舉論中三︰初標名.二【修道中】者︰辨位.三【一切】下︰釋相。
二、疏釋︰【相見道後】下,論亦有三節︰(一)定位︰即初地之中含通達修習兩位.從金剛喻定解脫道後,方是究竟位。(二)【復數修習】下,釋修道名︰即唯識第九.加所為中已廣引竟。(三)【滅二麁重皆不行】下,疏釋論中煩惱不行之言︰此言正解不行淨義。
疏文有五︰初、正釋.二、解妨.三、引證.四、會經.五、重解妨。
初、正釋︰唯釋云「數修此故,捨二麁重.二障種子,立麁重名.性無堪任,違細輕故.令彼永滅,故說為捨」。
二、解妨︰【對見道中,初斷所知】者︰問︰然見道中雙斷二障.而云所知者何。答︰以異生性障.正取所知以為體故.故唯識云「雖初地所斷,實通二障.而異生性障,意取所知」.說十無明非染污故.是故此經云捨離癡惑.癡惑即是偏舉所知.次云垢染即是煩惱。
三、引證︰【成唯識第十云︰煩惱障中等】者︰此前論云:此十一障二障所攝.煩惱障中見所斷種,於極喜地見道初斷.彼障現起.地前已伏.修所斷種。下論與此疏同。釋曰︰就修斷中,直觀論文【初地已上能頓伏盡修惑現行.如阿羅漢】,諸漏已盡無復煩惱.次云【由故意力,七地之中雖暫現起而不為失】,自是一段通於妨難。謂有問云︰既如阿羅漢令永不行.如何前四猶起我見.七地已前猶起貪瞋等耶。故此答云:故由意力起謂六地之前,容有出觀尚有誤起.七地之中常在無相.為化眾生故意而起.起不為失.示起示滅.即如下經中七地文云「雖畢竟寂滅諸煩惱焰.而能為眾生起滅貪瞋癡煩惱焰」.即其文也。論言【而不為失】者︰下經云「雖常寂滅以方便力而還熾然,雖然不燒」.即其文也。故下經解脫月菩薩問金剛藏言「佛子七地菩薩為是染行、為是淨行。金剛藏言︰初地至七地所行諸行皆捨離煩惱業.以迴向無上菩提故.分得平等道故.然未名為超煩惱行」.便舉輪王梵王為喻「輪王乘空不染貪病,未名超人.以喻七地乘波羅蜜乘不染煩惱,未名超煩惱行.若捨王身生於梵天.爾乃名為超過人位」.以喻八地乘清淨乘,爾乃名為超煩惱行。故次下論云「八地已上,畢竟不行」.此之論文甚與經合.而大乘法師釋意.如阿羅漢由故意力,連成一句云.如阿羅漢有怖有不怖.不怖者起,怖者不然。此則以護法羅漢懼於煩惱,不敢起故.似非得意.又云:然此中所說,見所斷者,唯頓悟人.修所斷者,通漸有學.漸無學者,二種俱無。又問云︰其在地前所未伏者相貌可知.其已伏者與此何別。答︰道力猶微不能伏盡.為煩惱制少分自行.即我貪等有失念起.故說地前已伏少分.非有別相地前伏之。釋曰︰此即釋地前漸伏之言.以非正要,故在後釋.八地已上任運不行,道力勝故.此是對法第十四文。
四、會經︰【煩惱即是】下,會經文可知。
五、重解妨︰【然見道中非不斷惑,見理義增等】下︰應有並云.修道能斷惑,修道名修道,見道既斷惑,亦應名修道.又並云.見道能見理,見理名見道,修道既重觀,亦應名見道。故此釋云︰從增勝義各舉一名。言見理義增者,初見理故.即顯斷惑義微,不斷俱生故。修道除障義勝者,能除難斷俱生惑故,數數斷故.前已見理,故此為微。
(三)【深心信解】,即無厭足淨︰不樂小乘,但於上勝佛德,深心希欲,信解決定故。
【即無厭足淨等】者︰即八地無功用行。在法流中,趣果無間,故曰無厭.不樂小乘,自分堅也.但於勝進上求希欲,即是深心.決定釋其信解。
(四)【於佛法中不隨他教】︰不隨他教淨。趣菩薩地盡道中,自正行故。
上歎德竟。
【不隨他教淨】者︰論立名。【趣菩薩地盡】下,論釋。然論但云.趣盡道中目正行故。今疏加於菩薩地盡,釋論盡字.即是十地位極道圓.地法在心,不由他教.故云自正行也。
「經」善哉佛子.當承佛神力而為演說.此諸菩薩於如是等甚深之處,皆能證知。
「經」爾時解脫月菩薩欲重宣其義,而說頌言:
『歎眾堪聞請』
願說最安隱
菩薩無上行
分別於諸地
智淨成正覺
此眾無諸垢
志解悉明潔
承事無量佛
能知此地義
偈頌中︰初偈直舉法請.不頌前文︰上半舉法請說.下半彰說有益。後偈頌前請.可知。
「經」爾時金剛藏菩薩言:佛子.雖此眾集善淨思念.捨離愚癡及以疑惑.於甚深法不隨他教。然有其餘劣解眾生.聞此難思議事多生疑惑.於長夜中受諸衰惱.我愍此等,是故默然。【不堪有損止】
四、不堪有損止中二︰先長行.後偈。
長行中亦二︰先領前所歎.對下有損,所以言雖.後【然有】下,舉損違請︰於中二.先舉損︰劣解之人,通凡小等.皆是迷法之器故。多生疑者,正行相違.猶豫義故.惑者心迷於理.能破壞善法,遠離善法故。此明現損。【於長夜】下,明其當損。後【我愍】下,結默違請。
【劣解之人,通凡小等】者︰經言【劣解】.論經云樂小法者.故疏合舉。凡即地前.小謂小乘.等等取權教菩薩。此中無小,何以揀之︰謂此會中亦有小心之眾生故.亦可不欲廣被,即名為小.此雖揀之.激令起心.即為所被。
【多生疑】下,牒經解釋。【正行】已下,至善法故,皆是論文。然疑從二境上生.既滯二途故無詣理真正之行.惑謂迷惑一向不了,故能不信.由此故能破壞善法、遠離善法。遠公亦將後二句論,別結疑惑二種之過︰由有疑故破壞善法.由有惑故遠離善法.亦有理在。但論二句共一故字,則以通結疑惑二字。
【此明現損】︰是疏結前生後。言【於長夜】者,生死昏寢事等於夜.輪轉無際名之為長.破法不信,墜三惡道,故受衰惱。
「經」爾時金剛藏菩薩.欲重宣其義而說頌曰:
雖此眾淨廣智慧
甚深明利能決擇
其心不動如山王
不可傾覆猶大海
有行未久解未得
隨識而行不隨智
聞此生疑墮惡道
我愍是等故不說
偈中亦二︰
初偈頌前段︰淨明有信.餘皆有證.如山如海,雙喻教證。
後偈頌後段︰以取相故,但依於識,不能依智。
【初偈頌前段】者,即領前所歎。【淨明有信】者︰信即順教,是前段中善潔思念等.即長行中善淨深心。前淨深心雖兼教證.今為分二.故云有信。【餘皆有證】者,廣智慧︰即前捨離癡惑無有垢染.即長行中捨離愚癡及以疑惑。【甚深明利能決擇】,即前深心信解已下經文.長行中於甚深法不隨他教。
【如山如海雙喻教證】者︰動謂動搖.覆謂翻覆.今於教決信不動,更無翻覆.於證亦然。
【後偈頌後段】,即舉損違請。
【以取相故但依於識】者︰反顯不取相是智.故應依之。
「經」爾時解脫月菩薩重白金剛藏菩薩言:佛子願承佛神力分別說此不思議法.此人當得如來護念而生信受。
五、雙歎人法請中.復重請者.示彼疑惑應須斷之,豈可避之。避之不說有多過咎.何等過咎.不得成就一切佛法。文中︰先長行.後偈頌。
長行中三︰
(一)、標請。
雙歎人法請中有二︰先敘意.後【文中】下,釋文。先敘意中先徵.後示彼下,論釋。【豈可避之】︰翻前多生疑惑.後【避之不說有多過】者︰翻前於長夜中受諸衰惱,安能成就一切佛法。
「經」何以故.說十地時,一切菩薩,法應如是得佛護念.得護念故,於此智地能生勇猛。
(二)、釋請︰釋中二.(甲)直徵釋.(乙)轉徵釋。
(甲)直徵釋中︰先徵意云︰何以當得佛護而能信耶.釋云︰法應得護.由得護故必能信受。
「經」何以故。
(乙)轉徵釋中︰先徵.後釋。
徵意云︰何以說十地時法應得佛護耶。
「經」此是菩薩最初所行,成就一切諸佛法故。
釋意云︰如來說法不離教證,最所要故。文中三︰謂法、喻、合。
法中︰【最初所行】者,依阿含行故.【成就一切諸佛法】者,是證智故︰此即九種教證中第四修成相對。
「經」譬如書字數說,一切皆以字母為本.字母究竟.無有少分離字母者。
喻中︰【以字母】喻於地智,為諸法本︰論云「書者是字相,如嘶字師子形相等者」.以書記字非正字體。言師子形者,其字如蹲踞形.有云如呼師子為兇多故。兇字像形,似師子頭尾者.全不似也。字者︰論云噁阿等者.即十四音。正是字體.字即文也.等餘十二。然有十四音.二音不入字母,謂里梨二字.數者名句。此二是數義者.謂有二字多字名.必以多字成句.故皆數也。說者是語言。【皆以字母為本】者,明末依本.喻果依因。【字母究竟】者︰明本能攝末.喻因無不攝。上二順明。【無有少分離字母】者︰反成上二。言字母者,即迦佉等三十四字.以前十二音入此三十四字,則一一字中成十二字。復有二合三合乃至六合,展轉相從,出一切字.故名為母。論經名為初章者,以梵章之中悉談字母,最在初故。然五天口呼,則輕重有異.書之貝葉字體不殊.梵天之書千古無易.不同此土篆隷隨時.故此為母,亦常楷定。
【書者是字相等】者︰初舉論.後【以書記字】下,疏釋論。書即色法.字即是文,不相應行.故言【非正字體】。【言師子形】者︰牒論解釋.然嘶字本從sa 娑(上)字流出.即十二音中第四字。謂娑(上)娑(平)枲嘶蘇(上)蘇(引三)洗鰓蘇騷毿索。今嘶字即第四字.梵語輕重今古小殊,大旨無異。若作十二梵字者sa 娑(上)sā 娑si 枲sī 嘶su 蘇(上)sū 蘇(引)se 洗seṃ 鰓so 蘇騷saṃ 毿saḥ 索。
【有云如呼師子】下,即刊定記釋.然噁字亦不似師子.又西方無此字。
【十四音】者︰此下疏釋論此譯帶古.然噁字合是第十四字.若準興善三藏譯金剛頂瑜伽字母云「一阿(上).二阿(長).三伊(上).四伊(長).五塢.六污.七[口*呂][口*呂](引去).八力嚧(引).九噎.十愛.十一污.十二奧(引).十三暗.十四惡」.其【里梨字】即金剛頂中[口*呂][口*呂]力嚧字,各是二合故成十四。其奧字云引者,更有三藏說.十二字中上六前短後長.下六前長後短.則奧字不合引.西方異同,故今具出。
【謂有二字多字名】者︰若一字名不名為數.二字名三字名等皆名為數.如色即一字名.末那即二字名.阿賴耶即三字名。言【必以多字成句】者︰終無一字句故.說者語言,義當色法.是則上書字數說,總是聲名句文共為教體.故此四事總攝一切能詮教法.皆用字母而為其本。
【即迦佉等三十四字】者︰若古三藏說「謂牙齒舌喉脣各有五音,及會音有九。牙音五者︰即迦(上、佉(上)、誐(上)、伽(去引)、仰(鼻聲呼去)。齒音五者︰左、蹉(上)、惹才可)、酇(上)、孃(上)。舌音五者︰謂吒(上)、咤(上)、拏(上)、荼(去)、拏(旎爽切、仍鼻聲呼)。喉音五者︰多(上)、他、娜、馱、囊。脣音五者︰謂跛、頗、麼、婆(去重)、莽(鼻聲呼之)。會音九者︰野、囉、邏(上)、嚩(無可切)、捨、灑、娑(上)、賀、乞灑(二合) 」.已上三十四字足。若般若三藏云︰前五句中,一句之內,即有五音.如迦齒音.佉氣從喉出.誐字喉音.伽字胸藏音.仰字鼻音。其餘四句準例皆然。
【一一字中成十二字】者︰謂將上阿(上)阿等十二字遍入三十四.如初迦字十二音入.便成迦(上)、迦、鷄(上)、鷄、俱(上)、俱、計(上)、改、姑、哠、甘、伽(去)。入迦字既爾。入佉字等三十三字亦然。【復有二合三合乃至六合】者︰如以囉字半體入迦字時.便成舸羅(二合)字.成十二字。言囉字半體者,囉字具足梵字者,ra 此字是也。半體者,T此一半是也。若入迦字者,迦字梵書ka.此若入半體謂rka 此字是也。kra (即迦邏字)。即云迦羅(二合,里下切一).柯羅(里迦切二).吉里(三).吉梨(四).吉魯(五).姑盧(六).吉禮(七).吉犁(八).古路(九).吉澇(十).吉濫(十一).吉邏(來下切、十二)。若以迦佉字合娑字為遏塞迦.即三合字成十二字。梵字樣若此ska 。言四合者︰遏悉怛邏。五合者︰遏悉怛梨(上)也。言六合者︰謂遏讖(上)彌(上)雉持也。但至六合,字已無邊.如一字王,但有二合云部林.有三合云唵部林。此等諸義,故非正要.經有論有.故須略知耳。
【梵天之書】者︰謂大梵天王劫初時,作此書字以教眾生.【不同此方篆隷隨時】者︰古書隨時有多名目.史籕為大篆.李斯為小篆.蔡邕為八分.程邈為隷書等.皆隨時有別。
「經」佛子.一切佛法,皆以十地為本.十地究竟,修行成就,得一切智。
合中︰初合末依於本.後【十地究竟】,合因無不攝。所以須此二者,若但言為本,容非是末.如以百錢為本,成多財貨等。今明如水為海本.無海非水.故云究竟,無有離者。又為本者,非但因為果本.亦乃後為前本.地前望證,修阿含故.初心即以智觀如故。
「經」是故佛子.願為演說.此人必為如來所護,令其信受。
問︰若依上義,諸佛有力,能令信者.何故今後眾生於彼法中亦有謗意。
答︰有二種定,則不可加︰一、感報定︰以先世今世造定業故.二、作業定︰宿惡熏心,猛利纏起,難曉喻故.上如釋種.下如琉璃。
【釋種等】者︰並如觀佛三昧經及智度論等說.釋種報定,是故必為瑠璃王殺.瑠璃王作業定,故佛不能諫。
「經」爾時解脫月菩薩欲重宣其義而說頌言:
『雙歎人法請』
善哉佛子願演說
趣入菩提諸地行
十方一切自在尊 莫不護念智根本
此安住智亦究竟 一切佛法所從生 譬如書數字母攝 如是佛法依於地
偈頌中︰初偈頌標請.後偈頌釋請.略不頌結。頌釋中︰長行法中無究竟之言,而喻中有.今此反前,欲顯具有.又法中明本能生末.合中明末依於本,皆影略耳。
「經」爾時諸大菩薩眾,一時同聲向金剛藏菩薩而說頌言:【海會大眾請】
第二段海會大眾同請者︰上來眾首請說,顯眾堪聞樂聞.今大眾展誠,自陳有根有欲。文中︰
一、敘請。
【自陳有根有欲】者︰有根故堪聞.有欲故樂聞。
「經」上妙無垢智 無邊分別辯 宣暢深美言 第一義相應【歎眾堪能請】「歎說者」
念持清淨行 十力集功德 辯才分別義 說此最勝地。
二、正偈請︰於中二︰(一)四偈半歎人堪能請.(二)一偈歎法成益請。
(一)四偈半歎人堪能請亦二︰(1)前二頌歎說者.(2)餘歎聽者。
(1)前二頌歎說者中︰(甲)初五句歎說者自成教證.(乙)後三句歎能令他入。
(甲)初五句歎說者自成教證中︰初四句歎證.後一句歎教。自分所成一切行位,通名為證.上受佛教說為阿含.即九種教證中第八門也。今初上者是總.然總有二義︰☆一、雙為教證之總.☆二、唯顯證力辯才,對教名上。此中歎證辯才有三︰◆一、真實智為辯所依︰即經初句.無漏故無垢.過小故云妙。◆二、辯體性︰即第二句.謂堪能分別無邊法義故。◆三者辯果︰即下二句。依前起辭樂說故名為果(辭樂說為三節)︰■一、詮表深旨字義成就.即下一句。■二、滑利勝上,字義成就.即宣暢句。■二、有一句歎阿含︰謂念持於教得淨慧無疑名清淨行。
初句令入證.謂已入地者令得佛十力.未入地者令得入地.故云集功德。集功德即論經淨心.淨心即初地,由集德成故。
後二句令入阿含,辯才分別說者.意令受持十地法故.說主既內具二力,外令他入.何故不說。
【對教名上】者︰則前雙為教證之總,稱上者,約人以歎.明金剛藏所有教證最上也。
【依前起辭樂說】者︰上三辯才即為三節︰一、真智為本.二、依真智能解法義.三、依法義起辭樂說。然約於心,四皆稱智.若流在口,四皆稱辯.然辭樂說即是能說.法義二智即是所說.則正說時辭樂為能.今約內有法義,方起辭樂.故辭樂為果。【詮表深旨】,即是樂說.【滑利勝上】,即辭無礙.二皆約說,故並為字。【淨心即初地】者︰證心離染故。言【由集德成故】者︰會今經同論經.論經云「為十力淨心」.論言淨心,即所成初地。今經言集功德,即能成因.故下說分初地云「若有眾生深種善根.善修諸行.善集助道等」.而為得地所依之身.故集功德成於初地。
【辯才分別說者.意令受持十地法故】者︰疏但通釋.則上句經是正說.下句經是說意.若遠公意兩句不同.則辯才分別義者,即依前體性,分別地義.說此最勝地即依辭樂說.說十地法令人受持。以論但云.云何令入阿含.無礙分別義,令受持十地法故.故疏但通相釋耳。
【說主既內具二力】下,通結二力二頌之意。
「經」定戒集正心 離我慢邪見 此眾無疑念 唯願聞善說
「歎聽者」(歎眾有根)
(2)餘歎聽者︰有二頌半.於中二︰△初偈歎眾有根.△後一偈半歎眾有欲。
△初偈歎眾有根者︰由有根故堪受教證︰初句有治.次二句離所治.下句結請。結請【惟願】是總.【惟願】有二︰一、求阿含.二、求正證。有二妄想不堪聞教︰一、我.二、慢︰以我慢故,於法法師不生恭敬.以定戒為治.謂若有定則心調伏.故內無我慢.戒則善住威儀.外相不彰。有二妄想不堪得證︰一、邪見︰顛倒見故.二、疑念︰於不思議處不生信故。有二對治則能得證︰一、正見︰善思義故.即經集正.謂積集深思故。二者正心︰信心歡喜故。
【惟願是總】下,直至不生恭敬.皆是論文。從【以定戒為治】下,疏取意釋。然論教證各二妄想,一時併舉.下四對治亦一時併舉。今疏教證分說。今但舉教之二過.以戒定下,取下論治.彼論具云「有二對治,堪聞阿含︰一定.二戒.定者心調伏故.戒者住善威儀故」。今疏乃添字釋之可知。次舉證二過,便牒二治.並顯可知.但經集正心句,論經云「定戒深正意」︰深即今經集字.意即今經心字。又第二句,論經云「離我慢妄見」︰妄即今之邪字.而論別釋妄字.故遠公云︰初句攝治行門有五.相從為四.要攝唯二。言行有五者︰一、定.二、戒.三、深.四、正見.五、正意。正見一門義有文無.以論釋云︰三、正見.四、正意.故云義有.經文則無。相從四者︰深與正見合以為一.要唯二者,但是入阿含及證行耳。今疏但有二四,不開成五者,以經無妄字.妄即邪字.論釋妄云︰妄者謂妄想.見中同使故.而釋見但云顛倒見.義通淺深.謂於法妄取名顛倒見.此見則淺.撥無因果為顛倒見.此見則深.見中同使,則撥無因果之邪見,故不開耳。但正字兩用.謂正見正意.故所治既唯有四.能治集正合治倒見。
【謂積集深思】者︰以經集字會論深字耳.深思即稱理見也.故論云「深者細意.善思惟故」。信心歡喜者︰正心即是信心也.信解具足,故能入證.餘文可知。
「經」如渴思冷水 如飢念美食
如病憶良藥
如蜂貪好蜜
我等亦如是 願聞甘露法。
後一偈半歎眾有欲者︰顯示大眾求法轉深。於中一偈喻明.半偈法合。
一偈喻明有四喻,喻四種義門,示現正受彼所說義︰一、受持︰謂求聞慧.初聞即受.隨聞受持.如水不嚼隨得而飲。二、助力︰謂求思慧.嚼所聞法助成智力.如食咀嚼以資身力。三、遠離︰謂求修慧,依聞思行,能去惑習.如服良藥,藥行除病。上三三慧。四、安樂行︰謂求證智.即三慧果.聖所依處.現法受樂行故.如蜜眾蜂所依.故云貪也。
半偈法合中︰能求一向是法.所求猶通法喻.以一甘露總合四喻.甘露有四能故︰一、除渴.二、去饑.三、愈病.四、安樂故。
【示現正受彼所說義】者︰遠公四種喻四種求心︰謂一求聞等.隨喻通合具有五種︰一、求法心.二、所求法.三、是依法所成之行.四、是依行所治之病.五、是求法起行之人。一、言求法心者︰謂求聞思修證心也。二、所求法者︰聞思修證四種法也。三、所成行者︰依法所成聞思修證四種行也。四、所治病者︰聞思修證四種障也。五、言求法人者,且約大位攝以為四︰(一)善趣人︰求教起聞.(二)習種人︰求義起思.(三)性種人︰求行起修.(四)解行人︰求實入證。今對此五.以喻顯示.如初一喻。渴是病.思是求心.冷水是法.略無求人。次二句亦然。第四喻中,蜂喻於人.影顯前三,亦有求人.略無有病,例前應有.亦貪字兼之.由貪故思好蜜。其成行即飲食服味.文即現無.義已含有.論經云「如眾蜂依蜜」.依義同行.亦影略耳.雖有五事正意喻能求心至矣.故疏中引論便釋.具此五義︰一、謂求聞慧︰求即求心.聞慧即所求法.初聞即受是行.既云隨得而飲必除渴病。下三求心及法例知。二、求思中,嚼所聞法即行.資身力即除病。三、求修中︰依聞思行即行.能去惑習即除病。四、安樂行者,現法受樂行故即行.必無疲苦即病除。
【所求猶通法喻】者︰甘露是喻故.法即是法故。涅槃中以大涅槃為甘露不死之藥.配於上四.在論所無。
「經」善哉廣大智 願說入諸地
成十力無礙 善逝一切行
【歎法成益請】
(二)後一偈歎法成益請者︰直觀經文,似當結請.今依論判,故云歎法。【善哉】是總.所說法中善具足故。善哉有三︰一、所依︰即廣大智.說地必依此慧故。二、體性︰即第二句正說入諸地.則地地轉勝故。三者地果︰即後二句.謂具十力無障礙佛菩提故.行亦果行.如出現品說。
【行亦果行】者︰行有二義︰一、因行︰即是十地能得善逝名善逝行.二者果行︰如出現品者.出現品云「真實行是如來行.無礙行是如來行」。真實即契實智.無礙即悲智雙流.如金翅闢海.依法性空入生死海故。
自下第三段如來加請︰前雖二家四請,為顯法勝復待佛加。前來為分主伴.主佛唯明意加.今欲具於身口,故復重加。又前默與威神,令有加請.今加為說不與前同。若爾.諸佛前已具於三業,何得復加。前但是加,未是請故.今以加為請,並異於前。
如來加請,疏文有四︰一、來意.二、釋名.三、揀別.四、釋文。
(一)正辨來意者︰故論云「若請者非尊,法非殊勝,聖者則不說」.釋曰︰此是反明.若也順說,由請者尊故,顯所說勝,剛藏則說。
(二)通妨難者︰【前來為分】下,於中二︰先通伏難.後通躡跡難。然遠公總有五門分別︰(1)能加佛異.(2)所加不同.(3)加業有異.(4)加相不等.(5)加請分差。今疏皆具。而文中先通伏難者,謂有問言︰前來已加.今何復加.此為復重難之。答︰此有二︰一、前未具故.二、所為別故。
一、前未具故中︰先出不具足意,云為分主伴.由主威力,令十方佛加.故前身口不同諸佛。次正顯未具.即唯辨意加︰謂承佛神力及加因中毘盧遮那本願威神.今長行光照為身加.偈頌請說為口加.故具三業加,相方具.此即遠公第三加業有異。
二、所為別故︰【又前默與威神】下,亦應問言︰前何不具,今方具耶。答云︰留此身口,發起請法故。言【令有加請】者︰前主佛加,令得諸佛加.既得佛加,出定說本,故便有請.則前主佛加為諸佛加因及三家請因.今主佛加,加即是請.故不同也.此即遠公第五加請分差。
【若爾諸佛前已】下,第二通躡跡難。難意云︰主佛未具身口,故今欲具.伴佛已具何得復加.復加即經云「十方諸佛悉亦如是,及諸佛威神力故而說頌言」。
【前但是加】下,答︰此亦加請分差。此段亦含遠公第一能加佛異.以前約所表,皆十方金剛藏佛加。今但云十方,表通方故.又遮那亦照十方說法菩薩,則知異名諸佛亦得同加。
上力被下說以為加.因加勸說目之為請.加即是請,故云加請。長行則以加為請.偈頌則以請為加。
二、釋名.可知。
不以常口求請。而以雲臺發言、不以常身展敬而以光業代者.為不輕尊位故.要復請者為重法故。前加分中不加大眾.今此加者,前若即加,說主無由三止.此若不加,請主前言得佛護念,便為無驗。
三、揀別。文有二︰初則加相不同.後即所被不等。
初加相不同有三︰(一)牒其異相.(二)【為不輕尊位】下,正出所以.(三)【要復請】下,通躡跡難。謂有問云︰若重尊位,何如莫請。答云︰為重法故。前則尊人.此為重法.尊極請故.故法為重。
【前加分中】下,二、揀所被不同︰即遠公所加不等.則前局說者,此通說聽。
【出所以】︰可知。
「經」爾時世尊從眉間出清淨光明名菩薩力燄明.百千阿僧祇光明以為眷屬.普照十方一切世界靡不周遍.三惡道苦皆得休息.又照一切如來眾會,顯現諸佛不思議力.又照十方一切世界一切諸佛所加說法菩薩之身。作是事已,於上虛空中,成大光明雲網臺而住。【第三段如來加請︰釋文】
文中︰通有八業二身,且分為二︰先長行有二身七業.後偈頌但明請業。
長行中二︰一、此佛光照十方.二、十方佛放光照此.二光互照必互相見,二段皆有二身七業。
一、此佛光照十方,分二︰(一)明光體業用.(二)【作是事已】下,正明所作。
(一)明光體業用者︰先明光本︰上加於下,多用眉間之光.亦表將說中正之道。【出清淨】下,正明體用︰於中文有六業︰一、覺業.即光名體︰謂是光照菩薩身已,自覺如來力加故.覺照光用,故曰焰明。二【百千】下,因業︰能生眷屬義故。三【普照】下,卷舒業︰舒則普照十方.卷則還入常光.今文略無卷業.若兼取下文,如日身中於空中住.義則通有。四【三惡】下,止業。五、降伏業︰論經云「一切魔宮隱蔽不現」.今經闕此。六【又照一切】下,敬業︰顯現佛會令物敬故。七【又照十方】下,示現業︰正為令眾見說聽者皆得佛加,堪說聽故.長行受身加之名偏從此立。
(二)正顯所作︰即二身之一。言二身者︰一、流星身︰往他方世界故.論不指經古德共指卷舒敬示,三業當之.以是往來光體如星流故。二、如日身︰謂如日處空.即此所作,於上空中為臺是也.故以身業相對.應成四句︰(一)業而非身.謂八中除三。(二)身而非業.即如日身。(三)亦身亦業.即流星身。(四)非身非業︰此經所無.即論經彼此相見。以身約有體.業約有用.三則雙具.四則非正所為故。
四、釋文︰言【卷業經文所無】者︰以卷約作用已竟,卷歸毫光.下既更有餘業,故經略無,但以如日身當之.而論經舒卷相對故逆明之.故論經云「普照十方諸佛世界靡不周遍.照已還住本處」.還住本處即是卷業。(四)止業.明光利益。(五)降伏業.明光勢力。(六)敬業,顯光攝益︰謂顯佛力令他敬故.即為攝益。
【令眾見說聽者皆得佛加】者︰經文云︰又照此娑婆世界佛及大眾并金剛藏菩薩身故.明知通說聽也。
【正顯所作加等】者︰疏文有三︰初列名.二【論不指】下,出體.(三)【故以身對業】下,料揀︰於中二︰先成四句.後【以身約有體】下,出四差別所以︰以業約有用,如日身但能皎住故。言【非正所為】者︰本意不為令相見故.故無業無體.今經略無。
「經」時十方諸佛悉亦如是.從眉間出清淨光明.其光名號眷屬作業悉同於此.又亦照此娑婆世界佛及大眾,并金剛藏菩薩身師子座已.於上虛空中成大光明雲網臺。
二、十方佛放光照此者︰正為照此.然其作業亦周十方.七業二身不殊此佛而加.又亦照此娑婆。經文以主佛普照,此不待言伴佛普照,正意為此加被相故。
「經」時光臺中,以諸佛威神力故,而說頌言:
偈頌但明請業中二︰初偈所依︰望前猶屬於身。後正偈請。
初偈所依︰望前猶屬於身。
「經」佛無等等如虛空
十方無量勝功德
人間最勝世中上
釋師子法加於彼【加請所說.舉法請」
一、前四加請所說中亦二︰(一)初二偈舉法請.(二)後二偈舉益請。
(一)初二偈舉法請中亦二︰(1)初偈正顯作加.(2)後偈顯加所為。
(1)初偈正顯作加者︰【加於彼】三字,是總.此偈正為加故。其【世中上】,亦總亦別︰望【加於彼】,是別.以二種加中是具果加故。望四勝義是總。以上即勝義,具四種勝,為世中上故。
【加於彼三字,是總等】者︰此中經文有其三節︰一、唯總.二、通總別.三、唯別。疏文有二︰初、定總別.二、釋別相。
初定總別者︰總別有二︰加於彼三字,二偈之總.其世中上,即二十五字之總.除加於彼三字故。言【以上即勝】者︰會今經同論經。
言四勝者,亦如世王︰
(甲)自在勝︰所作無礙故.即經初句言【佛無等】者︰由離二障,解脫自在,不染如空.十地已還皆無等故。重言等者,唯與佛等.欲顯佛佛等正覺故。
(乙)力勝︰即經十力.能伏邪智之怨敵故。
(丙)眷屬勝︰即無量勝功德及人間最勝.論經即當無量諸眾首.謂具功德堪為眾首.故云人間最勝.論云「諸眾首者,佛於世間最上勝故」。
(丁)種性勝︰謂家姓勝故.即釋師子法。於中又二︰一、釋師子是生家勝︰謂應生釋姓輪王貴胄故.諸佛同加,偏語釋者,以現見故.是主佛故。二、法之一字是法家勝︰謂非但生家勝.諸佛皆同真如法中住故。
由上四義故稱法王名世中上。
上云二種加者︰一、具身加︰依法身故.謂釋師子是有法所依之身故。二、具果加︰證佛果故.即是世中上及別明四勝.異未成佛之色身故。今此具德之人加金剛藏。
二、釋別相者︰【言四勝】下,一、自在勝.不為他屈.二障即他。二、力勝.即能伏他。三、眷屬勝.即輔弼豪強。四、種姓勝.族胄尊貴。
【不染如空】者︰空有多義.今取不染。此含二德.以離二障即是斷德.能離此者即是智德.故下結云.等正覺故。又自在者︰離煩惱障則心自在.離所知障則智自在。
問︰斷癡慧明.滅愛心脫故.淨名云不滅癡愛.起於明脫.今此何故除癡除愛皆名心脫.以但云煩惱故.事中照用為慧解脫.文云離所知故。
釋曰︰二脫有二義︰一、由解中無染之心名心解脫.照理之智名慧解脫.是為心脫除愛,慧脫除癡。二、以真識出離愛染為心解脫.事中照用為慧解脫。則心解脫雙離癡愛.慧解脫照事無遺餘。經多依前門.今論乃是後意。
【十地已還】下,釋佛無等等之言︰謂過下故為無等.以齊上故重言於等。言【欲顯佛佛等正覺】者︰此遮伏難.謂有問言︰何不但說無等.何用重言齊等。故今答云.以諸賢聖望於下地皆名無等.而更有上猶未上齊故.今唯佛方能等佛.覺已究竟.正覺同也。
【力勝】者︰亦是智德.多約權智.如十力是體.能伏邪智之怨敵故是用。然論經言十力無畏等,總為力勝.十力是體.無畏制外道.等字兼於神力,以用降魔。今以無量等言,屬下眷屬勝。以無量字該之.故但將十力以為力勝.為順文故。若將勝功德言,兩處用之,於理無失.故今取意。能伏邪智即是制外.其怨敵言亦有二用︰一者邪智即為怨敵.二、怨敵言即是天魔。
【眷屬勝】者︰言【論經等】者.彼經下句云「諸佛無等等,功德如虛空.十力無畏等,無量諸眾首.釋迦姓法生,人天上作加」.釋曰︰由此故遠公與論,皆初二句是自在勝.如虛空言獨喻功德。今功德字.在第二句中.兼屬第三勝.則無量勝功德之言通於三處︰一、以功德屬自在勝.二、以功德當無畏神通,便屬力勝.三、該無量勝功德,便屬眷屬勝。今疏順文別配,故但屬眷屬勝攝。次【論云諸眾首者】下︰引論牒釋.則今之經文同論釋語。
【種姓勝】者︰疏文有四︰初牒名囑經.二【於中又二】下,開章別釋.三【由上四義】下,結歸第二重總.四【上云二種加】下,結歸第一重總。以具二加,加金剛藏故。於中先結二加.後【今此具德】下,結加金剛藏。前中︰言有法所依之身者.謂具相好身未成佛時已有故.未是果後依身.修起方名為果向約四勝中,第四勝則釋師子法。以別開二義.唯法一字名為法家.餘則生家。今為二加,則單取釋師子為身加.總取釋師子法為具果加。
「經」佛子當承諸佛力 開此法王最勝藏 諸地廣智勝妙行 以佛威神分別說
(2)後偈加所為者︰欲令開現法藏義故。文中︰初句及下句【以佛威神】,是說所依。餘文正辨所為︰開勝藏一句是總.下十字是別.別歎勝藏.有其二種︰一、義藏成就.二、字藏成就。義藏即勝妙行。行者諸菩薩行.所謂助道法故。妙者真實智故.即是證道。勝者神力勝故.是不住道。染淨無礙故云神力.如是顯示深妙勝上之義。二、字藏者︰即諸地廣智及分別說.謂說十地差別相故。
上舉法請竟。
後偈加所為,疏中二︰初總辨意.二【文中】下,總科.三【義藏即勝妙行】下,囑經別釋。
【是說所依】者︰依佛神力說故.故論問云「此偈中何故令顯承佛力說。答︰有眾生於如來所生輕慢想.以自不能說,請他而說.為遮此故,顯是承力.非佛不能」。言【開勝藏一句是總】者︰即開此法王最勝藏句.然此勝藏屬於如來.故云開法王藏.義藏即是地體.字藏即是地相。
【染淨無礙故云神力】者︰謂經但云勝.論名為上者,神力勝.故疏會釋謂不住道。處生死而不染不礙涅槃.在涅槃而不證不礙生死.是為染淨無礙。又論但云行為助道.其證不住,疏例論釋.以義順故.論舉一隅耳。
【如是顯示深妙勝上之義】者,總結義藏︰深即助道.助道能窮實,故說為深.妙結證道。勝上二字.同結不住。論經云上.今經云勝.論結雙明勝上。二、字藏者︰即諸地廣智及分別說.若望經文分別說言通說二藏.以論經云分別智地義一句為字藏.今取文同.故合第三句四字及第四句三字當之。
「經」若為善逝力所加 當得法寶入其心
(二)後二偈舉益請者︰顯所說法利他,有三時益故。二偈分三︰
初半偈聞時益︰若得上加則法寶入心成聞持故。
【若得上加則法寶入心成聞持】者︰正順解脫月雙歎人法請,說此不思議法,此人當得如來護念而生信受。由法勝故則得佛加.得佛加故法寶入心.法寶入心即是聞持.既由法勝故加,明是舉法勝益以請。
「經」諸地無垢次第滿
亦具如來十種力。
次半頌修時益︰上句修時因圓.下句所修果滿。
「經」雖住海水劫火中 堪受此法必得聞 其有生疑不信者 永不得聞如是義
後一偈轉生時益︰即具堅種人.上半順明︰明有信之益.下半反顯︰舉無信之損。
轉生時勝益,疏文有六︰初顯意總科.二、論經但有下,會通二經.三、此中大意下,總顯文意.四、以難不障聞下,以論釋文。五、上順論釋下,別申意趣.六問若依下,問答料揀。
初中︰言【即具堅種人】︰謂具金剛種.雖在八難而得聞經.以彰聞經益之深遠.種子無上.故地獄天子三重頓圓。
論經但有順明.偈云︰雖在於大海及劫盡火中,決定信無礙,必得聞此經。今經堪受.即決定信義。
二、正會釋︰【今經堪受即決定信義】者︰若無信心,在善道中尚不得聞.況惡道耶。
此中大意云︰若有信有機為堪受者,無問惡道善道難處生,皆得聞經。
三、故次辨大意︰若有信心難處尚聞.況非難處。
以難不障聞,故言雖也.海水劫火即是轉生難處。大海即是惡道.畜生趣故.故論云.龍世界長壽,亦得聞此經.偈言雖在於大海故。而言長壽者︰如有經說「右脇著地,未動之間,已經賢劫千佛出世」.更一轉亦爾.但暫臥息尚爾.況其一生。劫火中者,即是善趣.論云「雖在色界光音天等,亦得聞此經」.偈言及劫盡火中故.此即指二禪已上為長壽天難。然論無長壽之言.而前龍趣卻有長壽.且三惡為難,不必長壽。恐是譯人誤將此中長壽入於前文。然二經中文皆巧略.若具.應言「劫盡火起時,在光音天中」.故論為此釋「以火起時,初禪無人.二禪不為其壞,於中得聞故」。等言︰等取三禪四禪免水風災、長壽天難,乃至無色亦皆得聞。今舉初攝後,及對水成文,故云劫火。案智論等,通上二界,除五淨居,皆長壽難。今不取初禪者,以彼有梵王多好說法.有覺有觀.聞法障輕.又正已燒,故不說之。
四、以論釋文︰於中但釋前半.後半總科之中以出大意竟。
先總明者︰此言有二意︰一者成上.所以不問難不難者.以不信障聞,非難障聞故。二者即躡此意以釋雖字︰雖者縱奪之辭.言含得失.八難是惡.而不障聞.故雖難而非難也。言【海水劫火即是轉生難處】者,即總指經文.釋論轉生之義。
【大海即是惡道】下,後、別釋︰先釋海水堪聞.以龍宮有經故.龍至佛會故。後劫火中,釋火中聞經.疏有文五︰(一)正以釋經.(二)會釋論文.(三)以論會經.(四)釋論等字.(五)會長壽寬狹。
(一)正以釋經.可知。
(二)會釋論文︰【此即指二禪】下,以論云光音天已上故。
(三)以論會經︰【然二經中文皆巧略】下。言巧略者︰下云若具應言,即顯經意。文中是略.而云巧者,下云舉初攝後,對水成文,此即巧也.略義可知。
(四)釋論等字︰【等言等取】下,於中二︰先顯論包含。劫盡有三︰謂水火風。火壞初禪.二禪已上得聞.水壞二禪.三禪已上得聞.風壞三禪.四禪已上得聞故。劫火言,亦是火劫,異水風劫。故論經云劫盡火中者,正取二十住劫已終.又十九劫壞有情竟,名為劫盡.一劫壞器,名為火中。
【今舉初攝後】下,二顯經之巧︰舉火劫攝於水風,顯義巧也。對上海水而云劫火,顯文巧也.此言切對︰長壽天所以得聞者,以彼有天曾從佛聞而為說法故.二、能下就佛而聽法故.如初列眾處說.皆由信故,難不為難。其為難者,未曾聞熏,耽禪味故。
(五)會長壽寬狹︰【按智論等】下︰即智論三十八云「長壽天者,謂非想非非想天處八萬大劫故」.或有人云.一切無色定通名長壽.以無形可化故.不任得道.常是凡夫處故.或說無想天名為長壽.亦不任得道故.或說從初禪至四禪,除淨居天,皆名長壽.以著禪味邪見不能受道故.上即智論。等言︰等取梁攝論及成實論,皆同智論第三師說。上諸論意皆以上二界壽長.又耽禪味不任受道,故為難處。今有信心並非是難。此上明長壽天竟。
【今不取初禪】者︰明論小狹.二因故除︰一、有覺觀義通餘處.二、正燒者,正順論文。若說初禪為長壽天難,無由得說火劫。今火燒初禪,初禪無人.故約二禪已上得聞,長壽之難得聞。
上順論釋.八難之中善惡二趣各舉其一。理實八難皆容得聞.又劫火之言兼佛前後.劫壞之時無佛出故.脩羅地獄容在海中.則兼數難矣。今經但云劫火,則正在火中亦容得聞.以眾生見燒.燒處有不燒故。
五、別申意趣︰於中二︰先結成論意.後【理實八難】下,正申別旨。於中又二︰先通八難.八難雖則不具.不唯有二.謂論已有二.加佛前後為三.海兼地獄為四.修羅兼鬼為五。以五趣明義,修羅亦鬼攝故。其生聾盲,正絕見聞,不可說聞,但潛益耳.忽令生於耳目亦容見聞.世智辯聰亦不妨聞。
【今經但云火中】者︰二、別釋火中之言.即法華中意.在華藏品已引.故華藏云「劫燒不思議.所現雖敗惡.其處常堅固」.即明火中聞也。火浣之布,火中之鼠,炎鐵團內而有蟲生.眾生業殊.豈妨火中聞法.方對海水之內正在其中。
答︰此約乘戒緩急,應成四句︰一、乘緩戒急︰生長壽北洲不聞法要。二者乘急戒緩︰生三塗中不礙聞法.故佛會中多列龍鬼等類。三者乘戒俱急︰則人天聞法。四、乘戒俱緩︰則處三塗諸根不具又不聞法。今海水劫火是二三兩句.餘二無乘,故經論不明.即後半意。勉旃學徒,願留心法要.故涅槃云「於戒緩者不名為緩.於乘緩者乃名為緩」。
六、問答料揀︰【問︰若依前義】下︰先問可知.後答中三︰初以義正答.二、會釋經文.三、結勸引證。
初以義正答者︰然戒能防非止惡,近得人天之身.乘者理運彌載,遠證涅槃之果。為功不等益有淺深,故美乘而輕戒.然戒有隨相離相.三聚尸羅體即是乘.定慧若有漏取相,亦不能運出。今以隨相律儀不動不出,不得稱乘.定慧了知性相動出名乘.各舉一邊以美乘妙。
(一)乘緩戒急者︰事戒嚴峻纖毫不犯.三種觀心了不開解.以急戒故,人天受生.或隨禪梵世耽湎定樂.世雖有佛說法度人,而於此類全無利益.設得值遇不能開解.震旦一國不覺不知.舍衛三億不聞不見.著樂諸天及生難處不來聽受.是此類也.譬如禁繫之人.或以財物求諸大力,申延日月,冀逢恩赦。在人天中亦復如是冀善知識化道修乘.即能得解脫。若於人天不修乘者,報盡還墮三惡道中.百千佛出終不得道。
(二)乘急戒緩者︰是人德薄垢重煩惱所使.是諸事戒皆為羅剎之所噉食.專守理戒觀行相續。以事戒緩,命終即墮三惡道中受於罪報.於諸乘中,隨何乘強。強者先牽。若一乘強.即聞華嚴等。
(三)乘戒俱急者︰謂具持眾戒,理事無瑕.於諸妙乘觀念相續.即於今生便應得道。若未得道此業最強.強者先牽必昇善處.隨戒優劣欲色等殊.隨乘勝劣運出亦異。若一乘急,即於人天身中聞華嚴等。
(四)乘戒俱緩者︰謂具犯眾戒,又復無乘.永墜泥犁,失人天報.神明闇塞,無得道期.展轉沈淪不可度脫。
二、會釋經文︰【今海水劫火】下,可知。
三、結勸引證︰【勉旃】下,引證即涅槃第六.因明菩薩忘犯護法.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如是菩薩摩訶薩.於戒極緩.本所受戒為具在不。佛言.善男子汝今不應作如是說.何以故.本所受戒如本不失.設有所犯即應懺悔.悔已清淨。乃至云︰善男子.於乘緩者乃名為緩.於戒緩者不名為緩.菩薩摩訶薩,於此大乘不作懈慢是名奉戒.為護正法,以大乘水而自澡浴.是故菩薩雖現破戒,不名為緩」。釋曰︰此意唯以大乘為乘。今疏文意亦取大乘正法為乘耳.故結勸云留心法要.旃猶之也。
「經」應說諸地勝智道
入住展轉次修習 從行境界法智生
利益一切眾生故【教說分齊】
二、一偈教說分齊中︰【應說諸地】者︰總勸說也。說地何義︰謂應說前字藏之中,諸地廣智三漸次相故.次【修習】言,即為總相。言漸次者,漸明非頓.次辨不亂。云何為三︰一、觀漸次.二、證漸次.三、修行漸次.此即十地之中,加行、根本、後得,三智.為地地中初中後相也。【勝智道】者︰即觀漸次.道者因也.以加行智為正證勝智之漸次,故名勝智道。謂說此十地,若加行觀、若加行所依止理.能生諸地實智故。次【入住展轉】者,是證漸次︰入者入地心.住即住地心.未轉向餘地故。展轉即出地心.地地轉所住處故.即此三心證智自為漸次。第三句即修行漸次︰以後得智,要由證真修行,方能了俗.故名修行漸次。言【法智】者︰正辨後得智體.緣法別故,名為法智。此智從二境生︰一、由證真故云從行生.故論云「行者入住展轉成就故」。二、外能了俗.故云從境界生.故論云「境界者,此行種種異境界故」。謂以正證之行,行於俗境是後得也。【利益眾生】一句,結說之益.亦是後得智境。問︰地地正證者,如初地中正智,親證真如.則後九地中不應更證.以如無二無異故。古德釋云︰如雖一味.約智明昧,有十親證。此亦順理.故唯識論云「雖真如性實無差別.而隨勝德假立十種」.此約所證德異,故有十地親證。又云雖初地中已達一切.而能證行猶未圓滿.為令圓滿,後後建立.此則亦約能證明昧意也。若唯取所證德異.則初地未全證如.亦未能全通如無異難.如人觀空,小時不遠,大則漸增.空雖無差,眼有明昧。
教說分齊,疏文分五︰一、總顯文意.二【言漸次】下,釋總名.三【云何為三】下,列名出體.四【勝智道者】下,隨文解釋.五、問答料揀。
三中︰觀者所謂觀解.始心揀擇名之為觀.依解得實名之為證.證心清淨解脫成德,說為修行.如金清淨為莊嚴具。從【此即十地之中】下,出體︰體即三智.遠公更有一釋云︰解行為觀.初地為證.二地以去說為修行。今以論意皆言十地觀等,故唯依前釋。
【即觀行漸次】者,疏文有二︰先取論意總釋.後【謂說諸地,若加行觀】下,引論辨其觀相。今初︰【道者因也】者︰以勝智為地智因.故以道為因.道即加行.若遠公意名三慧為智.漸增為勝.虛通曰道。就辨觀相中,觀為能觀.依止理為所觀.理智相應能生後地.而遠公云︰始觀為觀.正住名依止.地中滿足,起後為能生.此三自為觀中漸次.似非論意.故疏不依.但以加行為證漸次耳。
【以後得智,要由證真,方能了俗等】者︰證真竟方能了俗,故為漸次。故三漸次,唯證一種當證。上論自云.三心以為漸次.餘二以自望他而為漸次。
五、問答料揀︰於中先問【地地正證者】下.後古德下答.於中二︰先舉賢首釋.後【此亦順理】下,疏為會釋.以刊定取唯識意,約德異故,有十親證,破智明昧.故為會釋,二義俱取。於中二︰初句總標.二、別會。今初言【此亦順理】者︰非是不許彼之正義.正義即唯識意也.故云此亦順理。彼疏有二︰先難古釋.後申正義。難古有三︰一、難云︰謂境智互相如,約智證十如.何不境智互相如,約境證一如。二、難云︰加行後得非親證,可說彼智有明昧.正體緣如不變影,何得說此有明昧。三、難云︰能證有分限,所證無分限.以限證無限,境智豈相如。下出正義云︰應知親證之言,但望當地加行後得,故名為親.不望後地說為親證.故不相違也.於義可知。今當為古德先通此難︰一者我許有十如,則應如所難.我唯立一如,何因為此難.故應順語答第一云︰境智互相如,說智十遍證.境智互相如,約境惟一證。二、答第二云︰汝證十如不變影,一如而說為十如.我證真如不變影,何妨一智十親證。三、酬第三有其二意︰一、隨難通︰以能隨所證,不許有明昧.以所隨能證,真如應是智。二者反難云︰真如無分限,不許有明昧.真如體不異,十德何由成.是則前難未為切要。
【故唯識】下,第二別會釋.於中四︰一、舉唯識正義.二、借文通義.三、反難成立.四、以喻顯示。今初︰唯識正答如無異難.刊定傍此而斥本師.然唯識疏中釋云「真如實無別.隨其所證,所生能證勝德,假立十種」.釋曰︰既云所生能證勝德假立十種.早有智明昧義矣。
【又云雖初地中】下,第二借唯識文.通賢首義.然唯識論此一段文自明廢立.應有問言︰初地之內不達十如.應無發趣之果,能達後後相及得果.若已通達何不齊證真如十德。故今答云︰達即齊達.證行未圓,故行位有十.故有十種圓滿真如.乃至如來十皆能了.如辨中邊論廣有分別。言能證者,由於行圓.後後地行別別漸圓.豈非約智有昧明義.雖彼疏釋本為廢立.即以此義可通明昧.故得引之.以非證論中通真如無異之義.故今疏云亦約能證有明昧意也。
【若唯取所證】下,第三反難成立。此有二難︰一、初地未證難︰如有十德,初唯證一,豈是證如.二、不通本難難︰謂本難云︰如本無異,何有十證。今云︰當地證於一德,名親證者,無異之難,豈得免耶。
【如人觀空】下,第四以喻顯示︰眼有小大,空無差別.是故生公依於此理立頓悟義.明唯佛悟證如窮故.十地聖賢皆為信境,未全證如.故云。夫稱頓者,明理不可分.悟語極照.以頓明悟,義不容二.不二之悟,符不分之理.理智兼釋謂之頓悟.即斯意也.雖逈異常談,亦為繫表之玄矣。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鈔會本卷第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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